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50号)有关要求,新城区开展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025年度经营情况年度报告工作。第一批共有157家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完成年报工作,其中合格149家、不合格4家、正在申请或已注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4家。
现将机构年度报告情况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1个月(4月1日-4月3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人:高安叆朵 联系电话:0471-6218005
附件:2025年度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情况(第一批)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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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3-31 11:12点击量:
来源:新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50号)有关要求,新城区开展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025年度经营情况年度报告工作。第一批共有157家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完成年报工作,其中合格149家、不合格4家、正在申请或已注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4家。
现将机构年度报告情况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1个月(4月1日-4月3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人:高安叆朵 联系电话:0471-6218005
附件:2025年度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情况(第一批)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