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50102011524643A/2023-00268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安全生产监管 |
|---|---|---|---|
| 发文机构 | 海拉尔东路街道办事处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2-09-09 | 公文时效 |
各社区、相关部门:
现将《海拉尔路办事处2022年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社区、相关部门按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新城区海拉尔路办事处
2022年9月9日
海拉尔路办事处2022年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中秋节、国庆节(以下简称“两节”)将至,为切实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维护辖区社会稳定,保障安全生产生活任务艰巨,确保“两节”期间社会安全稳定,结合安全生产三年专项行动收官任务,开展“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各社区、各部门要扎实推进,开展地毯式、拉网式排查,集中排查和整治各领域各行业事故隐患,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为二十大的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克服麻痹思想
今年中秋、国庆“两节”假期间隔时间较长,群众出行和公众活动多,疫情防控有所放松,安全生产任务艰巨。各社区、相关部门要深刻吸取今年以来新城区发生的7起安全生产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对“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监管措施,切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各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带队检查,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员工,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督检查
(一)加强属地管理,落实监管责任
各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开展全方位、拉网式、地毯式的隐患排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本辖区安全稳定。各社区要建立健全安全风险清单和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确保风险有效管控,隐患在9月底前动态清零。
(二)加强对娱乐场所、商贸流通企业和公共场所安全检查
派出所、消防救援大队、社会事务办等部门要加强对宾馆、饭店、商场、娱乐场所、网吧、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对举办的庆典和文化、娱乐及其他大型人员聚集活动,要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不发生火灾、人员踩踏等事故。
派出所要严格把关,加强对各类群众性活动、商场打折促销活动的安全管理;对重大活动要制定具体的监管方案,组织警力维护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对客流量特别集中、容易造成拥挤踩踏的场所要采取果断措施控制流量。
基层党建办要加大对网吧、影院、舞厅、KTV等娱乐场所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对未经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公共聚集场所建筑物,该停业整顿的必须停业整顿,该提请关闭取缔的坚决关闭取缔。
消防救援大队、派出所要组织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大型商场、地下商场、市场、宾馆、酒店、医院、学校、公共娱乐场所、人口居住密集的社区、“三合一”、“多合一”企业以及小洗浴、小餐饮、小旅社等“五小”企业,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社会事务办要加强通讯网络施工、商品流通行业企业的检查和监管,重点检查仓储、集贸市场等场所。
(三)加强对建筑施工、房屋、燃气领域的安全检查
社会事务办、平安建设办要协助住建局、城管执法局进行辖区建筑施工、燃气、房屋使用进行安全检查,深入开展建筑(在建工程、装饰装修、老旧小区改造、市政工程)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对工地的深基坑、高大支模、起重机械设备等特种设备、配电及线路、工程车辆、有限空间、食堂宿舍、燃气安全、消防设施等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建立完善燃气管网档案,监督管道燃气企业加快地下管道地面标识的设置工作,加大瓶装燃气企业建立实名登记制度,协调各社区、有关部门和燃气经营企业开展好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违规使用燃气的单位和个人,组织各社区、城管等部门集中整治燃气管道包裹、占压隐患,严肃查处破坏燃气管道的违法行为。尽快制定已鉴定为C、D级危险房屋的整治进度。
(四)加强对道路交通的安全检查
交管中队要按照职责加强危险路段、道路设施和交通信号设施缺失的排查整治和完善;严格运输市场准入,强化客、货等运输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严厉查处拼改装车上路、车辆带病运行、超载超速、驾驶员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对客运企业和营运车辆的安全监管,严肃查处客运车辆超员、超载、货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要严格检查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危险物品乘坐交通工具。
(五)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检查
平安建设办、派出所、环保所、交管中队等部门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和废弃物处置等各类从业单位的监督检查。对证照不全,或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从业单位要坚决予以取缔。严厉查处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储存设施、运输工具和不按指定路线运输危险化学品等不法现象和行为,防止危险化学品泄漏和爆炸事故的发生,严格依法依规管控散装汽油、烟花爆竹和剧毒化学品。
派出所要加强危险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和易制毒危险化学品的检查管控。环保场所要做好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防止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协助区应急管理局加大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安全检查,重点是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生产、储存设备设施管理、检验、维修等情况。
交管中队要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环节的安全监管,严防发生液氧、液氨、石油液化气等危险化学品泄漏和爆炸事故,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运输线路和时间进行运输。
(六)加强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
协助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辖区特种设备(建筑施工领域除外)、食品生产经营、餐饮、药品流通(零售)、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辖区内无照生产经营行为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重点加强对许可发证范围内的生产企业、餐饮单位、小饭桌、商品交易市场、检测机构等单位的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消防安全、燃气安全、用电安全等隐患排查治理。发挥证照许可管理优势,依法取缔、吊销、撤销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的证照许可文件。要加强涉氨制冷、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电梯、大型游乐等设备的检查,确保各类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严厉查处未经安全生产(经营)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
(七)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的安全检查
配合教育局对辖区内公办、民办各类专科院校、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的校舍、食堂、宿舍等进行拉网式安全检查,对校园周边校外培训机构、“小饭桌”经营场所进行重点检查,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和食品安全。
(八)加强宗教场所的安全检查
基层党建办要切实加强对各宗教场所、寺庙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重点排查整治宗教场所、寺庙的房屋使用安全、消防安全、燃气安全、电气线路等安全隐患,严防食物中毒、拥挤踩踏、火灾事故发生。
(九)加强对城市管理、物业管理的安全检查
协助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开展辖区物业服务行业、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户外公共场所摆摊设点、占用和挖掘以及破坏市政道路和市政公用设施(包括水、电、气、暖等地下管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重点对沿街道路及建筑物上的路灯、路牌、广告牌匾、条幅、电子显示屏等安装、使用、维护环节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燃气和登高、土方施工、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等安全责任。对建设单位、物业公司、个人擅自破坏住宅小区公共建筑、公用设施以及改变用途等影响安全的行为开展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占压、包裹燃气管道违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行为。加强管理户外公共场所摊点的安全检查。
(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
各社区、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打非”工作责任,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坚决打击“黑加油站”等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强化联合执法,始终保持辖区“打非”工作的高压态势,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落实责任,强化督查考核
为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落实到位,街道纪工委将对各社区、相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采取现场检查、查阅检查记录和隐患整改台账的形式,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同时作为对被督查单位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评价依据。
强化执纪问责。对消极懈怠不认真开展检查工作的,对发现问题和隐患不整改不作为的单位和人员要严肃问责,对出现事故的要进行倒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加强值班,做好应急工作
各社区、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两节”期间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保持安全生产信息渠道畅通。各社区要确定带班领导,严防死守,不能出现任何闪失,主要领导要保证手机24小时开通。避免因值班不到位、排查不到位等人为因素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要求节假日不放假的企业必须有企业负责人值班、到岗负责生产安全。
发现较大以上隐患或紧急情况,要在半小时内报街道安委办。一旦发生事故,要按规定及时、如实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要强化事故应急救援准备工作,落实应急响应方案、步骤、人员、车辆、物质等,对安全生产重点保障部位的应急救援设备设施等重新进行一次核查,发现问题要迅速采取应急救援措施,把事故危害和损失控制到最低程度。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健全相关部门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机制,及时掌握各类安全信息动态。要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栏、微信等多种媒体,广泛进行风险防范、避险逃生知识技能的提示、警示,指导企业和社会公众做好防范应对。
五、工作要求
(一)立即安排部署
各社区、各单位要树立“安全没有假期,稳定不能换届”的思想认识,在前期开展的工作基础上,必须在两节前再次召开会议,进一步研究部署本社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属地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立即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部位监督检查。各社区和相关部门要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把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工作作为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消除隐患和遏制事故的重要举措来抓,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
(二)聚焦问题整改
对未整改的隐患特别是久拖未决的隐患要进行专班专题研究,截止到9月底所有隐患动态清零。对存在事故隐患的单位、企业,要提出严格明确的整改要求,立即责令限期整改,跟踪督办,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要采取果断措施,保证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对解决不了的,要及时上报街道及区政府研究解决,坚决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落实好隐患治理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
发现隐患和问题要严格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防范措施,及时上报重点隐患和较大以上风险,对重大火灾事故隐患、特种设备事故隐患等突出隐患要及时申请挂牌督办。
(四)隐患问题及时上报
各社区和相关部门于10月9日下午3时前报阶段性小结,将排查治理详细情况报街道平安建设办,之后每周三前报隐患整改进展情况。
(五)严格督导检查
对专项排查治理工作不作为、慢作为,不制定专项行动方案,不及时报告的按时间节点予以通报,对排查治理阶段出现事故的严肃追责。
各社区要将“两节”期间值班表、大检查工作方案报至街道平安建设办。
| 索 引 号 | 11150102011524643A/2023-002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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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安全生产监管 |
| 发布机构 | 海拉尔东路街道办事处 |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2-09-09 |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2-09-09 11:30点击量:
来源:海拉尔东路街道办事处
各社区、相关部门:
现将《海拉尔路办事处2022年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社区、相关部门按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新城区海拉尔路办事处
2022年9月9日
海拉尔路办事处2022年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中秋节、国庆节(以下简称“两节”)将至,为切实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维护辖区社会稳定,保障安全生产生活任务艰巨,确保“两节”期间社会安全稳定,结合安全生产三年专项行动收官任务,开展“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各社区、各部门要扎实推进,开展地毯式、拉网式排查,集中排查和整治各领域各行业事故隐患,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为二十大的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克服麻痹思想
今年中秋、国庆“两节”假期间隔时间较长,群众出行和公众活动多,疫情防控有所放松,安全生产任务艰巨。各社区、相关部门要深刻吸取今年以来新城区发生的7起安全生产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对“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监管措施,切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各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带队检查,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员工,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督检查
(一)加强属地管理,落实监管责任
各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开展全方位、拉网式、地毯式的隐患排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本辖区安全稳定。各社区要建立健全安全风险清单和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确保风险有效管控,隐患在9月底前动态清零。
(二)加强对娱乐场所、商贸流通企业和公共场所安全检查
派出所、消防救援大队、社会事务办等部门要加强对宾馆、饭店、商场、娱乐场所、网吧、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对举办的庆典和文化、娱乐及其他大型人员聚集活动,要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不发生火灾、人员踩踏等事故。
派出所要严格把关,加强对各类群众性活动、商场打折促销活动的安全管理;对重大活动要制定具体的监管方案,组织警力维护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对客流量特别集中、容易造成拥挤踩踏的场所要采取果断措施控制流量。
基层党建办要加大对网吧、影院、舞厅、KTV等娱乐场所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对未经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公共聚集场所建筑物,该停业整顿的必须停业整顿,该提请关闭取缔的坚决关闭取缔。
消防救援大队、派出所要组织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大型商场、地下商场、市场、宾馆、酒店、医院、学校、公共娱乐场所、人口居住密集的社区、“三合一”、“多合一”企业以及小洗浴、小餐饮、小旅社等“五小”企业,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社会事务办要加强通讯网络施工、商品流通行业企业的检查和监管,重点检查仓储、集贸市场等场所。
(三)加强对建筑施工、房屋、燃气领域的安全检查
社会事务办、平安建设办要协助住建局、城管执法局进行辖区建筑施工、燃气、房屋使用进行安全检查,深入开展建筑(在建工程、装饰装修、老旧小区改造、市政工程)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对工地的深基坑、高大支模、起重机械设备等特种设备、配电及线路、工程车辆、有限空间、食堂宿舍、燃气安全、消防设施等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建立完善燃气管网档案,监督管道燃气企业加快地下管道地面标识的设置工作,加大瓶装燃气企业建立实名登记制度,协调各社区、有关部门和燃气经营企业开展好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违规使用燃气的单位和个人,组织各社区、城管等部门集中整治燃气管道包裹、占压隐患,严肃查处破坏燃气管道的违法行为。尽快制定已鉴定为C、D级危险房屋的整治进度。
(四)加强对道路交通的安全检查
交管中队要按照职责加强危险路段、道路设施和交通信号设施缺失的排查整治和完善;严格运输市场准入,强化客、货等运输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严厉查处拼改装车上路、车辆带病运行、超载超速、驾驶员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对客运企业和营运车辆的安全监管,严肃查处客运车辆超员、超载、货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要严格检查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危险物品乘坐交通工具。
(五)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检查
平安建设办、派出所、环保所、交管中队等部门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和废弃物处置等各类从业单位的监督检查。对证照不全,或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从业单位要坚决予以取缔。严厉查处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储存设施、运输工具和不按指定路线运输危险化学品等不法现象和行为,防止危险化学品泄漏和爆炸事故的发生,严格依法依规管控散装汽油、烟花爆竹和剧毒化学品。
派出所要加强危险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和易制毒危险化学品的检查管控。环保场所要做好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防止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协助区应急管理局加大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安全检查,重点是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生产、储存设备设施管理、检验、维修等情况。
交管中队要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环节的安全监管,严防发生液氧、液氨、石油液化气等危险化学品泄漏和爆炸事故,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运输线路和时间进行运输。
(六)加强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
协助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辖区特种设备(建筑施工领域除外)、食品生产经营、餐饮、药品流通(零售)、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辖区内无照生产经营行为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重点加强对许可发证范围内的生产企业、餐饮单位、小饭桌、商品交易市场、检测机构等单位的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消防安全、燃气安全、用电安全等隐患排查治理。发挥证照许可管理优势,依法取缔、吊销、撤销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的证照许可文件。要加强涉氨制冷、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电梯、大型游乐等设备的检查,确保各类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严厉查处未经安全生产(经营)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
(七)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的安全检查
配合教育局对辖区内公办、民办各类专科院校、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的校舍、食堂、宿舍等进行拉网式安全检查,对校园周边校外培训机构、“小饭桌”经营场所进行重点检查,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和食品安全。
(八)加强宗教场所的安全检查
基层党建办要切实加强对各宗教场所、寺庙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重点排查整治宗教场所、寺庙的房屋使用安全、消防安全、燃气安全、电气线路等安全隐患,严防食物中毒、拥挤踩踏、火灾事故发生。
(九)加强对城市管理、物业管理的安全检查
协助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开展辖区物业服务行业、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户外公共场所摆摊设点、占用和挖掘以及破坏市政道路和市政公用设施(包括水、电、气、暖等地下管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重点对沿街道路及建筑物上的路灯、路牌、广告牌匾、条幅、电子显示屏等安装、使用、维护环节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燃气和登高、土方施工、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等安全责任。对建设单位、物业公司、个人擅自破坏住宅小区公共建筑、公用设施以及改变用途等影响安全的行为开展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占压、包裹燃气管道违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行为。加强管理户外公共场所摊点的安全检查。
(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
各社区、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打非”工作责任,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坚决打击“黑加油站”等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强化联合执法,始终保持辖区“打非”工作的高压态势,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落实责任,强化督查考核
为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落实到位,街道纪工委将对各社区、相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采取现场检查、查阅检查记录和隐患整改台账的形式,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同时作为对被督查单位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评价依据。
强化执纪问责。对消极懈怠不认真开展检查工作的,对发现问题和隐患不整改不作为的单位和人员要严肃问责,对出现事故的要进行倒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加强值班,做好应急工作
各社区、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两节”期间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保持安全生产信息渠道畅通。各社区要确定带班领导,严防死守,不能出现任何闪失,主要领导要保证手机24小时开通。避免因值班不到位、排查不到位等人为因素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要求节假日不放假的企业必须有企业负责人值班、到岗负责生产安全。
发现较大以上隐患或紧急情况,要在半小时内报街道安委办。一旦发生事故,要按规定及时、如实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要强化事故应急救援准备工作,落实应急响应方案、步骤、人员、车辆、物质等,对安全生产重点保障部位的应急救援设备设施等重新进行一次核查,发现问题要迅速采取应急救援措施,把事故危害和损失控制到最低程度。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健全相关部门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机制,及时掌握各类安全信息动态。要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栏、微信等多种媒体,广泛进行风险防范、避险逃生知识技能的提示、警示,指导企业和社会公众做好防范应对。
五、工作要求
(一)立即安排部署
各社区、各单位要树立“安全没有假期,稳定不能换届”的思想认识,在前期开展的工作基础上,必须在两节前再次召开会议,进一步研究部署本社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属地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立即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部位监督检查。各社区和相关部门要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把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工作作为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消除隐患和遏制事故的重要举措来抓,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
(二)聚焦问题整改
对未整改的隐患特别是久拖未决的隐患要进行专班专题研究,截止到9月底所有隐患动态清零。对存在事故隐患的单位、企业,要提出严格明确的整改要求,立即责令限期整改,跟踪督办,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要采取果断措施,保证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对解决不了的,要及时上报街道及区政府研究解决,坚决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落实好隐患治理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
发现隐患和问题要严格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防范措施,及时上报重点隐患和较大以上风险,对重大火灾事故隐患、特种设备事故隐患等突出隐患要及时申请挂牌督办。
(四)隐患问题及时上报
各社区和相关部门于10月9日下午3时前报阶段性小结,将排查治理详细情况报街道平安建设办,之后每周三前报隐患整改进展情况。
(五)严格督导检查
对专项排查治理工作不作为、慢作为,不制定专项行动方案,不及时报告的按时间节点予以通报,对排查治理阶段出现事故的严肃追责。
各社区要将“两节”期间值班表、大检查工作方案报至街道平安建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