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19〕60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修订<转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社〔2025〕179号)文件精神,对贾翠玲等250名学员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网络创业培训补贴申请已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内蒙古工商系统、内蒙古智慧就业服务平台对比,符合享受创业培训补贴的条件。培训补贴按照“谁垫付、谁申领”的原则支付给培训机构。现予公示,(名单附后)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5年11月6日—2025年11月12日,星期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群众如有情况反映的请拨打监督举报电话:0471-6218170 。
特此公示。
附件:新城区职业培训补贴公示花名册
新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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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11-06 16:42点击量:
来源:新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19〕60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修订<转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社〔2025〕179号)文件精神,对贾翠玲等250名学员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网络创业培训补贴申请已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内蒙古工商系统、内蒙古智慧就业服务平台对比,符合享受创业培训补贴的条件。培训补贴按照“谁垫付、谁申领”的原则支付给培训机构。现予公示,(名单附后)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5年11月6日—2025年11月12日,星期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群众如有情况反映的请拨打监督举报电话:0471-6218170 。
特此公示。
附件:新城区职业培训补贴公示花名册
新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