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区司法局于近期组织了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11名,现予公示,公示期为10天。公示期间,区司法局接受对上述人员是否符合办理行政执法证件的举报投诉,举报情况属实的,将取消办理行政执法证件资格。
举报投诉电话:6218033
附件:新城区行政执法证资格人员名单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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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5-07 11:13点击量:
来源:新城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