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稳健推进瓶装液化气用户报警器安装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2023年2月15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住建局召开液化气用户报警器安装工作调度会,会议由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住建局人居环境发展促进中心主任刘孝敏主持召开,呼和浩特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市场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应急局、各街道办事处(镇)、各区域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及内蒙古清山燃气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燃气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深刻认识到燃气报警器安装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呼和浩特市瓶装液化气用户报警器安装实施方案》全力推进安装进度。
会议要求,内蒙古清山燃气有限公司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瓶装液化气充装、配送、用户入户安检等环节的管理,不得向不符合液化气使用条件的用户供气;要建立区域工作小组,下沉至社区网格,多层次、拉网式开展入户安装工作;要广泛开展安全用气和液化气用户报警器安装工作宣传,各区域要全力配合燃气企业做好入户安检和安装工作;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住建局要联合相关部门加大对报警器安装的监督抽查力度,全力加快推进安装进度。
当前,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正在开展液化气用户报警器安装工作,计划2023年3月底前全部完成。根据要求,居民、小饭桌和小型餐饮(仅使用单台民用液化气灶)用户可安装民用报警器,设备采购和安装费用为200元/个,其中用户承担100元/个,剩余由燃气企业和市区两级财政补贴。其他餐饮、大中专院校食堂和企事业单位食堂等用户应安装商用报警器,设备采购和安装费用为800元/个,其中用户承担400元/个,剩余由燃气企业和市区两级财政补贴。液化气用户如未安装,可拨打内蒙古清山燃气有限公司客服电话96167,预约上门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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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2-16 10:00点击量: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扎实稳健推进瓶装液化气用户报警器安装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2023年2月15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住建局召开液化气用户报警器安装工作调度会,会议由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住建局人居环境发展促进中心主任刘孝敏主持召开,呼和浩特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市场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应急局、各街道办事处(镇)、各区域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及内蒙古清山燃气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燃气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深刻认识到燃气报警器安装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呼和浩特市瓶装液化气用户报警器安装实施方案》全力推进安装进度。
会议要求,内蒙古清山燃气有限公司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瓶装液化气充装、配送、用户入户安检等环节的管理,不得向不符合液化气使用条件的用户供气;要建立区域工作小组,下沉至社区网格,多层次、拉网式开展入户安装工作;要广泛开展安全用气和液化气用户报警器安装工作宣传,各区域要全力配合燃气企业做好入户安检和安装工作;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住建局要联合相关部门加大对报警器安装的监督抽查力度,全力加快推进安装进度。
当前,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正在开展液化气用户报警器安装工作,计划2023年3月底前全部完成。根据要求,居民、小饭桌和小型餐饮(仅使用单台民用液化气灶)用户可安装民用报警器,设备采购和安装费用为200元/个,其中用户承担100元/个,剩余由燃气企业和市区两级财政补贴。其他餐饮、大中专院校食堂和企事业单位食堂等用户应安装商用报警器,设备采购和安装费用为800元/个,其中用户承担400元/个,剩余由燃气企业和市区两级财政补贴。液化气用户如未安装,可拨打内蒙古清山燃气有限公司客服电话96167,预约上门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