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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6-18 09:40点击量:
来源:科技城经济开发区服务保障中心
自治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1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18日至2026年6月30日。
联系电话:0471-6213554
邮寄方式: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城建环保大厦9楼
附件:自治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9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