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代理记账管理工作,规范代理记账活动,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代理记账机构信用评价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财会〔2026〕149号)及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组织开展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及涉税业务联合监管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内财会〔2025〕1715号)文件部署要求,新城区财政局决定于2026年6月2日开始对部分代理记账机构的代理记账资质、2025年度代理记账执业质量和评价与监管结果进行监督检查。现就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代理记账资质以及2025年度代理记账执业质量和评价与监管结果。
二、被检查代理记账机构名单
内蒙古企星财税有限公司、内蒙古企星汇财税有限公司、内蒙古建业财税有限公司、内蒙古壹号财税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正合财税有限公司、内蒙古挪亚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内蒙古互融合财务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云管家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内蒙古佳盈财税咨询有限公司、内蒙古鑫牛财税咨询有限公司、内蒙古金叶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内蒙古德悦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税小宝财税服务有限公司、内蒙古壹合财税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笨鸟邦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内蒙古新越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内蒙古中福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内蒙古泊航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鸿亚新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内蒙古皓揽鑫瀚财税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左格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内蒙古惠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启铭财税咨询有限公司、内蒙古惠算计代理记账有限公司、内蒙古惠畅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鑫通绩效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内蒙古税妥妥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兰威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内蒙古米勒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内蒙古财睿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内蒙古上层智慧商业服务有限公司、内蒙古致格会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宇鸿财务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优算代理记账有限公司、内蒙古正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零肆柒壹财税(内蒙古)有限公司新城区分公司、重庆八戒财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
检查期间,欢迎知情者以署名信、实名电话或面谈方式向检查组反映问题,提供线索,同时欢迎对检查人员的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
联系人:石磊 联系电话:0471-6218613
新城区财政局
2026年6月2日
(Mac用户使用Command+S保存)
发布日期:2026-06-02 15:10点击量:
来源:新城区财政局
为加强代理记账管理工作,规范代理记账活动,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代理记账机构信用评价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财会〔2026〕149号)及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组织开展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及涉税业务联合监管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内财会〔2025〕1715号)文件部署要求,新城区财政局决定于2026年6月2日开始对部分代理记账机构的代理记账资质、2025年度代理记账执业质量和评价与监管结果进行监督检查。现就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代理记账资质以及2025年度代理记账执业质量和评价与监管结果。
二、被检查代理记账机构名单
内蒙古企星财税有限公司、内蒙古企星汇财税有限公司、内蒙古建业财税有限公司、内蒙古壹号财税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正合财税有限公司、内蒙古挪亚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内蒙古互融合财务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云管家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内蒙古佳盈财税咨询有限公司、内蒙古鑫牛财税咨询有限公司、内蒙古金叶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内蒙古德悦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税小宝财税服务有限公司、内蒙古壹合财税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笨鸟邦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内蒙古新越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内蒙古中福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内蒙古泊航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鸿亚新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内蒙古皓揽鑫瀚财税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左格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内蒙古惠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启铭财税咨询有限公司、内蒙古惠算计代理记账有限公司、内蒙古惠畅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鑫通绩效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内蒙古税妥妥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兰威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内蒙古米勒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内蒙古财睿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内蒙古上层智慧商业服务有限公司、内蒙古致格会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宇鸿财务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优算代理记账有限公司、内蒙古正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零肆柒壹财税(内蒙古)有限公司新城区分公司、重庆八戒财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
检查期间,欢迎知情者以署名信、实名电话或面谈方式向检查组反映问题,提供线索,同时欢迎对检查人员的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
联系人:石磊 联系电话:0471-6218613
新城区财政局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