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修订)》要求,现将新城区财政衔接资金拨付情况公示如下:
按照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自治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预算的通知》(呼财农指〔2026〕1号)文件及《新城区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审议2026年自治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变更事宜的专题会议纪要》(〔2026〕71号)文件要求,自2026年起防贫保险相关项目不再组织实施,需将原乡村振兴防贫保险项目45万元进行变更调整,新城区财政拨付大青山街街道办事处45万元,用于:新城区乡村振兴哈拉更村人居饮水工程项目。
公示时间:2026年11月3日—2026年11月12日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29号新城区人民政府党政办公楼532办公室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471-6218249
12317
新城区财政局
2026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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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11-03 09:00点击量:
来源:新城区财政局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修订)》要求,现将新城区财政衔接资金拨付情况公示如下:
按照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自治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预算的通知》(呼财农指〔2026〕1号)文件及《新城区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审议2026年自治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变更事宜的专题会议纪要》(〔2026〕71号)文件要求,自2026年起防贫保险相关项目不再组织实施,需将原乡村振兴防贫保险项目45万元进行变更调整,新城区财政拨付大青山街街道办事处45万元,用于:新城区乡村振兴哈拉更村人居饮水工程项目。
公示时间:2026年11月3日—2026年11月12日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29号新城区人民政府党政办公楼532办公室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471-6218249
12317
新城区财政局
202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