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双减”政策要求,持续推进校外培训专项治理,依法依规查处各类违规培训行为,严厉打击学科类“隐形变异”校外培训,全面巩固“双减”工作成效。现将近期我区查处的1起典型案例面向社会公布如下。
案例:“内蒙古优*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2026年1月28日,接到上级交办问题线索,反映呼和浩特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东段铁甲S-D商业楼A座4楼内,未取得办学许可证,擅自开展学科类培训。新城区教育局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发现该机构未取得办学许可证,违规开展线下学科类培训,执法人员对机构负责人依法询问,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退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退还未消课费用134094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校外培训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责令停止举办学科类培训;没收违法所得18209元,并处罚款72836元。
下一步,我区将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巩固治理成果,对违规学科类培训行为从严处理、绝不姑息。持续净化培训环境,切实守护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守护学生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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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4-28 11:38点击量:
来源:新城区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双减”政策要求,持续推进校外培训专项治理,依法依规查处各类违规培训行为,严厉打击学科类“隐形变异”校外培训,全面巩固“双减”工作成效。现将近期我区查处的1起典型案例面向社会公布如下。
案例:“内蒙古优*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2026年1月28日,接到上级交办问题线索,反映呼和浩特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东段铁甲S-D商业楼A座4楼内,未取得办学许可证,擅自开展学科类培训。新城区教育局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发现该机构未取得办学许可证,违规开展线下学科类培训,执法人员对机构负责人依法询问,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退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退还未消课费用134094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校外培训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责令停止举办学科类培训;没收违法所得18209元,并处罚款72836元。
下一步,我区将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巩固治理成果,对违规学科类培训行为从严处理、绝不姑息。持续净化培训环境,切实守护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守护学生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