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生态环境部门职能作用,严厉打击生态环境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及行业乱象,切实维护辖区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生态环境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1.在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环保验收、污染治理运维等中介服务中,欺行霸市、强迫交易、垄断市场、数据造假、串通舞弊、不正当竞争等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2.对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运输过程中存在的垄断经营、强迫交易等问题线索。
3.在大气污染、水污染、生态修复等其他生态环境治理中采取指定治理设施、限定治理技术、控制治理原料、恶意竞标、强揽工程项目、威胁恐吓合法经营者、恶意投诉等方式干扰正常秩序、非法垄断、把持相关工程项目的涉黑涉恶线索。
4.在生态红线、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范围内非法采砂采石、“矿霸”、“沙霸”把持资源、阻挠执法打压群众举报。
5.生态环境系统内与涉黑涉恶沆瀣一气,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
6.生态环境领域其他扰乱行业秩序、危害生态安全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及行业乱象等线索。
二、线索征集渠道
1.举报电话:0471-6935361(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至5:00)。
2.电子邮箱:lantianbishui2023@126.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3.来信来访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南马神庙街北口落凤街小学2号楼(新东方大厦)6楼,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区分局,邮编010010,信封请注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三、线索征集须知
1.鼓励实名举报,并注明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核查单位及时沟通反馈。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准确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或单位名称)、事发时间、具体地点、违法事实及相关佐证材料(照片、视频、合同、票据、录音等)。
2.我单位将严格落实举报保密制度,依法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和人身财产安全。对核查属实的线索,坚决依法依规严肃处置;涉嫌刑事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严禁捏造事实、诬告陷害、恶意举报。对虚构线索、蓄意诋毁、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踊跃提供线索,共同守护辖区生态环境安全,维护公平有序的生态环境治理秩序。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区分局
2026年9月3日
(Mac用户使用Command+S保存)
发布日期:2026-09-04 17:08点击量:
来源:生态环境局新城区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生态环境部门职能作用,严厉打击生态环境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及行业乱象,切实维护辖区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生态环境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1.在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环保验收、污染治理运维等中介服务中,欺行霸市、强迫交易、垄断市场、数据造假、串通舞弊、不正当竞争等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2.对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运输过程中存在的垄断经营、强迫交易等问题线索。
3.在大气污染、水污染、生态修复等其他生态环境治理中采取指定治理设施、限定治理技术、控制治理原料、恶意竞标、强揽工程项目、威胁恐吓合法经营者、恶意投诉等方式干扰正常秩序、非法垄断、把持相关工程项目的涉黑涉恶线索。
4.在生态红线、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范围内非法采砂采石、“矿霸”、“沙霸”把持资源、阻挠执法打压群众举报。
5.生态环境系统内与涉黑涉恶沆瀣一气,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
6.生态环境领域其他扰乱行业秩序、危害生态安全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及行业乱象等线索。
二、线索征集渠道
1.举报电话:0471-6935361(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至5:00)。
2.电子邮箱:lantianbishui2023@126.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3.来信来访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南马神庙街北口落凤街小学2号楼(新东方大厦)6楼,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区分局,邮编010010,信封请注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三、线索征集须知
1.鼓励实名举报,并注明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核查单位及时沟通反馈。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准确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或单位名称)、事发时间、具体地点、违法事实及相关佐证材料(照片、视频、合同、票据、录音等)。
2.我单位将严格落实举报保密制度,依法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和人身财产安全。对核查属实的线索,坚决依法依规严肃处置;涉嫌刑事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严禁捏造事实、诬告陷害、恶意举报。对虚构线索、蓄意诋毁、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踊跃提供线索,共同守护辖区生态环境安全,维护公平有序的生态环境治理秩序。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区分局
202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