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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内蒙古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0-05-12 00:00 点击量:68
来源: 新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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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内蒙古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新闻发布会。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王瑞峰作主题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贾莉,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政务服务局局长鲍建中,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副局长刘长在,包头市政府副市长王美斌,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政府副区长徐相军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王瑞峰


内蒙古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新闻发布会发布词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王瑞峰


2019年,自治区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自治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察考核,注重统筹推进,狠抓任务落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一、深化政务服务改革,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加快。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幅压缩、下放行政权力,自治区本级权力清单由3278项压减到947项,压减71%,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1364项;深入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将有关部门的99项证明事项依法压减至16项并向社会公布,减少83.8%。二是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自治区本级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实行“32证合一”,申请材料平均压减15%,办理时限平均缩短30%;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从24类压减至10类,减少58.3%,行政审批效能进一步提高。三是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全区共认领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事项6.72万个,编制实施清单5.59万份;搭建了全区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实现全区市场监管部门间违法违规行为线索移转和检查结果互认;自治区社会信用信息平台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等7个部门的信息平台实现全面对接。线下审批“只进一扇门”取得积极进展,自治区政务服务大厅入驻30个部门、可办理553项事项,各级政务大厅基本实现“一窗通办”,并将服务链条延伸到乡、村两级。

二、坚持立改废释并举,行政立法质量进一步提升。一是完善立法机制,修订出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推进立法公开,强化立法听证,进一步增强行政立法公众参与度和民主性。二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绿色发展,保障食品安全、保护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重点领域立法,以高质量立法保障高质量发展。审核完成地方性法规11部,制定政府规章4部。三是围绕减证便民、优化服务改革,提请修改3部地方性法规,提请废止5部地方性法规,废止1部政府规章。清理规范性文件7591件,其中废止和宣布失效2191件;清理涉及“放管服”的规范性文件1395件,其中废止和宣布失效742件,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和备案监督实效明显提升。

三、加强合法性审查,行政决策法治化进一步加强。一是制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规定》和《合法性审核意见文书参考格式》,进一步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二是研发重大行政决策管理信息化平台,以合法性审查为核心,实现决策的全流程记录、全过程监督。三是落实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全年对自治区政府本级制定出台的398件文件进行前置合法性审查。四是进一步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各级政府共选聘法律顾问1008人,实现四级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

四、深入落实“三项制度”,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一是制定出台《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以政府规章形式规范“三项制度”的推进落实。研发了全区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和执法智能终端。二是在交通运输、农牧业、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市场监管执法领域推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快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监管有力、服务优质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三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在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三级同步开展行政执法主体清理确认工作,自治区本级通过审核的行政执法机关50个、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18个。加大行政执法人员和证件管理力度,结合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开展试点工作,组织4个试点旗县区的678名执法人员参加培训考试。

五、强化监督制约,政府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一是自觉接受人大及常委会监督,2019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346件,办复率100%。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认真落实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二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15839条、发布政策解读393篇、征集意见356条。举办新闻发布会137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三是强化法治督察。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执法司法专项督察,发现的95个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四是督促全区党政机关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案件270件,执行标的额20.7亿元。清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672.9亿元。

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不断完善。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和仲裁工作。共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4607件,复议案件同比增长23.2%;办理仲裁案件3222件,涉及标的121.8亿元;建成1000平方米的“四大功能庭”,实现了远程网上服务,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四大功能庭”实现网上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0件,网上远程审理复议案件2件,为方便群众在网上获得法律服务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坚持发展“枫桥经验”,运用4K智能终端和“移动司法所”,高效便捷开展人民调解,年内全区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矛盾纠纷9.4万件,调解成功率97.2%,将大量矛盾化解在基层。开展了根治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办理农牧民工法律援助案件近万件。三是强化公共法律服务职能。打造覆盖全区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2348热线平台、内蒙古法网、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手机APP、4K智能机顶盒“六位一体”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体平台实现三级全覆盖,并延伸到95%的苏木乡镇、嘎查村,为广大农牧民群众免费提供蒙汉双语法律服务。四是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出台《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复查复核事项电话回访等制度,大力开展信访矛盾化解攻坚,努力将信访事项化解在当地;扎实推进视频信访信息系统建设,联通7796个相关单位,初步形成了“信访网上投、事项网上查、结果网上评”的信访工作模式。

七、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一是强化法治培训和宣传。通过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双休日”讲座等形式,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全区共举办领导干部法治讲座2500场;全区网络在线学法平台参学单位1.6万个,参学人数68万人;举办骨干培训班280余次、6万多人次参训;宪法宣传周期间,共举办各类宣传活动2000余场次。二是深化法治乌兰牧骑普法金色品牌。法治乌兰牧骑系列动漫剧“小司来了”以通俗易懂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广泛宣传法律,在全区各大电影院线播出25集、2.5万场,观众110万人次,网上点击1.3亿人次;年内全区新增182支法治乌兰牧骑队伍,根植于基层、活跃在城乡的380余支队伍共举办演出上万场,受众500余万人。

一年来,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一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一些已经出台的简政放权措施在部分旗县(市、区)尚未完全落地;一些重大行政决策还没有完全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交叉执法、多头执法、流程不规范、执法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尚未根除,不作为、乱作为、随意执法问题依然存在;部分盟市、旗县(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人员数量、素质与工作任务不相适应。

2020年是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收官之年。自治区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深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督促主要领导同志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部署开展法治督察,督促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履职尽责,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是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强力解决部分领域审批手续繁琐、办理时间过长、效率偏低等问题。强化对民营企业平等保护,保障其依法平等获得和使用资源要素。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治理政府失信行为。

三是坚持立改废释并举,扎实推进行政立法工作。认真落实立法计划,加快研究制定出台与国家法律相配套、与内蒙古高质量发展要求相适应、具有鲜明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主要完成《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重点立法项目;提请修改、废止不合时宜的法规规章。

四是严格落实决策程序,督促履行法定程序。修订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将各地区各部门的重大行政决策纳入行政决策平台管理,进一步提升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

五是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提请修订《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执法规范化管理。

六是强化监督制约,督促规范用权。加强党内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牵头部门法治政府建设职责,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提档加速,全力完成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各项目标任务。


内蒙古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内蒙古新闻网记者


内蒙古新闻网记者:规范行政执法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任务。请问,针对目前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问题,2020年将采取哪些措施,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贾莉


贾莉: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行政执法水平的高低是衡量政府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质量的重要指标。当前,自治区行政执法领域仍然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交叉执法、多头执法,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执法趋利、执法冲突,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有权无责,执法重心下移但执法力量不足,执法改革与立法滞后的矛盾突显,执法监督体制不合理、制度不健全,执法监督方法不多、措施不力,监督不重视落实行政责任等问题。为解决上述问题,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抓住“关键少数”,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着力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问题。努力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强化“关键少数”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学习培训,推动领导干部进法治课堂。严格执行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指导意见》,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高或者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等八类行政诉讼案件,被诉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或者分管负责人和法制机构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考核体系,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支持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着力提升出庭应诉率,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强化依法行政意识。

二是完善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着力解决立法滞后、体制机制不合理不健全等问题。贯彻和体现现代法治的价值、理念和原则,推动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条例》,为苏木乡镇综合执法提供法律依据,规范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修订《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制度,强化权力制约,创新监督方式,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三是强化“关键环节”,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着力解决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等问题。在全区各级行政执法单位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依据、执法过程和执法结果的公开公示,接受老百姓监督;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过程进行记录,促进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保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在程序上和实体上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强化信息化应用,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高效执行和严格落实,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是加强层级监督,做好行政复议,着力解决执法监督方法不多、措施不力、不重视落实行政责任等问题。落实行政执法常规监督,清理确认行政执法机构主体,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力度,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监督和常态化清理;持续开展多种形式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定期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依法行政、纠正违法行政、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坚决纠正行政机关违法具体行政行为。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强化复议监督实效。梳理行政复议办案过程中的共性问题,解析立法和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执行效果,总结并向行政机关通报行政执法薄弱环节,推动行政执法水平的提升。按照中央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的要求,有序推进全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现一级政府只设一个复议机构,不断提高行政复议的中立性和公正性。



人民网记者


人民网记者:李克强总理在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上明确指出,“政府管理和服务要行‘简约’之道,程序、要件等都要删繁就简、便民利企。”请问自治区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在行“简约”之道,推动“便民利企”方面采取了什么措施、取得了那些成效?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政务服务局局长鲍建中



鲍建中: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捷化、规范化的服务,是我们做好政务服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主要从以下5个方面入手,着力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在网上办事方面,依据重新公布的自治区本级权责清单(保留行政权力事项947项,其中依申请6类权力389项,行政许可事项237项),开展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政务服务事项精细化梳理,累计梳理全区政务服务事项48299项,基本实现三级政务服务事项“三级五同”。着力加强我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以“五个统一”(统一政务服务事项、统一电子证照库、统一电子印章、统一政务服务门户、统一身份认证)为主要内容的全区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不断完善。与上年同期相比,自治区本级网上可办率由32%提升至92%,各盟市网上可办率由不足20%上升至70%以上。

在掌上办理方面,全区移动端政务服务门户“蒙速办”平台3月13日上线试运行,5月8日正式上线运行,期间累计访问量超过1450万,“健康码”提供“亮”码服务近600万次,精准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目前,“蒙速办”APP已提供公积金查询、换领驾驶证、交通罚款缴纳、司法公证等32项高频政务服务应用、16项交管服务、7项便民服务;同时支持健康卡、社保卡、驾驶证、行驶证、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营业执照等8类电子证照的一键关联。

在一窗通办方面,自治区本级政务服务大厅入驻30个厅局,可办理553个事项,实现自治区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只进一扇门”。盟市政务大厅基本实现“一窗通办”,并将服务链条延伸到乡、村两级。同时,全区统一的“好差评”系统上线运行,企业和群众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对办事全流程进行监督评价。

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2019年减税降费政策全部落实到位;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建设用地审批时间压缩至15个工作日;不动产一般转移登记平均办理时间压缩至7个工作日,抵押登记平均办理时间压缩至4个工作日;供气报装16个工作日内办结,城镇供水新增业务20个工作日办结,扩容、改装及临时用水业务15个工作日办结。

在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方面,做好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的公开,推动监管规则和标准更加公开透明,营造出市场主体易遵从、监管执行更有力、市场竞争更公平的营商环境。2019年自治区公开政府规章6部、规范性文件761件,行政许可信息485万条,行政处罚信息651万条。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在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疫情防控工作专题”和“复工复产政策专题”,及时公开自治区及各盟市疫情防控最新动态,公布疫情防控举报电话,汇总发布自治区及各盟市复工复产相关政策措施。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刚才,暖场视频中提到了“6·01”“9·17”案件,能具体介绍一下吗?



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副局长刘长在


刘长在: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重要批示精神,维护正常经济税收秩序,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打击虚开增值税发票和骗取出口退税违法犯罪活动,税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人民银行四部委于2018年8月部署开展了打击虚开发票、骗取退税违法犯罪两年专项行动。“6·01”“9·17”案件是“双打”工作以来,内蒙古查办的两件大案。

“9·17”案件是增值税普通发票虚开团伙案。目前已经查实以犯罪嫌疑人祁某、林某为首的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团伙,利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红字发票冲销收入、填列免税收入不缴或少缴税款等方式虚开发票,涉案金额高达8.76亿元。专案查办过程中,捣毁4个虚开发票窝点和1个买卖、克隆假发票窝点,缴获了大量假发票、印章、税控盘、银行卡、伪基站等作案工具,该案现已抓捕嫌疑人32名,主犯王某等9名涉案人员投案自首。目前包头市人民检察院正对17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6·01”是一起团伙虚开骗税案。是由自治区公安厅、税务局联合专案组历时22个月的艰苦努力,成功查办的一起集招商引资、操纵上市、虚开、洗钱于一体的重大团伙虚开骗税案。该案虚开发票总额82亿多元、违法退税5亿多元,涉及全国19个省市124户企业,是我区近年来警税联合查办的最大涉税案件,在全国影响广泛,得到四部委领导的肯定和赞誉。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关于为期两年的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您能介绍一下目前的进展情况吗?

刘长在:“打虚打骗”工作原定历时两年,自2018年8月到2020年8月,由于疫情原因,已经延续到今年12月结束。两年来,我们联合自治区公安厅、呼和浩特海关、满洲里海关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以没有实际经营业务只为虚开发票设立的“假企业”和没有实际出口只为骗取退税的“假出口”为打击重点,截止目前,全区各级税务机关已经检查涉嫌骗税和虚开企业1222户,认定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可抵扣凭证 8.81万份,涉及税额18.06亿元;查处骗取出口退税违法行为挽回税款损失2830.70万元;抓捕犯罪嫌疑人147 名,12名犯罪嫌疑人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通过四部门联手重拳出击,有效规范了区内经济社会秩序,为营造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做出了重要贡献。



内蒙古法制报记者


内蒙古法制报记者:我们知道,包头市正在创建首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城市,请您简要介绍一下包头在创建工作中的一些基本考量和经验做法?



包头市政府副市长王美斌


王美斌: 2019年5月,中央依法治国办印发《关于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的意见》,明确了将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的重要抓手,吹响了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的冲锋号。包头市委、市政府迅速学习领会中央精神,认真梳理法治政府建设的成效,一致认为我市在争创首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城市上整体工作有优势、依法行政有亮点、简政利民有成效,担当法治建设的“标杆”是包头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市委张院忠书记、赵江涛市长亲自作出“全力做好全国首批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工作”的安排部署。具体讲:

一是整体工作有优势。对照国家《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自治区《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进行自查,我市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完成率达到95.6%,符合自治区申报条件,整体工作呈现出总体平衡推进、多点创新创优的良好态势。

二是依法行政有亮点。在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方面,包头市取得立法权36年来,共制定地方法规88部,现行有效64部,建立形成了比较完备的依法行政体系,《赛汗塔拉城中草原保护条例》等多项立法受到国家和自治区肯定。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聚焦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自觉加快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步伐,生态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和城市开发边界“三条红线”划定立法工作取得实效,走在了自治区乃至全国兄弟城市前列。在全民普法守法方面,我市是“三五”普法以来连续四届的“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全国获此殊荣的仅有“两家”。(包头市、南昌市)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全力推广应用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已配发行政执法智能手持终端200套,培训执法人员13个批次1000余人,推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走在了自治区前列。

三是简政利民有成效。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2002年包头市在自治区率先试点启动此项改革以来,已先后进行了10轮,减少行政权力事项5318项,简政放权、减税降费、还利于民,打造了包头“样板”。在便民服务方面,建成市、县、乡、嘎查(村)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创新推出“双休服务、错时服务、绿色通道、容缺预审、快递发证”等系列便民举措,市政务大厅获评全国“百优大厅”,“窗口服务规范”等5项标准列入自治区和包头市地方标准。在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面,依托旗县、乡镇、嘎查(村居)三级人民调解组织,推进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联动大调解机制基本形成,各类矛盾纠纷案件调解成功率达97%。

去年以来,包头全市上下闻令而动、协力攻关,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自治区初审推荐,中央依法治国办委托的第三方评估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包头市作为自治区唯一的地级市从全国164个候选城市中成功入围56个入选城市,并接受了中央依法治国办专家组的实地核查,目前正在等待评审结果。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记者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记者:我们知道新城区曾两次入选国家政务公开百家试点单位,请问近年来在政务公开方面都做了哪些工作?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政府副区长徐相军


徐相军: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近年来,我区始终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执政为民的重要举措和打造法治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平台,创新政务公开方式,狠抓门户网站管理和服务,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围绕试点工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2018年,我区被确定为国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百家试点单位之一。以此为契机,我区把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的“突破口”,分类细化,梳理形成9张标准清单,重新编制政务公开目录,形成具有我区特色的5套政务公开标准体系。一是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抓好财政预决算、社会救助等25个重点领域公开工作,形成25类337项重点领域公开事项清单。截止目前,已发布重点领域信息5000余条。二是围绕政务平台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我区门户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经过3次改版,网站从宣传形象逐步向服务公众转型,全面融入微博、微信、手机APP等新媒体形式,加入智能问答、无障碍浏览等功能,设置“便民服务”等特色栏目,将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有机结合,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截止目前,我区门户网站已发布各类信息11万余条。

(二)创新政务服务新理念。政务公开的最终落脚点就是服务群众,群众顺利办事、舒心办事就是衡量我们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我区以服务困难群众为初心,创新“互联网+”模式,为困难群众提供快捷、周到、细致的服务。一是创新审批事项规范流程。为确保救助政策公平公正落实,率先在全国编制《新城区最低生活保障行政执法规范文书》,荣获全国十佳创新奖;二是创新审核审批方式。率先在全国完成城乡低保一级审批改革任务,将44个工作日的审批时间缩短为30个工作日;率先在自治区实现了城乡低保网上审批,规范了基层低保审批流程,为困难群众解决了等待周期长等突出问题。三是创新兜底保障方式。率先在自治区实现城乡低保救助标准一体化发放,有效推动低保兜底政策与脱贫攻坚政策深度融合。四是创新服务管理方式。率先启用智能化服务困难人群工作模式。启用手机APP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远程签到,设立掌上移动办公平台、微信自助平台、智能申报一体机,将申报救助关口前移,为困难群众提供政策宣传指导、自助预测、进度查询等一站式服务,实现对各类人群不同需求的无缝对接。

(三)优化营商环境、强力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近年来,为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方便企业“跑一次、办成事”,我区依托“企业登记申请网上平台”,探索研究“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模式,优化再造流程,整合资源,强化信息共享,搭建“企业开办一网通”平台,从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向企业开办全程电子化转变,实现了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一是网上申请登记后,企业可从“印章刻制”通道查询选择较近的印章刻制企业。二是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到税务部门办理发票领取事项时,不再另行填写表格。三是社保登记、银行开户业务也可在“企业开办一网通”平台上办理。四是申请完成登记后,也可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同时,我区建立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为小微企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高质量的社会化服务,该平台已成为指导和服务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的重要平台。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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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内蒙古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2020-05-12 00:00点击量:

来源:新城区人民政府


5月12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内蒙古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新闻发布会。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王瑞峰作主题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贾莉,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政务服务局局长鲍建中,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副局长刘长在,包头市政府副市长王美斌,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政府副区长徐相军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王瑞峰


内蒙古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新闻发布会发布词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王瑞峰


2019年,自治区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自治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察考核,注重统筹推进,狠抓任务落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一、深化政务服务改革,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加快。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幅压缩、下放行政权力,自治区本级权力清单由3278项压减到947项,压减71%,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1364项;深入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将有关部门的99项证明事项依法压减至16项并向社会公布,减少83.8%。二是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自治区本级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实行“32证合一”,申请材料平均压减15%,办理时限平均缩短30%;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从24类压减至10类,减少58.3%,行政审批效能进一步提高。三是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全区共认领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事项6.72万个,编制实施清单5.59万份;搭建了全区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实现全区市场监管部门间违法违规行为线索移转和检查结果互认;自治区社会信用信息平台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等7个部门的信息平台实现全面对接。线下审批“只进一扇门”取得积极进展,自治区政务服务大厅入驻30个部门、可办理553项事项,各级政务大厅基本实现“一窗通办”,并将服务链条延伸到乡、村两级。

二、坚持立改废释并举,行政立法质量进一步提升。一是完善立法机制,修订出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推进立法公开,强化立法听证,进一步增强行政立法公众参与度和民主性。二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绿色发展,保障食品安全、保护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重点领域立法,以高质量立法保障高质量发展。审核完成地方性法规11部,制定政府规章4部。三是围绕减证便民、优化服务改革,提请修改3部地方性法规,提请废止5部地方性法规,废止1部政府规章。清理规范性文件7591件,其中废止和宣布失效2191件;清理涉及“放管服”的规范性文件1395件,其中废止和宣布失效742件,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和备案监督实效明显提升。

三、加强合法性审查,行政决策法治化进一步加强。一是制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规定》和《合法性审核意见文书参考格式》,进一步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二是研发重大行政决策管理信息化平台,以合法性审查为核心,实现决策的全流程记录、全过程监督。三是落实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全年对自治区政府本级制定出台的398件文件进行前置合法性审查。四是进一步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各级政府共选聘法律顾问1008人,实现四级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

四、深入落实“三项制度”,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一是制定出台《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以政府规章形式规范“三项制度”的推进落实。研发了全区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和执法智能终端。二是在交通运输、农牧业、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市场监管执法领域推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快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监管有力、服务优质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三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在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三级同步开展行政执法主体清理确认工作,自治区本级通过审核的行政执法机关50个、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18个。加大行政执法人员和证件管理力度,结合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开展试点工作,组织4个试点旗县区的678名执法人员参加培训考试。

五、强化监督制约,政府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一是自觉接受人大及常委会监督,2019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346件,办复率100%。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认真落实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二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15839条、发布政策解读393篇、征集意见356条。举办新闻发布会137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三是强化法治督察。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执法司法专项督察,发现的95个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四是督促全区党政机关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案件270件,执行标的额20.7亿元。清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672.9亿元。

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不断完善。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和仲裁工作。共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4607件,复议案件同比增长23.2%;办理仲裁案件3222件,涉及标的121.8亿元;建成1000平方米的“四大功能庭”,实现了远程网上服务,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四大功能庭”实现网上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0件,网上远程审理复议案件2件,为方便群众在网上获得法律服务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坚持发展“枫桥经验”,运用4K智能终端和“移动司法所”,高效便捷开展人民调解,年内全区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矛盾纠纷9.4万件,调解成功率97.2%,将大量矛盾化解在基层。开展了根治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办理农牧民工法律援助案件近万件。三是强化公共法律服务职能。打造覆盖全区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2348热线平台、内蒙古法网、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手机APP、4K智能机顶盒“六位一体”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体平台实现三级全覆盖,并延伸到95%的苏木乡镇、嘎查村,为广大农牧民群众免费提供蒙汉双语法律服务。四是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出台《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复查复核事项电话回访等制度,大力开展信访矛盾化解攻坚,努力将信访事项化解在当地;扎实推进视频信访信息系统建设,联通7796个相关单位,初步形成了“信访网上投、事项网上查、结果网上评”的信访工作模式。

七、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一是强化法治培训和宣传。通过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双休日”讲座等形式,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全区共举办领导干部法治讲座2500场;全区网络在线学法平台参学单位1.6万个,参学人数68万人;举办骨干培训班280余次、6万多人次参训;宪法宣传周期间,共举办各类宣传活动2000余场次。二是深化法治乌兰牧骑普法金色品牌。法治乌兰牧骑系列动漫剧“小司来了”以通俗易懂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广泛宣传法律,在全区各大电影院线播出25集、2.5万场,观众110万人次,网上点击1.3亿人次;年内全区新增182支法治乌兰牧骑队伍,根植于基层、活跃在城乡的380余支队伍共举办演出上万场,受众500余万人。

一年来,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一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一些已经出台的简政放权措施在部分旗县(市、区)尚未完全落地;一些重大行政决策还没有完全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交叉执法、多头执法、流程不规范、执法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尚未根除,不作为、乱作为、随意执法问题依然存在;部分盟市、旗县(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人员数量、素质与工作任务不相适应。

2020年是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收官之年。自治区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深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督促主要领导同志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部署开展法治督察,督促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履职尽责,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是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强力解决部分领域审批手续繁琐、办理时间过长、效率偏低等问题。强化对民营企业平等保护,保障其依法平等获得和使用资源要素。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治理政府失信行为。

三是坚持立改废释并举,扎实推进行政立法工作。认真落实立法计划,加快研究制定出台与国家法律相配套、与内蒙古高质量发展要求相适应、具有鲜明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主要完成《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重点立法项目;提请修改、废止不合时宜的法规规章。

四是严格落实决策程序,督促履行法定程序。修订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将各地区各部门的重大行政决策纳入行政决策平台管理,进一步提升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

五是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提请修订《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执法规范化管理。

六是强化监督制约,督促规范用权。加强党内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牵头部门法治政府建设职责,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提档加速,全力完成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各项目标任务。


内蒙古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内蒙古新闻网记者


内蒙古新闻网记者:规范行政执法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任务。请问,针对目前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问题,2020年将采取哪些措施,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贾莉


贾莉: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行政执法水平的高低是衡量政府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质量的重要指标。当前,自治区行政执法领域仍然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交叉执法、多头执法,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执法趋利、执法冲突,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有权无责,执法重心下移但执法力量不足,执法改革与立法滞后的矛盾突显,执法监督体制不合理、制度不健全,执法监督方法不多、措施不力,监督不重视落实行政责任等问题。为解决上述问题,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抓住“关键少数”,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着力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问题。努力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强化“关键少数”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学习培训,推动领导干部进法治课堂。严格执行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指导意见》,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高或者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等八类行政诉讼案件,被诉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或者分管负责人和法制机构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考核体系,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支持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着力提升出庭应诉率,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强化依法行政意识。

二是完善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着力解决立法滞后、体制机制不合理不健全等问题。贯彻和体现现代法治的价值、理念和原则,推动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条例》,为苏木乡镇综合执法提供法律依据,规范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修订《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制度,强化权力制约,创新监督方式,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三是强化“关键环节”,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着力解决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等问题。在全区各级行政执法单位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依据、执法过程和执法结果的公开公示,接受老百姓监督;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过程进行记录,促进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保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在程序上和实体上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强化信息化应用,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高效执行和严格落实,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是加强层级监督,做好行政复议,着力解决执法监督方法不多、措施不力、不重视落实行政责任等问题。落实行政执法常规监督,清理确认行政执法机构主体,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力度,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监督和常态化清理;持续开展多种形式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定期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依法行政、纠正违法行政、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坚决纠正行政机关违法具体行政行为。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强化复议监督实效。梳理行政复议办案过程中的共性问题,解析立法和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执行效果,总结并向行政机关通报行政执法薄弱环节,推动行政执法水平的提升。按照中央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的要求,有序推进全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现一级政府只设一个复议机构,不断提高行政复议的中立性和公正性。



人民网记者


人民网记者:李克强总理在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上明确指出,“政府管理和服务要行‘简约’之道,程序、要件等都要删繁就简、便民利企。”请问自治区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在行“简约”之道,推动“便民利企”方面采取了什么措施、取得了那些成效?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政务服务局局长鲍建中



鲍建中: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捷化、规范化的服务,是我们做好政务服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主要从以下5个方面入手,着力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在网上办事方面,依据重新公布的自治区本级权责清单(保留行政权力事项947项,其中依申请6类权力389项,行政许可事项237项),开展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政务服务事项精细化梳理,累计梳理全区政务服务事项48299项,基本实现三级政务服务事项“三级五同”。着力加强我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以“五个统一”(统一政务服务事项、统一电子证照库、统一电子印章、统一政务服务门户、统一身份认证)为主要内容的全区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不断完善。与上年同期相比,自治区本级网上可办率由32%提升至92%,各盟市网上可办率由不足20%上升至70%以上。

在掌上办理方面,全区移动端政务服务门户“蒙速办”平台3月13日上线试运行,5月8日正式上线运行,期间累计访问量超过1450万,“健康码”提供“亮”码服务近600万次,精准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目前,“蒙速办”APP已提供公积金查询、换领驾驶证、交通罚款缴纳、司法公证等32项高频政务服务应用、16项交管服务、7项便民服务;同时支持健康卡、社保卡、驾驶证、行驶证、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营业执照等8类电子证照的一键关联。

在一窗通办方面,自治区本级政务服务大厅入驻30个厅局,可办理553个事项,实现自治区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只进一扇门”。盟市政务大厅基本实现“一窗通办”,并将服务链条延伸到乡、村两级。同时,全区统一的“好差评”系统上线运行,企业和群众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对办事全流程进行监督评价。

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2019年减税降费政策全部落实到位;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建设用地审批时间压缩至15个工作日;不动产一般转移登记平均办理时间压缩至7个工作日,抵押登记平均办理时间压缩至4个工作日;供气报装16个工作日内办结,城镇供水新增业务20个工作日办结,扩容、改装及临时用水业务15个工作日办结。

在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方面,做好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的公开,推动监管规则和标准更加公开透明,营造出市场主体易遵从、监管执行更有力、市场竞争更公平的营商环境。2019年自治区公开政府规章6部、规范性文件761件,行政许可信息485万条,行政处罚信息651万条。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在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疫情防控工作专题”和“复工复产政策专题”,及时公开自治区及各盟市疫情防控最新动态,公布疫情防控举报电话,汇总发布自治区及各盟市复工复产相关政策措施。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刚才,暖场视频中提到了“6·01”“9·17”案件,能具体介绍一下吗?



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副局长刘长在


刘长在: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重要批示精神,维护正常经济税收秩序,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打击虚开增值税发票和骗取出口退税违法犯罪活动,税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人民银行四部委于2018年8月部署开展了打击虚开发票、骗取退税违法犯罪两年专项行动。“6·01”“9·17”案件是“双打”工作以来,内蒙古查办的两件大案。

“9·17”案件是增值税普通发票虚开团伙案。目前已经查实以犯罪嫌疑人祁某、林某为首的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团伙,利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红字发票冲销收入、填列免税收入不缴或少缴税款等方式虚开发票,涉案金额高达8.76亿元。专案查办过程中,捣毁4个虚开发票窝点和1个买卖、克隆假发票窝点,缴获了大量假发票、印章、税控盘、银行卡、伪基站等作案工具,该案现已抓捕嫌疑人32名,主犯王某等9名涉案人员投案自首。目前包头市人民检察院正对17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6·01”是一起团伙虚开骗税案。是由自治区公安厅、税务局联合专案组历时22个月的艰苦努力,成功查办的一起集招商引资、操纵上市、虚开、洗钱于一体的重大团伙虚开骗税案。该案虚开发票总额82亿多元、违法退税5亿多元,涉及全国19个省市124户企业,是我区近年来警税联合查办的最大涉税案件,在全国影响广泛,得到四部委领导的肯定和赞誉。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关于为期两年的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您能介绍一下目前的进展情况吗?

刘长在:“打虚打骗”工作原定历时两年,自2018年8月到2020年8月,由于疫情原因,已经延续到今年12月结束。两年来,我们联合自治区公安厅、呼和浩特海关、满洲里海关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以没有实际经营业务只为虚开发票设立的“假企业”和没有实际出口只为骗取退税的“假出口”为打击重点,截止目前,全区各级税务机关已经检查涉嫌骗税和虚开企业1222户,认定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可抵扣凭证 8.81万份,涉及税额18.06亿元;查处骗取出口退税违法行为挽回税款损失2830.70万元;抓捕犯罪嫌疑人147 名,12名犯罪嫌疑人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通过四部门联手重拳出击,有效规范了区内经济社会秩序,为营造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做出了重要贡献。



内蒙古法制报记者


内蒙古法制报记者:我们知道,包头市正在创建首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城市,请您简要介绍一下包头在创建工作中的一些基本考量和经验做法?



包头市政府副市长王美斌


王美斌: 2019年5月,中央依法治国办印发《关于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的意见》,明确了将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的重要抓手,吹响了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的冲锋号。包头市委、市政府迅速学习领会中央精神,认真梳理法治政府建设的成效,一致认为我市在争创首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城市上整体工作有优势、依法行政有亮点、简政利民有成效,担当法治建设的“标杆”是包头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市委张院忠书记、赵江涛市长亲自作出“全力做好全国首批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工作”的安排部署。具体讲:

一是整体工作有优势。对照国家《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自治区《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进行自查,我市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完成率达到95.6%,符合自治区申报条件,整体工作呈现出总体平衡推进、多点创新创优的良好态势。

二是依法行政有亮点。在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方面,包头市取得立法权36年来,共制定地方法规88部,现行有效64部,建立形成了比较完备的依法行政体系,《赛汗塔拉城中草原保护条例》等多项立法受到国家和自治区肯定。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聚焦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自觉加快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步伐,生态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和城市开发边界“三条红线”划定立法工作取得实效,走在了自治区乃至全国兄弟城市前列。在全民普法守法方面,我市是“三五”普法以来连续四届的“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全国获此殊荣的仅有“两家”。(包头市、南昌市)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全力推广应用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已配发行政执法智能手持终端200套,培训执法人员13个批次1000余人,推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走在了自治区前列。

三是简政利民有成效。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2002年包头市在自治区率先试点启动此项改革以来,已先后进行了10轮,减少行政权力事项5318项,简政放权、减税降费、还利于民,打造了包头“样板”。在便民服务方面,建成市、县、乡、嘎查(村)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创新推出“双休服务、错时服务、绿色通道、容缺预审、快递发证”等系列便民举措,市政务大厅获评全国“百优大厅”,“窗口服务规范”等5项标准列入自治区和包头市地方标准。在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面,依托旗县、乡镇、嘎查(村居)三级人民调解组织,推进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联动大调解机制基本形成,各类矛盾纠纷案件调解成功率达97%。

去年以来,包头全市上下闻令而动、协力攻关,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自治区初审推荐,中央依法治国办委托的第三方评估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包头市作为自治区唯一的地级市从全国164个候选城市中成功入围56个入选城市,并接受了中央依法治国办专家组的实地核查,目前正在等待评审结果。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记者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记者:我们知道新城区曾两次入选国家政务公开百家试点单位,请问近年来在政务公开方面都做了哪些工作?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政府副区长徐相军


徐相军: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近年来,我区始终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执政为民的重要举措和打造法治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平台,创新政务公开方式,狠抓门户网站管理和服务,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围绕试点工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2018年,我区被确定为国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百家试点单位之一。以此为契机,我区把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的“突破口”,分类细化,梳理形成9张标准清单,重新编制政务公开目录,形成具有我区特色的5套政务公开标准体系。一是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抓好财政预决算、社会救助等25个重点领域公开工作,形成25类337项重点领域公开事项清单。截止目前,已发布重点领域信息5000余条。二是围绕政务平台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我区门户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经过3次改版,网站从宣传形象逐步向服务公众转型,全面融入微博、微信、手机APP等新媒体形式,加入智能问答、无障碍浏览等功能,设置“便民服务”等特色栏目,将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有机结合,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截止目前,我区门户网站已发布各类信息11万余条。

(二)创新政务服务新理念。政务公开的最终落脚点就是服务群众,群众顺利办事、舒心办事就是衡量我们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我区以服务困难群众为初心,创新“互联网+”模式,为困难群众提供快捷、周到、细致的服务。一是创新审批事项规范流程。为确保救助政策公平公正落实,率先在全国编制《新城区最低生活保障行政执法规范文书》,荣获全国十佳创新奖;二是创新审核审批方式。率先在全国完成城乡低保一级审批改革任务,将44个工作日的审批时间缩短为30个工作日;率先在自治区实现了城乡低保网上审批,规范了基层低保审批流程,为困难群众解决了等待周期长等突出问题。三是创新兜底保障方式。率先在自治区实现城乡低保救助标准一体化发放,有效推动低保兜底政策与脱贫攻坚政策深度融合。四是创新服务管理方式。率先启用智能化服务困难人群工作模式。启用手机APP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远程签到,设立掌上移动办公平台、微信自助平台、智能申报一体机,将申报救助关口前移,为困难群众提供政策宣传指导、自助预测、进度查询等一站式服务,实现对各类人群不同需求的无缝对接。

(三)优化营商环境、强力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近年来,为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方便企业“跑一次、办成事”,我区依托“企业登记申请网上平台”,探索研究“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模式,优化再造流程,整合资源,强化信息共享,搭建“企业开办一网通”平台,从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向企业开办全程电子化转变,实现了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一是网上申请登记后,企业可从“印章刻制”通道查询选择较近的印章刻制企业。二是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到税务部门办理发票领取事项时,不再另行填写表格。三是社保登记、银行开户业务也可在“企业开办一网通”平台上办理。四是申请完成登记后,也可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同时,我区建立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为小微企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高质量的社会化服务,该平台已成为指导和服务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的重要平台。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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