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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动态 - 通知公告
关于公开比选圣水梁红色生态旅游公路环评验收服务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11 10:00 点击量:68
来源: 新城区农牧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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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环评验收检测单位:

为规范推进我单位相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保障项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法合规、高效优质,确保项目顺利落地实施,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自愿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比选专业环境咨询技术服务机构。欢迎符合资质条件、具备良好履约能力与信誉的单位踊跃报名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圣水梁红色生态旅游公路环评验收服务

2.项目实施地点:新城区

3.项目建设内容:新城区圣水梁红色生态旅游公路项目属于改扩建工程并地处大青山保护区,于2025年9月5日已取得环评批复,根据国家对建设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第十七条要求开展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4.项目预算金额:各单位自行报价(格式自拟)    

5.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0个日历天内,完成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工作。

二、服务内容及工作要求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属地生态环境部门最新政策要求开展验收工作。

2.编制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的验收报告,并确保内容真实、数据准确、结论可靠,完全满足行业要求。

3.配合甲方完成项目后期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咨询服务.

5.严格遵守时间节点,高效推进各项工作,按时交付阶段性成果及最终报告。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及本项目全部服务工作。

2.技术服务机构至少具备一名已在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完成备案登记合法的环评从业人员资质。

3.近3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倒算)具备至少2项同类项目环评编制或验收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批复文件、验收证明等佐证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比选。

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资料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报名需提供)。

2.企业营业执照、信用平台备案登记截图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3.项目负责人注册环评工程师证书、职称证书、社保缴纳证明及在职证明。

4.近3年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服务合同、环评批复文件、验收证明等)。

5.信用查询截图(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无失信记录查询结果)、无不良从业行为承诺书。

6详细服务实施方案(含工作流程、进度计划、质量保障、人员配置、售后保障等)。

7.项目报价单(独立密封,明确包干总价、费用明细、服务承诺)。

8.甲方要求的其他补充证明材料。

五、时间要求

各单位需在2026年6月17日10:00前递交报名评审资料至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农牧水利局会议室510室,逾期未送达不再进行接收。

六、确认方式

为保证结算审计单位选择全过程“公开、公正、透明”,满足工作的需求,我局将在资格初审后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由我单位组织评审小组,对有效参选单位的资格资质、技术方案、项目业绩、团队实力、服务报价、履约保障等方面进行审核,以最低价确定中选服务机构。比选结果将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农牧水利局网站进行公示。

七、联系方式

电话:0471-6218354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农牧水利局5楼 510 室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农牧水利局

2026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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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比选圣水梁红色生态旅游公路环评验收服务机构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6-11 10:00点击量:

来源:新城区农牧水利局

各环评验收检测单位:

为规范推进我单位相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保障项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法合规、高效优质,确保项目顺利落地实施,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自愿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比选专业环境咨询技术服务机构。欢迎符合资质条件、具备良好履约能力与信誉的单位踊跃报名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圣水梁红色生态旅游公路环评验收服务

2.项目实施地点:新城区

3.项目建设内容:新城区圣水梁红色生态旅游公路项目属于改扩建工程并地处大青山保护区,于2025年9月5日已取得环评批复,根据国家对建设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第十七条要求开展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4.项目预算金额:各单位自行报价(格式自拟)    

5.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0个日历天内,完成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工作。

二、服务内容及工作要求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属地生态环境部门最新政策要求开展验收工作。

2.编制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的验收报告,并确保内容真实、数据准确、结论可靠,完全满足行业要求。

3.配合甲方完成项目后期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咨询服务.

5.严格遵守时间节点,高效推进各项工作,按时交付阶段性成果及最终报告。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及本项目全部服务工作。

2.技术服务机构至少具备一名已在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完成备案登记合法的环评从业人员资质。

3.近3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倒算)具备至少2项同类项目环评编制或验收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批复文件、验收证明等佐证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比选。

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资料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报名需提供)。

2.企业营业执照、信用平台备案登记截图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3.项目负责人注册环评工程师证书、职称证书、社保缴纳证明及在职证明。

4.近3年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服务合同、环评批复文件、验收证明等)。

5.信用查询截图(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无失信记录查询结果)、无不良从业行为承诺书。

6详细服务实施方案(含工作流程、进度计划、质量保障、人员配置、售后保障等)。

7.项目报价单(独立密封,明确包干总价、费用明细、服务承诺)。

8.甲方要求的其他补充证明材料。

五、时间要求

各单位需在2026年6月17日10:00前递交报名评审资料至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农牧水利局会议室510室,逾期未送达不再进行接收。

六、确认方式

为保证结算审计单位选择全过程“公开、公正、透明”,满足工作的需求,我局将在资格初审后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由我单位组织评审小组,对有效参选单位的资格资质、技术方案、项目业绩、团队实力、服务报价、履约保障等方面进行审核,以最低价确定中选服务机构。比选结果将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农牧水利局网站进行公示。

七、联系方式

电话:0471-6218354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农牧水利局5楼 510 室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农牧水利局

2026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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