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政府研究、经前期公示公告,通过公开征求意见、科学论证,在前期公示公告入库的11个项目中,批复7个项目列入2026年度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安排,分别是:①新城区乡村振兴上新营特色民族食品加工园区一期仓库项目、②新城区乡村振兴上新营特色民族食品加工园区一期加工厂项目、③新城区乡村振兴讨思浩村股份合作社蔬菜大棚项目三期、④新城区乡村振兴讨思浩村股份合作社蔬菜大棚项目四期、⑤新城区乡村振兴哈拉沁村仓储物流园项目、⑥新城区乡村振兴水泉仓储项目、⑦新城区乡村振兴防贫保险项目。(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为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强化财政衔接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将2026年度乡村振兴衔接资金7个项目计划安排情况再次予以公告。
一、公告时间
公告日期为2025年11月26日—2025年12月2日(7天)
二、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函、来电等形式反映上述公告项目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如有不同意见,请对所反映的问题提供可调查的证明人或有关线索。我们对反映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
三、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新城区政府东配楼5楼504
邮 编:010010
邮 箱:xcqfpb@sina.com
监督电话:0471-6218569 12317
监督单位:新城区人民政府
四、受理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新城区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6日
(Mac用户使用Command+S保存)
发布日期:2025-11-26 10:45点击量:
来源:新城区农牧水利局
经区政府研究、经前期公示公告,通过公开征求意见、科学论证,在前期公示公告入库的11个项目中,批复7个项目列入2026年度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安排,分别是:①新城区乡村振兴上新营特色民族食品加工园区一期仓库项目、②新城区乡村振兴上新营特色民族食品加工园区一期加工厂项目、③新城区乡村振兴讨思浩村股份合作社蔬菜大棚项目三期、④新城区乡村振兴讨思浩村股份合作社蔬菜大棚项目四期、⑤新城区乡村振兴哈拉沁村仓储物流园项目、⑥新城区乡村振兴水泉仓储项目、⑦新城区乡村振兴防贫保险项目。(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为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强化财政衔接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将2026年度乡村振兴衔接资金7个项目计划安排情况再次予以公告。
一、公告时间
公告日期为2025年11月26日—2025年12月2日(7天)
二、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函、来电等形式反映上述公告项目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如有不同意见,请对所反映的问题提供可调查的证明人或有关线索。我们对反映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
三、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新城区政府东配楼5楼504
邮 编:010010
邮 箱:xcqfpb@sina.com
监督电话:0471-6218569 12317
监督单位:新城区人民政府
四、受理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新城区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