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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服务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5-03-18 12:00 点击量:68
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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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就业服务中心投资建设的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字〔2012〕299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字〔2013〕42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的要求,我公司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内容及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目标:通过新城区公共实训基地以就业为导向,向城乡各类劳动者以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产业园区等在职人员提供技能实训,提高就业竞争力和职业发展潜力,推动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的有机结合,为企业提供优秀的人才资源,推动经济发展和创新;促进新城区经济发展、提升就业率和人员职业技能水平。

建设任务:建设实训综合楼,建设面积11835.00㎡;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项目位置: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察哈尔大街与塔利西路交汇处。

建设性质:新建项目。

建设内容和规模:本项目建设县级公共实训基地一处;总占地面积11187.00㎡,实训基地综合楼建筑面积为11835.00㎡,采用框架式建筑结构,建设规模为地下一层地上九层(包含实训场地、培训教室、培训附属用房等)绿化、硬化及相关配套设施。

投资规模和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为496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4199.53万元;设备购置费90.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03.06万元;预备费367.41万元。

资金筹措方式为:政府投资。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内容

根据《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等相关规定,本项目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

1、合法性评估: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要求,是否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2、合理性评估:项目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是否兼顾了各方利益,是否考虑了公众的合理诉求。

3、可行性评估:项目是否具备实施条件,是否存在技术、资金、环境等方面的风险。

4、可控性评估:项目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是否在可控范围内,是否制定了相应的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三、风险因素及防范措施

通过评估,识别出以下主要风险因素:

1、环境影响风险:项目建设可能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防范措施:严格执行环保标准,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环境监测。

2、交通影响风险:施工期间可能对周边交通造成一定影响。

防范措施:制定科学的交通疏导方案,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对居民出行的影响。

3、社会稳定风险:项目可能引发群众上访、群体性事件等。

防范措施:加强信息公开和沟通,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建立应急预案,确保社会稳定。

四、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反馈至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就业服务中心。

公示时间: 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4月1日

联 系 人:郭新亮

联系电话:0471-4905267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快速路与成吉思汗大街交汇处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大学科技园8号楼。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就业服务中心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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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服务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5-03-18 12:00点击量: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由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就业服务中心投资建设的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字〔2012〕299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字〔2013〕42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的要求,我公司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内容及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目标:通过新城区公共实训基地以就业为导向,向城乡各类劳动者以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产业园区等在职人员提供技能实训,提高就业竞争力和职业发展潜力,推动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的有机结合,为企业提供优秀的人才资源,推动经济发展和创新;促进新城区经济发展、提升就业率和人员职业技能水平。

建设任务:建设实训综合楼,建设面积11835.00㎡;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项目位置: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察哈尔大街与塔利西路交汇处。

建设性质:新建项目。

建设内容和规模:本项目建设县级公共实训基地一处;总占地面积11187.00㎡,实训基地综合楼建筑面积为11835.00㎡,采用框架式建筑结构,建设规模为地下一层地上九层(包含实训场地、培训教室、培训附属用房等)绿化、硬化及相关配套设施。

投资规模和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为496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4199.53万元;设备购置费90.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03.06万元;预备费367.41万元。

资金筹措方式为:政府投资。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内容

根据《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等相关规定,本项目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

1、合法性评估: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要求,是否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2、合理性评估:项目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是否兼顾了各方利益,是否考虑了公众的合理诉求。

3、可行性评估:项目是否具备实施条件,是否存在技术、资金、环境等方面的风险。

4、可控性评估:项目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是否在可控范围内,是否制定了相应的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三、风险因素及防范措施

通过评估,识别出以下主要风险因素:

1、环境影响风险:项目建设可能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防范措施:严格执行环保标准,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环境监测。

2、交通影响风险:施工期间可能对周边交通造成一定影响。

防范措施:制定科学的交通疏导方案,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对居民出行的影响。

3、社会稳定风险:项目可能引发群众上访、群体性事件等。

防范措施:加强信息公开和沟通,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建立应急预案,确保社会稳定。

四、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反馈至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就业服务中心。

公示时间: 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4月1日

联 系 人:郭新亮

联系电话:0471-4905267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快速路与成吉思汗大街交汇处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大学科技园8号楼。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就业服务中心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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