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新城区委社会工作部深入贯彻新时代人才工作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在“摸底数”、“育动能”、“搭平台”、“强保障”上靶向发力,全力推动新城区社会工作人才及机构的发展。
按照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开展2024年度全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资源统计调查的通知要求,将全区面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嘎查村(社区)服务机构(社会工作服务站、社区服务指导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等)作为重点统计领域,摸清全区社会工作系统社会工作人才底数详情、结构分布、专业学历、单位性质等情况。这些社会工作领域专业人才资源多分布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并在社区服务、社会救助、矛盾调解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新城区委社会工作部从全区所有社区工作者中筛选20名学历高、思路广、干事创业的持证社区工作者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储备库,做优人才源头“蓄水池”,不定期邀请他们参加有关基层治理研讨座谈,共同总结基层治理工作经验,提出问题或短板,探讨交流对策思路,改进治理服务工作。目前已召开新城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交流座谈会三次,就社区工作者薪资待遇、基层减负、基层治理、社会工作等相关领域工作开展进行探讨。
2024年,区委社会工作部与内蒙古大学、内蒙古财经大学联动达成“校部共建”协议,成立社会工作专业实践基地,促进与高等院校融合交流和优势互补,推动高校社工专业、法学专业与基层实践有机结合。与内蒙古工业大学、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等高校搭建实践教学平台,已安排30余名实习生到岗开展社会工作实习。与内蒙古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举行校地合作共建的社区书记实践导师聘任仪式,选聘12名具有丰富基层经验和强大实践能力的优秀社区(村)书记成为内蒙古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校外实践导师,通过“校地合作”,打造人才培养、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双向赋能、互促共赢的样板模式。
依据2021年市委组织部、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全市社区工作者职业化薪酬体系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落实执行“三岗十八级”基层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考取《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享受相应薪酬级别调整。研究制定《新城区社区工作者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队伍管理,建立完善社区工作者考核评价和激励奖惩机制,充分调动社区社会工作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落实社区工作者体检工作。督促各街道按照《呼和浩特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落实社区工作者休假待遇,有效提振社区工作者做优基层治理的信心,稳定社区工作者队伍。
来源:新城区社会工作
编辑:马慧敏(实习)丨初审:施少宇丨复审:李捷丨终审:魏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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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1-16 09:45点击量:
来源:新城区委社会工作部
今年以来,新城区委社会工作部深入贯彻新时代人才工作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在“摸底数”、“育动能”、“搭平台”、“强保障”上靶向发力,全力推动新城区社会工作人才及机构的发展。
按照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开展2024年度全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资源统计调查的通知要求,将全区面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嘎查村(社区)服务机构(社会工作服务站、社区服务指导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等)作为重点统计领域,摸清全区社会工作系统社会工作人才底数详情、结构分布、专业学历、单位性质等情况。这些社会工作领域专业人才资源多分布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并在社区服务、社会救助、矛盾调解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新城区委社会工作部从全区所有社区工作者中筛选20名学历高、思路广、干事创业的持证社区工作者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储备库,做优人才源头“蓄水池”,不定期邀请他们参加有关基层治理研讨座谈,共同总结基层治理工作经验,提出问题或短板,探讨交流对策思路,改进治理服务工作。目前已召开新城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交流座谈会三次,就社区工作者薪资待遇、基层减负、基层治理、社会工作等相关领域工作开展进行探讨。
2024年,区委社会工作部与内蒙古大学、内蒙古财经大学联动达成“校部共建”协议,成立社会工作专业实践基地,促进与高等院校融合交流和优势互补,推动高校社工专业、法学专业与基层实践有机结合。与内蒙古工业大学、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等高校搭建实践教学平台,已安排30余名实习生到岗开展社会工作实习。与内蒙古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举行校地合作共建的社区书记实践导师聘任仪式,选聘12名具有丰富基层经验和强大实践能力的优秀社区(村)书记成为内蒙古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校外实践导师,通过“校地合作”,打造人才培养、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双向赋能、互促共赢的样板模式。
依据2021年市委组织部、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全市社区工作者职业化薪酬体系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落实执行“三岗十八级”基层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考取《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享受相应薪酬级别调整。研究制定《新城区社区工作者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队伍管理,建立完善社区工作者考核评价和激励奖惩机制,充分调动社区社会工作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落实社区工作者体检工作。督促各街道按照《呼和浩特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落实社区工作者休假待遇,有效提振社区工作者做优基层治理的信心,稳定社区工作者队伍。
来源:新城区社会工作
编辑:马慧敏(实习)丨初审:施少宇丨复审:李捷丨终审:魏小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