领导分工
协助区长负责区
人民政府日常工作、财政、金融、国有资产管理、卫生健康、
医疗保障、民政、民族、退役军人事务、政务公开等方面工
作,协助区长分管审计方面工作。
分管:区政府办公室、财政局(国资委、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药管理局、疾病预防控制局)、医疗保障局、民政局、民族事务委员会(蒙古语文工作委员会)、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区纪委监委、巡察办、文明办、人民武装部、审计局、档案局、各民主党派、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税务新城分局、归国华侨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总工会、红十字会、计划生育协会、老促会。
完成区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