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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2024年玉米生产者补贴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8-31 10:05 点击量:68
来源: 新城区农牧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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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呼和浩特市农牧局 财政局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2024年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呼农牧种植字〔2024〕2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新城区2024年玉米生产者补贴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稳定和完善玉米生产者补贴政策;保持玉米播种面积基本稳定,促进我区粮食种植结构优化调整,扎实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二、基本原则

(一)市场定价、价补分离。玉米价格由市场形成。为了稳定我区玉米面积和产量,鼓励农户扩大玉米种植面积、增加玉米产量,对玉米生产者发放一定补贴。

(二)明确责任、分级落实。新城区农牧水利局根据市农牧局下达我区粮食生产目标任务,会同财政、发改部门提出年度生产者补贴政策,新城区农牧水利局联合涉农乡镇(街道)做好年度生产者补贴政策宣传工作,做好补贴面积、品种等申报材料审查工作。财政部门负责根据年度生产者补贴政策,做好补贴资金的拨付工作;发改部门负责玉米生产成本收益和市场价格监测等工作。保合少镇人民政府、大青山街街道办事处要审慎做好补贴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确保政策实施平稳,提前研究做好可能出现问题的应对措施,避免引发矛盾和纠纷。

(三)公开透明、加强监督。补贴资金发放要做到补贴标准明确,补贴面积准确,补贴对象无异议,操作流程规范、实施过程透明,自觉接受社会有关方面的监督。切实加强组织实施,充分利用已有渠道、人员机构等工作基础,确保补贴及时、足额、准确兑付。

三、主要内容

(一)补贴政策。2024 年全市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用于稳定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种植面积,支持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

(一)补贴依据。2024年玉米生产者补贴按照当年实际玉米种植面积确定。

(二)补贴对象。原则上为保合少镇人民政府、大青山街街道办事处范围内玉米生产者(包括农民、农业合作社、农场等)。对于土地流转户,补贴资金应发放给实际玉米生产者。如由土地发包者领取的,镇(办)要引导发包者相应减少土地流转费,真正让玉米生产者受益。

(三)补贴范围。玉米生产者补贴范围限定为合法耕地,对国家已明确退耕的土地、未经批准新开垦的土地、黄河河道禁种高秆作物区域内的玉米等非法耕地和非法种植的不予补贴。在没有较大灾害的情况下,对补贴范围内的作物单产低于当地常年平均水平50%的、种植后放任不管不进行田间管理的、种植在不适宜区域且有明显套取补贴行为的不予补贴。

(四)补贴额度。经过测算新城区玉米生产者补贴面积为16858.49亩,其中保合少镇上报玉米种植面积12633.3亩,大青山街街道办事处上报玉米种植面积4225.19亩。上级财政下达玉米生产者补贴11.1万元,因此新城区玉米生产者补贴每亩补贴6.5842元,其中保合少镇83180.5元,大青山街街道办事处27819.5元。

四、补贴资金管理与拨付

补贴资金纳入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管理,与专户内其他补贴资金分账核算,单独反映,不得混用。补贴资金拨付按照《呼和浩特市农牧局 财政局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2024年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呼农牧种植字〔2024〕24号)文件要求执行,补贴资金于秋粮上市前全部发放完毕。

五、保障措施及相关要求

(一)保合少镇人民政府及大青山街街道办事处要充分认识建立和完善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一部署,研究解决生产者补贴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相关部门,顺利推进新城区生产者补贴工作,明确部门职责分工。

(二)建立种植面积、资金公示和信息档案管理制度。核实种植面积必须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是申报、编册:玉米生产者种植户向所在村委会上报合法种植面积,村委会负责核实并编制生产者花名册,并将花名册上报乡镇(街道)。花名册包括生产者姓名、身份证号、土地承包凭证(或土地流转租赁合同)、一卡通、合法实际种植面积等内容。

二是调查、备案: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审核、汇总行政区域内全部行政村玉米种植户花名册后,将花名册报送我区农牧水利局、财政局、发改部门。我区农牧水利局、市财政局、发改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对种植户申报的种植面积开展入户调查和地块核实工作,并将核实后的种植花名册在行政村和乡镇政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经新城区人民政府认定后上报市农牧局、财政局、发改委审查备案。

三是公示:对玉米实际种植者补贴信息要在行政村和乡镇政府进行张榜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充分利用之前玉米补贴数据信息库等已有基础,建立补贴信息档案管理制度,及时掌握土地流转情况,对补贴对象信息动态更新,确保相关补贴信息完整真实。

(三)加大政策宣传。为进一步完善玉米补贴政策,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手机、报纸、宣传册以及干部走村入户宣传等方式,使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广泛宣传,增强政策透明度,使广大群众清楚地了解生产者补贴政策的意义,掌握补贴对象、标准、兑付方式和时间等政策要点,做到心中有底,赢取群众对进一步完善和推进改革的理解和支持。

新城区农牧水利局 新城区财政局

新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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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2024年玉米生产者补贴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4-08-31 10:05点击量:

来源:新城区农牧水利局

根据《呼和浩特市农牧局 财政局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2024年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呼农牧种植字〔2024〕2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新城区2024年玉米生产者补贴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稳定和完善玉米生产者补贴政策;保持玉米播种面积基本稳定,促进我区粮食种植结构优化调整,扎实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二、基本原则

(一)市场定价、价补分离。玉米价格由市场形成。为了稳定我区玉米面积和产量,鼓励农户扩大玉米种植面积、增加玉米产量,对玉米生产者发放一定补贴。

(二)明确责任、分级落实。新城区农牧水利局根据市农牧局下达我区粮食生产目标任务,会同财政、发改部门提出年度生产者补贴政策,新城区农牧水利局联合涉农乡镇(街道)做好年度生产者补贴政策宣传工作,做好补贴面积、品种等申报材料审查工作。财政部门负责根据年度生产者补贴政策,做好补贴资金的拨付工作;发改部门负责玉米生产成本收益和市场价格监测等工作。保合少镇人民政府、大青山街街道办事处要审慎做好补贴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确保政策实施平稳,提前研究做好可能出现问题的应对措施,避免引发矛盾和纠纷。

(三)公开透明、加强监督。补贴资金发放要做到补贴标准明确,补贴面积准确,补贴对象无异议,操作流程规范、实施过程透明,自觉接受社会有关方面的监督。切实加强组织实施,充分利用已有渠道、人员机构等工作基础,确保补贴及时、足额、准确兑付。

三、主要内容

(一)补贴政策。2024 年全市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用于稳定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种植面积,支持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

(一)补贴依据。2024年玉米生产者补贴按照当年实际玉米种植面积确定。

(二)补贴对象。原则上为保合少镇人民政府、大青山街街道办事处范围内玉米生产者(包括农民、农业合作社、农场等)。对于土地流转户,补贴资金应发放给实际玉米生产者。如由土地发包者领取的,镇(办)要引导发包者相应减少土地流转费,真正让玉米生产者受益。

(三)补贴范围。玉米生产者补贴范围限定为合法耕地,对国家已明确退耕的土地、未经批准新开垦的土地、黄河河道禁种高秆作物区域内的玉米等非法耕地和非法种植的不予补贴。在没有较大灾害的情况下,对补贴范围内的作物单产低于当地常年平均水平50%的、种植后放任不管不进行田间管理的、种植在不适宜区域且有明显套取补贴行为的不予补贴。

(四)补贴额度。经过测算新城区玉米生产者补贴面积为16858.49亩,其中保合少镇上报玉米种植面积12633.3亩,大青山街街道办事处上报玉米种植面积4225.19亩。上级财政下达玉米生产者补贴11.1万元,因此新城区玉米生产者补贴每亩补贴6.5842元,其中保合少镇83180.5元,大青山街街道办事处27819.5元。

四、补贴资金管理与拨付

补贴资金纳入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管理,与专户内其他补贴资金分账核算,单独反映,不得混用。补贴资金拨付按照《呼和浩特市农牧局 财政局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2024年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呼农牧种植字〔2024〕24号)文件要求执行,补贴资金于秋粮上市前全部发放完毕。

五、保障措施及相关要求

(一)保合少镇人民政府及大青山街街道办事处要充分认识建立和完善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一部署,研究解决生产者补贴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相关部门,顺利推进新城区生产者补贴工作,明确部门职责分工。

(二)建立种植面积、资金公示和信息档案管理制度。核实种植面积必须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是申报、编册:玉米生产者种植户向所在村委会上报合法种植面积,村委会负责核实并编制生产者花名册,并将花名册上报乡镇(街道)。花名册包括生产者姓名、身份证号、土地承包凭证(或土地流转租赁合同)、一卡通、合法实际种植面积等内容。

二是调查、备案: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审核、汇总行政区域内全部行政村玉米种植户花名册后,将花名册报送我区农牧水利局、财政局、发改部门。我区农牧水利局、市财政局、发改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对种植户申报的种植面积开展入户调查和地块核实工作,并将核实后的种植花名册在行政村和乡镇政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经新城区人民政府认定后上报市农牧局、财政局、发改委审查备案。

三是公示:对玉米实际种植者补贴信息要在行政村和乡镇政府进行张榜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充分利用之前玉米补贴数据信息库等已有基础,建立补贴信息档案管理制度,及时掌握土地流转情况,对补贴对象信息动态更新,确保相关补贴信息完整真实。

(三)加大政策宣传。为进一步完善玉米补贴政策,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手机、报纸、宣传册以及干部走村入户宣传等方式,使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广泛宣传,增强政策透明度,使广大群众清楚地了解生产者补贴政策的意义,掌握补贴对象、标准、兑付方式和时间等政策要点,做到心中有底,赢取群众对进一步完善和推进改革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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