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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09 17:00 点击量:68
来源: 新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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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各部、委、办、局、事业单位,驻区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以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为引领,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不断激发释放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内人社发〔2025〕16号)和《关于做好2026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呼人社办发〔2026〕88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评人员范围

我区符合《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内人社发〔2025〕16号)第三章有关规定的人员。

二、申报及评审方式

(一)全区职称全面实行线上填报(涉密人员严格执行保密管理规定,线下申报、线下评审),其中,社会化高级职称实行线上盲审盲评,不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二)基层“定向评价”职称采取线下纸质材料评审方式。

(三)社会化卫生系列高级职称,工程系列电力专业、工程系列警务技术专业社会化高级职称,按照高级评委会组建单位要求,通过相应申报系统实行线上盲审盲评。

(四)国家或自治区实行以考代评的系列(专业)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不再进行相应层级职称评审或认定。

(五)高级职称实行考评结合的系列(专业)职称,专业技术人员须参加国家或自治区统一组织的考试,成绩达到国家或自治区合格线并在有效期内方可申报评审高级职称。高级职称实行面试答辩、量化评审的系列(专业)职称,具体要求以相应系列(专业)评审规定为准。

三、时间进度安排

(一)个人申报提交阶段(5月11日至7月10日)

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任职年限、业绩成果(论文、奖项、荣誉等)、继续教育审验卡截止时间为各相应级别职称申报截止时间,考评结合系列或专业的截止时间以评委会组建单位或自治区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年度评审工作通知要求为准。

1.我区初级职称评审申报时间(5月11日至5月25日);

2.我区中级职称申报时间(5月26日至6月10日);

3.我区高级职称申报时间(6月11日至7月10日)。

申报人员需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材料填写并点击“提交申报”,逾期未点击“提交申报”视为放弃申报,且不能再新增申报记录。

(二)材料审核阶段

1.中、初级职称申报线下材料审核时间:6月8日至6月18日(线上线下提交的材料要求相同一致)

2.审核时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一次性告知申报人员需要补充更正的全部材料及时限,逾期未补充更正的,视为放弃申报。

3.中小学教师系列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社会化高级职称、基层“定向评价”高级职称、申报材料报送时间,按照高级评委会组建单位印发的年度评审工作通知要求执行;基层“定向评价”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4.逾期未上报的,不再补报。

四、申报、审核程序要求

申报人员同一年度一个层级只能申报一个系列(专业)的职称。有关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应按照人事隶属关系和规定程序逐级将申报材料报送评委会办事机构,不得多头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线上注册申报(所有申报人员)

1.申报人员须访问内蒙古人才信息库(网址:www.nmgrck.cn),进行线上注册并登录,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填写业绩档案中学历、工作经历等信息,并由工作单位审核通过。已注册并填写过相关信息的申报人员,需核实填写信息是否准确。

2.在业务办理—2026年职称申报栏目中,选择对应的申报计划(申报人员需慎重选择申报计划,选择确定后不能修改或新增,因申报计划选择错误而导致无法参加当年度职称评审的责任自负),完成职称信息填报,并按照有关要求上传相关申报材料。“线上盲审盲评”申报人员提交后,可下载并查看《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线下材料评审”申报人员提交后,需下载导出《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职称送审表》。(系统申报步骤、填写格式说明、提交材料要求等请查看系统内申报操作指南。)

3.申报自治区绿色通道高级职称评审、呼和浩特市绿色通道中级职称评审的,进入相对应的栏目填报。

(二)有关要求

申报人员应确保所有线上、线下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有效,且线上、线下提交的材料(填写的信息、业绩等)相同。

审核过程中,发现申报材料存在不符合要求或线上、线下提交材料(信息、名称等)不一致等问题的,申报信息均回退至本人账号内,需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再次提交申报。申报人员因上述原因审核不通过、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职称评审的,不能补报。

五、其他要求

1.申报人员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全部申报材料,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

用人单位负责审核申报人员材料是否真实完整,出具职称申报推荐意见,说明推荐人选产生方式、申报人员具备的资格条件及公示情况(单位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等,对申报程序和材料把关作出承诺。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原则,推荐报送的申报材料须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审核推荐单位公章。

主管部门负责对申报推荐程序、申报人员资格(条件)、申报专业和申报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有效性等进行复审。

2.审核过程中发现申报人员通过虚假(不实)承诺、伪造信息等手段进行申报或者提供(填写)虚假(不实)材料的,取消申报资格,违规行为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

3.事业单位须在申报前报送职称申报推荐程序、岗位设置情况、已聘岗位数、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未聘岗位数、空岗及拟使用空岗申报初、中、高级职称情况。

4.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厅对自治区人事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与证书工本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1〕1202号)和《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与证书收费及支出的通知》(内人发〔2001〕124号)规定收取评审费用,初级评审费100元,中级评审费150元,副高级评审费280元,正高级评审费320元。

联系人:李静  巴图;联系电话:6218653

材料报送地址:新城区政府东副楼633办公室。

附件:1.职称申报送评材料目录清单



新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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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5-09 17:00点击量:

来源:新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区各部、委、办、局、事业单位,驻区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以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为引领,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不断激发释放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内人社发〔2025〕16号)和《关于做好2026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呼人社办发〔2026〕88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评人员范围

我区符合《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内人社发〔2025〕16号)第三章有关规定的人员。

二、申报及评审方式

(一)全区职称全面实行线上填报(涉密人员严格执行保密管理规定,线下申报、线下评审),其中,社会化高级职称实行线上盲审盲评,不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二)基层“定向评价”职称采取线下纸质材料评审方式。

(三)社会化卫生系列高级职称,工程系列电力专业、工程系列警务技术专业社会化高级职称,按照高级评委会组建单位要求,通过相应申报系统实行线上盲审盲评。

(四)国家或自治区实行以考代评的系列(专业)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不再进行相应层级职称评审或认定。

(五)高级职称实行考评结合的系列(专业)职称,专业技术人员须参加国家或自治区统一组织的考试,成绩达到国家或自治区合格线并在有效期内方可申报评审高级职称。高级职称实行面试答辩、量化评审的系列(专业)职称,具体要求以相应系列(专业)评审规定为准。

三、时间进度安排

(一)个人申报提交阶段(5月11日至7月10日)

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任职年限、业绩成果(论文、奖项、荣誉等)、继续教育审验卡截止时间为各相应级别职称申报截止时间,考评结合系列或专业的截止时间以评委会组建单位或自治区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年度评审工作通知要求为准。

1.我区初级职称评审申报时间(5月11日至5月25日);

2.我区中级职称申报时间(5月26日至6月10日);

3.我区高级职称申报时间(6月11日至7月10日)。

申报人员需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材料填写并点击“提交申报”,逾期未点击“提交申报”视为放弃申报,且不能再新增申报记录。

(二)材料审核阶段

1.中、初级职称申报线下材料审核时间:6月8日至6月18日(线上线下提交的材料要求相同一致)

2.审核时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一次性告知申报人员需要补充更正的全部材料及时限,逾期未补充更正的,视为放弃申报。

3.中小学教师系列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社会化高级职称、基层“定向评价”高级职称、申报材料报送时间,按照高级评委会组建单位印发的年度评审工作通知要求执行;基层“定向评价”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4.逾期未上报的,不再补报。

四、申报、审核程序要求

申报人员同一年度一个层级只能申报一个系列(专业)的职称。有关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应按照人事隶属关系和规定程序逐级将申报材料报送评委会办事机构,不得多头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线上注册申报(所有申报人员)

1.申报人员须访问内蒙古人才信息库(网址:www.nmgrck.cn),进行线上注册并登录,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填写业绩档案中学历、工作经历等信息,并由工作单位审核通过。已注册并填写过相关信息的申报人员,需核实填写信息是否准确。

2.在业务办理—2026年职称申报栏目中,选择对应的申报计划(申报人员需慎重选择申报计划,选择确定后不能修改或新增,因申报计划选择错误而导致无法参加当年度职称评审的责任自负),完成职称信息填报,并按照有关要求上传相关申报材料。“线上盲审盲评”申报人员提交后,可下载并查看《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线下材料评审”申报人员提交后,需下载导出《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职称送审表》。(系统申报步骤、填写格式说明、提交材料要求等请查看系统内申报操作指南。)

3.申报自治区绿色通道高级职称评审、呼和浩特市绿色通道中级职称评审的,进入相对应的栏目填报。

(二)有关要求

申报人员应确保所有线上、线下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有效,且线上、线下提交的材料(填写的信息、业绩等)相同。

审核过程中,发现申报材料存在不符合要求或线上、线下提交材料(信息、名称等)不一致等问题的,申报信息均回退至本人账号内,需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再次提交申报。申报人员因上述原因审核不通过、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职称评审的,不能补报。

五、其他要求

1.申报人员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全部申报材料,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

用人单位负责审核申报人员材料是否真实完整,出具职称申报推荐意见,说明推荐人选产生方式、申报人员具备的资格条件及公示情况(单位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等,对申报程序和材料把关作出承诺。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原则,推荐报送的申报材料须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审核推荐单位公章。

主管部门负责对申报推荐程序、申报人员资格(条件)、申报专业和申报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有效性等进行复审。

2.审核过程中发现申报人员通过虚假(不实)承诺、伪造信息等手段进行申报或者提供(填写)虚假(不实)材料的,取消申报资格,违规行为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

3.事业单位须在申报前报送职称申报推荐程序、岗位设置情况、已聘岗位数、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未聘岗位数、空岗及拟使用空岗申报初、中、高级职称情况。

4.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厅对自治区人事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与证书工本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1〕1202号)和《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与证书收费及支出的通知》(内人发〔2001〕124号)规定收取评审费用,初级评审费100元,中级评审费150元,副高级评审费280元,正高级评审费320元。

联系人:李静  巴图;联系电话:6218653

材料报送地址:新城区政府东副楼633办公室。

附件:1.职称申报送评材料目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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