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分工
协助区长负责区人民政府日常工作、财政、金融、国有资产管理、综合经济、重大项目、发展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统计、工业和信息化、商贸流通、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信访维稳、林草、政务公开、生态环境、大气污染防治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政府办公室、区财政局(国资委、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统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应急管理局、信访局。
联系: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区纪委监委、巡察办、文明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大数据中心(12345接诉即办)、各民主党派、机关事务中心、工商业联合会、税务新城分局、城乡社会经济调查队、消防救援大队、林草分局、生态环境分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完成区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