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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海拉尔路办事处关于 印发<海拉尔路办事处2022年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发布日期:2022-09-10 11:11 点击量点击量:
来源来源:海拉尔路办事处
字体:[ 大 中 小 ]

主要检查内容:

(一)加强属地管理,落实监管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开展全方位、拉网式、地毯式隐患排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辖区安全稳定。

(二)加强对娱乐场所、商贸流通企业和公共场所安全检查

加强对宾馆、饭店、商场、娱乐场所、网吧、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确保不发生火灾、人员踩踏等事故。加强对各类群众性活动、商场打折促销活动的安全管理;维护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加大对网吧、影院、舞厅、KTV等娱乐场所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

组织全面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大型商场、地下商场、市场、宾馆、酒店、医院、学校、公共娱乐场所、人口居住密集的社区、“三合一”、“多合一”企业以及小洗浴、小餐饮、小旅社等“五小”企业,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加强通讯网络施工、商品流通行业企业的检查和监管,重点检查仓储、集贸市场等场所。

(三)加强对建筑施工、房屋、燃气领域的安全检查

深入开展建筑(在建工程、装饰装修、老旧小区改造、市政工程)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对工地的深基坑、高大支模、起重机械设备等特种设备、配电及线路、工程车辆、有限空间、食堂宿舍、燃气安全、消防设施等安全监督检查。监督管道燃气企业加快地下管道地面标识的设置工作,加大瓶装燃气企业建立实名登记制度,开展好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违规使用燃气的单位和个人,集中整治燃气管道包裹、占压隐患,严肃查处破坏燃气管道的违法行为。

(四)加强对道路交通的安全检查

按照职责加强危险路段、道路设施和交通信号设施缺失的排查整治和完善;严格运输市场准入,强化客、货等运输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严厉查处拼改装车上路、车辆带病运行、超载超速、驾驶员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对客运企业和营运车辆的安全监管,严肃查处客运车辆超员、超载、货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严格检查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危险物品乘坐交通工具。

(五)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检查

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和废弃物处置等各类从业单位的监督检查。对证照不全,或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从业单位要坚决予以取缔。严厉查处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储存设施、运输工具和不按指定路线运输危险化学品等不法现象和行为,防止危险化学品泄漏和爆炸事故的发生,严格依法依规管控散装汽油、烟花爆竹和剧毒化学品。加强危险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和易制毒危险化学品的检查管控。环保所要做好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防止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安全检查,重点是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生产、储存设备设施管理、检验、维修等情况。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环节的安全监管,严防发生液氧、液氨、石油液化气等危险化学品泄漏和爆炸事故。

(六)加强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

加强对辖区特种设备(建筑施工领域除外)、食品生产经营、餐饮、药品流通(零售)、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重点加强对许可发证范围内的生产企业、餐饮单位、小饭桌、商品交易市场、检测机构等单位的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消防安全、燃气安全、用电安全等隐患排查治理。发挥证照许可管理优势,依法取缔、吊销、撤销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的证照许可文件。加强涉氨制冷、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电梯、大型游乐等设备的检查,确保各类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七)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的安全检查

配合教育局对辖区内公办、民办各类专科院校、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的校舍、食堂、宿舍等进行拉网式安全检查,对校园周边校外培训机构、“小饭桌”经营场所进行重点检查,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和食品安全。

(八)加强宗教场所的安全检查

加强对各类宗教场所、寺庙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重点排查整治宗教场所、寺庙的房屋使用安全、消防安全、燃气安全、电气线路等安全隐患,严防食物中毒、拥挤踩踏、火灾事故发生。

(九)加强对城市管理、物业管理的安全检查

开展辖区物业服务行业、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户外公共场所摆摊设点、占用和挖掘以及破坏市政道路和市政公用设施(包括水、电、气、暖等地下管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重点对沿街道路及建筑物上的路灯、路牌、广告牌匾、条幅、电子显示屏等安装、使用、维护环节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燃气和登高、土方施工、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等安全责任。对建设单位、物业公司、个人擅自破坏住宅小区公共建筑、公用设施以及改变用途等影响安全的行为开展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占压、包裹燃气管道违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行为。加强管理户外公共场所摊点的安全检查。

(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

进一步明确“打非”工作责任,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坚决打击“黑加油站”等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强化联合执法,始终辖区“打非”工作的高压态势,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海拉尔路办事处  穆玉  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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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海拉尔路办事处关于 印发<海拉尔路办事处2022年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10 11:11点击量:

来源:海拉尔路办事处

主要检查内容:

(一)加强属地管理,落实监管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开展全方位、拉网式、地毯式隐患排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辖区安全稳定。

(二)加强对娱乐场所、商贸流通企业和公共场所安全检查

加强对宾馆、饭店、商场、娱乐场所、网吧、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确保不发生火灾、人员踩踏等事故。加强对各类群众性活动、商场打折促销活动的安全管理;维护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加大对网吧、影院、舞厅、KTV等娱乐场所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

组织全面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大型商场、地下商场、市场、宾馆、酒店、医院、学校、公共娱乐场所、人口居住密集的社区、“三合一”、“多合一”企业以及小洗浴、小餐饮、小旅社等“五小”企业,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加强通讯网络施工、商品流通行业企业的检查和监管,重点检查仓储、集贸市场等场所。

(三)加强对建筑施工、房屋、燃气领域的安全检查

深入开展建筑(在建工程、装饰装修、老旧小区改造、市政工程)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对工地的深基坑、高大支模、起重机械设备等特种设备、配电及线路、工程车辆、有限空间、食堂宿舍、燃气安全、消防设施等安全监督检查。监督管道燃气企业加快地下管道地面标识的设置工作,加大瓶装燃气企业建立实名登记制度,开展好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违规使用燃气的单位和个人,集中整治燃气管道包裹、占压隐患,严肃查处破坏燃气管道的违法行为。

(四)加强对道路交通的安全检查

按照职责加强危险路段、道路设施和交通信号设施缺失的排查整治和完善;严格运输市场准入,强化客、货等运输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严厉查处拼改装车上路、车辆带病运行、超载超速、驾驶员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对客运企业和营运车辆的安全监管,严肃查处客运车辆超员、超载、货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严格检查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危险物品乘坐交通工具。

(五)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检查

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和废弃物处置等各类从业单位的监督检查。对证照不全,或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从业单位要坚决予以取缔。严厉查处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储存设施、运输工具和不按指定路线运输危险化学品等不法现象和行为,防止危险化学品泄漏和爆炸事故的发生,严格依法依规管控散装汽油、烟花爆竹和剧毒化学品。加强危险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和易制毒危险化学品的检查管控。环保所要做好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防止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安全检查,重点是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生产、储存设备设施管理、检验、维修等情况。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环节的安全监管,严防发生液氧、液氨、石油液化气等危险化学品泄漏和爆炸事故。

(六)加强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

加强对辖区特种设备(建筑施工领域除外)、食品生产经营、餐饮、药品流通(零售)、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重点加强对许可发证范围内的生产企业、餐饮单位、小饭桌、商品交易市场、检测机构等单位的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消防安全、燃气安全、用电安全等隐患排查治理。发挥证照许可管理优势,依法取缔、吊销、撤销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的证照许可文件。加强涉氨制冷、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电梯、大型游乐等设备的检查,确保各类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七)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的安全检查

配合教育局对辖区内公办、民办各类专科院校、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的校舍、食堂、宿舍等进行拉网式安全检查,对校园周边校外培训机构、“小饭桌”经营场所进行重点检查,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和食品安全。

(八)加强宗教场所的安全检查

加强对各类宗教场所、寺庙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重点排查整治宗教场所、寺庙的房屋使用安全、消防安全、燃气安全、电气线路等安全隐患,严防食物中毒、拥挤踩踏、火灾事故发生。

(九)加强对城市管理、物业管理的安全检查

开展辖区物业服务行业、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户外公共场所摆摊设点、占用和挖掘以及破坏市政道路和市政公用设施(包括水、电、气、暖等地下管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重点对沿街道路及建筑物上的路灯、路牌、广告牌匾、条幅、电子显示屏等安装、使用、维护环节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燃气和登高、土方施工、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等安全责任。对建设单位、物业公司、个人擅自破坏住宅小区公共建筑、公用设施以及改变用途等影响安全的行为开展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占压、包裹燃气管道违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行为。加强管理户外公共场所摊点的安全检查。

(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

进一步明确“打非”工作责任,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坚决打击“黑加油站”等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强化联合执法,始终辖区“打非”工作的高压态势,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海拉尔路办事处  穆玉  解读

附件:

政策文件

  • 海拉尔路办事处关于印发《海拉尔路办事处2022年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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