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城区司法局锡林郭勒北路司法所联合街道综治中心,成功化解一起商铺租赁欠款商事纠纷。
陶某、吴某承租某商品批发中心2854平方米商铺经营,因经营周转困难,拖欠商铺运营管理公司租金、物业费、垃圾清运费等各类款项约8万元,双方就费用清偿事宜分歧较大,矛盾僵持不下。
接到调解诉求后,司法所工作人员逐一核对租赁台账、缴费明细,精准梳理双方争议焦点,分别展开释法明理工作:一方面向出租方讲解小微企业经营困境,引导其适当让步;另一方面向承租方告知拖欠租金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劝导其主动履行付款义务。经过多轮居中协调,双方放下分歧、互谅互让,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协议约定,承租方于协议签订当日一次性支付协议金额,结清案涉租赁全部相关费用;案涉商铺租赁产生的所有经济纠纷一次性了结,双方承诺不再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当场出具调解协议书。
此次纠纷就地一次性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既维护市场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又切实降低商户维权成本,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前端化解作用,持续优化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
新城区司法局锡林北路司法所 乌仁高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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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7-09 10:32点击量:
来源:新城区司法局
近日,新城区司法局锡林郭勒北路司法所联合街道综治中心,成功化解一起商铺租赁欠款商事纠纷。
陶某、吴某承租某商品批发中心2854平方米商铺经营,因经营周转困难,拖欠商铺运营管理公司租金、物业费、垃圾清运费等各类款项约8万元,双方就费用清偿事宜分歧较大,矛盾僵持不下。
接到调解诉求后,司法所工作人员逐一核对租赁台账、缴费明细,精准梳理双方争议焦点,分别展开释法明理工作:一方面向出租方讲解小微企业经营困境,引导其适当让步;另一方面向承租方告知拖欠租金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劝导其主动履行付款义务。经过多轮居中协调,双方放下分歧、互谅互让,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协议约定,承租方于协议签订当日一次性支付协议金额,结清案涉租赁全部相关费用;案涉商铺租赁产生的所有经济纠纷一次性了结,双方承诺不再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当场出具调解协议书。
此次纠纷就地一次性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既维护市场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又切实降低商户维权成本,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前端化解作用,持续优化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
新城区司法局锡林北路司法所 乌仁高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