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农业设施所有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呼政办发〔2023〕27号)文件要求,经农业设施所有权人自愿申请、村委会初审,镇级复审,区级终审。现将审核通过农业设施确权登记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至9月18日。如存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与我局联系,联系人:珠沙楞;联系电话:0471-6218432。
新城区农牧水利局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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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9-11 09:05点击量:
来源:新城区农牧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