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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6-20 17:00点击量:
来源: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医疗保障局
依据国家《关于更好保障困难群众医疗保障权益进一步做好就医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4]2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更好保障困难群众医疗保障权益进一步做好就医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内医保办发[2025]3号)、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印发《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结算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为规范困难群众就医权益,现将自治区级、市级、区级、镇(街道)级、村卫生室、双通道药店等各层级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予以公示。
附件:《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