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 区委
人大 人大
政府 政府
政协 政协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登录 / 注册
长辈版
暖心专区
无障碍模式
集约化站群 集约化站群

旗县区

  • 土默特左旗
  • 托克托县
  • 和林县
  • 清水河县
  • 武川县
  • 新城区
  • 回民区
  • 玉泉区
  • 赛罕区

委办局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教育局
  • 科学技术局
  • 工业和信息化局
  • 民族事务委员会
  • 公安局
  • 民政局
  • 司法局
  • 财政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自然资源局
  • 生态环境局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交通运输局
  • 水务局
  • 农牧局
  • 商务局
  • 文化旅游广电局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应急管理局
  • 审计局
  • 外事办公室
  •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体育局
  • 统计局
  • 林业和草原局
  • 国防动员办公室
  • 医疗保障局
  • 信访局
  • 市城市管理局
  •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开发区

  • 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
  • 经济技术开发区
  • 和林格尔新区

其他

  • 呼和浩特市地铁
  • 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蒙古文版蒙古文版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
搜本站
  • 搜本站
  • 搜平台
退出长辈版
  • 首页
  • 政务动态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政民互动
  • 数据发布
  • 走进新城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动态 - 新城要闻
最新明确!涉及内蒙古低保、困难家庭认定……
发布时间:2024-07-20 09:45 点击量:68
来源: 新城区融媒体中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为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规范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工作,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近日,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等12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内蒙古自治区户籍居民可申请认定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程序按照申请、受理、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审核确认等执行。对不符合低保或特困人员认定条件,但符合低保边缘家庭或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条件的,经对象(家庭)同意,可直接转入低保边缘家庭或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程序,相关申请材料无需重复提交,简化工作流程。

《办法》明确,旗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审核确认工作。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受理、初审等工作。嘎查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主动发现、配合入户调查、政策宣传等工作,帮助自主申请有困难的家庭提交申请。

《办法》细化了低保边缘家庭的3项认定条件,即:

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

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相关规定;

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办法》细化了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4项认定条件,即:

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成员的医疗、教育、残疾康复以及因意外事件等刚性支出总额占家庭总收入比例超过70%或医疗和因意外事件产生刚性支出总额占家庭总收入比例超过60%;

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相关规定;

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且未认定为低保边缘家庭。

来源:北方新报

编辑:郇昕丨初审:施少宇丨复审:李捷 魏小龙丨终审:张静

附件:
字体放大 字体缩小 打印 保存
分享
请使用CTRL+S保存网页

(Mac用户使用Command+S保存)

中国政府网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新城区政府机构
其他组织机构
  1. 新城区人大
  2. 新城区政协
呼和浩特市旗县区
  1. 土左旗
  2. 托克托县
  3. 和林县
  4. 清水河县
  5. 武川县
  6. 回民区
  7. 玉泉区
  8. 赛罕区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
网站地图
网站声明
联系我们
主办: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承办: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蒙ICP备09004058号-3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020001 蒙公网安备 15010202150346号蒙公网安备 15010202150346号
积分查询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信息内容、建立镜像 E-mail:xcwl605@163.com 网站技术维护电话:0471-6218605  
大美新城

新城发布

大美新城

大美新城

清风新城

清风新城

云上新城APP

无障碍模式 长者模式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政府
搜本站
  • 搜本站
  • 搜平台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政府
  • 政务动态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政民互动

  • 数据发布

  • 走进新城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动态 - 新城要闻

最新明确!涉及内蒙古低保、困难家庭认定……

发布日期:2024-07-20 09:45点击量:

来源:新城区融媒体中心

为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规范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工作,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近日,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等12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内蒙古自治区户籍居民可申请认定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程序按照申请、受理、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审核确认等执行。对不符合低保或特困人员认定条件,但符合低保边缘家庭或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条件的,经对象(家庭)同意,可直接转入低保边缘家庭或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程序,相关申请材料无需重复提交,简化工作流程。

《办法》明确,旗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审核确认工作。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受理、初审等工作。嘎查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主动发现、配合入户调查、政策宣传等工作,帮助自主申请有困难的家庭提交申请。

《办法》细化了低保边缘家庭的3项认定条件,即:

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

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相关规定;

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办法》细化了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4项认定条件,即:

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成员的医疗、教育、残疾康复以及因意外事件等刚性支出总额占家庭总收入比例超过70%或医疗和因意外事件产生刚性支出总额占家庭总收入比例超过60%;

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相关规定;

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且未认定为低保边缘家庭。

来源:北方新报

编辑:郇昕丨初审:施少宇丨复审:李捷 魏小龙丨终审:张静

附件:

主办: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

蒙ICP备09004058号-3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020001

蒙公网安备 15010202150346号

党政机关 政府找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