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5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领取个人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丰富个人养老金领取情形,明确具体操作办法。新规自2025年9月1日起实施,在原有的三种领取条件基础上,新增了三类特殊情况下的领取情形。
政策公布后,许多人表示困惑不解:“什么是个人养老金?”“新增了哪三种领取情形?”“如何申请领取?”今天我们就来说说。
什么是个人养老金?
个人养老金是指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制度。它被称为养老保障的“第三支柱”,与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共同组成我国养老保险体系。
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每年缴费上限为12000元。缴纳的资金由个人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
原有领取条件
根据此前规定,参加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领取个人养老金:
一是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
二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三是出国(境)定居。
然而,这种安排缺乏应对突发情况的灵活性,参加人在面临重大生活困难时无法动用这笔资金。
新增三种领取情形
《通知》在原有三种领取条件基础上,新增了三类可以领取个人养老金的情形:
第一、医疗支出超标情形: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本省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第二、长期失业情形:申请之日前2年内领取失业保险金累计达到12个月。
第三、低保保障情形:正在领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
这些新增情形平衡了资金流动性与养老保障功能。通过设定客观标准,既确保资金用于应对真实风险,又防止制度被滥用为短期套利工具。
如何申请领取个人养老金?
在申请渠道方面,《通知》在原有通过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开户银行申请领取的基础上,增加了两类申请渠道:
线上渠道: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
线下渠道:参加人当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符合领取条件的参加人可以通过上述渠道提出申请,由社保经办机构核实。核实通过的,由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开户银行代扣代缴3%个人所得税后,将资金划转至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账户灵活性增加
根据新规,除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外,其他情形下提前领取个人养老金的账户可恢复缴存功能。
当参加人因重大疾病医疗支出、领取失业保险金满12个月或领取城乡低保金等情形提前支取资金后,若经济条件改善,可继续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缴费。此时,信息平台将账户状态从“领取状态”变更为“缴存状态”,账户内资金重新进入封闭运行周期。这一机制设计允许参加人在克服临时性困难后,继续积累养老资金,保障晚年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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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9-09 16:02点击量:
来源:新城区东街街道办事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5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领取个人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丰富个人养老金领取情形,明确具体操作办法。新规自2025年9月1日起实施,在原有的三种领取条件基础上,新增了三类特殊情况下的领取情形。
政策公布后,许多人表示困惑不解:“什么是个人养老金?”“新增了哪三种领取情形?”“如何申请领取?”今天我们就来说说。
什么是个人养老金?
个人养老金是指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制度。它被称为养老保障的“第三支柱”,与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共同组成我国养老保险体系。
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每年缴费上限为12000元。缴纳的资金由个人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
原有领取条件
根据此前规定,参加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领取个人养老金:
一是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
二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三是出国(境)定居。
然而,这种安排缺乏应对突发情况的灵活性,参加人在面临重大生活困难时无法动用这笔资金。
新增三种领取情形
《通知》在原有三种领取条件基础上,新增了三类可以领取个人养老金的情形:
第一、医疗支出超标情形: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本省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第二、长期失业情形:申请之日前2年内领取失业保险金累计达到12个月。
第三、低保保障情形:正在领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
这些新增情形平衡了资金流动性与养老保障功能。通过设定客观标准,既确保资金用于应对真实风险,又防止制度被滥用为短期套利工具。
如何申请领取个人养老金?
在申请渠道方面,《通知》在原有通过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开户银行申请领取的基础上,增加了两类申请渠道:
线上渠道: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
线下渠道:参加人当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符合领取条件的参加人可以通过上述渠道提出申请,由社保经办机构核实。核实通过的,由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开户银行代扣代缴3%个人所得税后,将资金划转至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账户灵活性增加
根据新规,除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外,其他情形下提前领取个人养老金的账户可恢复缴存功能。
当参加人因重大疾病医疗支出、领取失业保险金满12个月或领取城乡低保金等情形提前支取资金后,若经济条件改善,可继续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缴费。此时,信息平台将账户状态从“领取状态”变更为“缴存状态”,账户内资金重新进入封闭运行周期。这一机制设计允许参加人在克服临时性困难后,继续积累养老资金,保障晚年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