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合少镇、各涉农街道:
为深入落实呼和浩特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工作部署,依据《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呼农牧科字〔2026〕32号)文件要求,扎实推进粮油作物单产提升、保障粮食及重要农畜产品稳定供给,强化基层农技推广公益性服务职能,现面向全区各涉农镇、街道公开征集农业技术、遴选农业主推技术实施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目的
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重要农畜产品供给为核心,锚定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目标,依托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任务,征集筛选一批适配我区、转化效率高、综合效益突出的农牧业主导品种与先进实用技术,择优确定主推技术与实施单位,建设标准化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常态化开展示范观摩、技术培训交流,确保全区农牧业主推技术到位率稳定在95%以上。择优确定技术示范实施主体,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农业技术应用样板,以点带面辐射带动周边农户学习应用现代农业技术,持续实现农业增产、经营主体增效、农民增收。
二、遴选工作依据
本次农业技术征集、实施单位遴选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及配套工作规范执行。
三、遴选内容与任务要求
本次计划遴选2家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建设主体,保合少镇、各涉农街道全面摸排辖区现适用成熟农业技术,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农业技术实施单位1-2家。区农牧水利局组织评审,经党组会研究后择优确定最终入选单位,每个主体须承担以下任务:主推技术和主推品种各不少于1项;面向有发展意愿的农业生产经营者提供精准的指导服务并召开现场观摩会。
四、申报主体遴选条件
申报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主体资质合规。在新城区注册登记并实际运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报主体包括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主体。
2、产业基础扎实。生产经营稳定有序,主营业务契合新城区农业产业发展规划与主推技术发展方向,具备相应产业规模,区域代表性强、发展潜力充足。
3、技术力量充足。拥有匹配申报技术的专业技术团队,配备熟练掌握相关技术的专职骨干人员,具备独立开展技术示范、田间指导、农户培训的服务能力。
4、硬件配套完善。自有或租赁有开展技术示范所需土地、大棚、农机、配套设施等基础条件,自愿承担技术示范展示任务,无偿接纳周边农户、经营主体实地观摩学习。
5、示范积极性高。单位负责人重视农业科技推广,主动接纳新品种、新技术,能够主动配合区级、镇街开展各类农技推广活动,示范带动意愿强烈。
6、经营信誉良好。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近三年无行政处罚、失信经营等不良信用记录。
7、补助不重复原则。2026年主推技术实施主体享有资金补助,已享受过本项目及其他项目资金补助的建设内容,不重复补助。申报主体对申报内容的补助情况进行如实说明,若存在重复申报或隐瞒已获补助情况,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五、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所有申报材料统一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提交,具体包含:
1、《新城区2026年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报表》(附件 1);
2、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等主体资质复印件;
3、单位综合情况说明,涵盖组织架构、从业人员、产业规模、年度经营效益等内容;
4、申报技术实施方案,明确技术核心内容、示范实施地点、建设规模、年度预期成效、农户示范带动实施方案;
5、相关荣誉资质、技术成果、示范成效等佐证材料。
六、分级遴选评审程序
(一)自主申报
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对照遴选条件,准备完整申报材料,向属地保合少镇、各涉农街道自主提交申报。
(二)镇街初审推荐
保合少镇、各涉农街道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开展书面审核,并组织实地核查,筛选优质技术与实施单位,统一汇总推荐名单及全套申报材料报送区农牧水利局。
(三)专家评审
区农牧水利局组建专项评审专家组,对保合少镇、各涉农街道推荐的技术及实施单位集中评审,根据工作需要开展现场实地核验。综合评审后择优确定2 项技术作为新城区2026年度农业主推技术,同步确定对应实施单位。
(四)公示发文
拟确定的2026年度农业主推技术实施主体名单,在新城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正式印发文件予以公布。
七、工作有关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
保合少镇、各涉农街道指定专人专项负责本次技术征集、主体遴选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全面摸排辖区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确保符合申报条件的市场主体知晓政策、积极参与申报。
(二)严格材料审核
保合少镇、各涉农街道严把初审关口,逐项核查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择优推荐具备先进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技术及实施主体。
(三)按时报送材料
请保合少镇、各涉农街道于2026年8月11日(星期二)17:00 前,将正式推荐文件及全部申报纸质材料报送至区农牧水利局 507 办公室,超出规定时限报送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孟文慧 0471-6218574
新城区农牧水利局
202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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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8-05 16:37点击量:
来源:新城区农牧水利局
保合少镇、各涉农街道:
为深入落实呼和浩特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工作部署,依据《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呼农牧科字〔2026〕32号)文件要求,扎实推进粮油作物单产提升、保障粮食及重要农畜产品稳定供给,强化基层农技推广公益性服务职能,现面向全区各涉农镇、街道公开征集农业技术、遴选农业主推技术实施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目的
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重要农畜产品供给为核心,锚定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目标,依托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任务,征集筛选一批适配我区、转化效率高、综合效益突出的农牧业主导品种与先进实用技术,择优确定主推技术与实施单位,建设标准化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常态化开展示范观摩、技术培训交流,确保全区农牧业主推技术到位率稳定在95%以上。择优确定技术示范实施主体,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农业技术应用样板,以点带面辐射带动周边农户学习应用现代农业技术,持续实现农业增产、经营主体增效、农民增收。
二、遴选工作依据
本次农业技术征集、实施单位遴选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及配套工作规范执行。
三、遴选内容与任务要求
本次计划遴选2家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建设主体,保合少镇、各涉农街道全面摸排辖区现适用成熟农业技术,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农业技术实施单位1-2家。区农牧水利局组织评审,经党组会研究后择优确定最终入选单位,每个主体须承担以下任务:主推技术和主推品种各不少于1项;面向有发展意愿的农业生产经营者提供精准的指导服务并召开现场观摩会。
四、申报主体遴选条件
申报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主体资质合规。在新城区注册登记并实际运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报主体包括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主体。
2、产业基础扎实。生产经营稳定有序,主营业务契合新城区农业产业发展规划与主推技术发展方向,具备相应产业规模,区域代表性强、发展潜力充足。
3、技术力量充足。拥有匹配申报技术的专业技术团队,配备熟练掌握相关技术的专职骨干人员,具备独立开展技术示范、田间指导、农户培训的服务能力。
4、硬件配套完善。自有或租赁有开展技术示范所需土地、大棚、农机、配套设施等基础条件,自愿承担技术示范展示任务,无偿接纳周边农户、经营主体实地观摩学习。
5、示范积极性高。单位负责人重视农业科技推广,主动接纳新品种、新技术,能够主动配合区级、镇街开展各类农技推广活动,示范带动意愿强烈。
6、经营信誉良好。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近三年无行政处罚、失信经营等不良信用记录。
7、补助不重复原则。2026年主推技术实施主体享有资金补助,已享受过本项目及其他项目资金补助的建设内容,不重复补助。申报主体对申报内容的补助情况进行如实说明,若存在重复申报或隐瞒已获补助情况,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五、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所有申报材料统一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提交,具体包含:
1、《新城区2026年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报表》(附件 1);
2、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等主体资质复印件;
3、单位综合情况说明,涵盖组织架构、从业人员、产业规模、年度经营效益等内容;
4、申报技术实施方案,明确技术核心内容、示范实施地点、建设规模、年度预期成效、农户示范带动实施方案;
5、相关荣誉资质、技术成果、示范成效等佐证材料。
六、分级遴选评审程序
(一)自主申报
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对照遴选条件,准备完整申报材料,向属地保合少镇、各涉农街道自主提交申报。
(二)镇街初审推荐
保合少镇、各涉农街道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开展书面审核,并组织实地核查,筛选优质技术与实施单位,统一汇总推荐名单及全套申报材料报送区农牧水利局。
(三)专家评审
区农牧水利局组建专项评审专家组,对保合少镇、各涉农街道推荐的技术及实施单位集中评审,根据工作需要开展现场实地核验。综合评审后择优确定2 项技术作为新城区2026年度农业主推技术,同步确定对应实施单位。
(四)公示发文
拟确定的2026年度农业主推技术实施主体名单,在新城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正式印发文件予以公布。
七、工作有关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
保合少镇、各涉农街道指定专人专项负责本次技术征集、主体遴选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全面摸排辖区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确保符合申报条件的市场主体知晓政策、积极参与申报。
(二)严格材料审核
保合少镇、各涉农街道严把初审关口,逐项核查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择优推荐具备先进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技术及实施主体。
(三)按时报送材料
请保合少镇、各涉农街道于2026年8月11日(星期二)17:00 前,将正式推荐文件及全部申报纸质材料报送至区农牧水利局 507 办公室,超出规定时限报送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孟文慧 0471-6218574
新城区农牧水利局
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