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体育场地使用效率,规范运营管理,更好的服务公众体育健身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等相关管理办法及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运营管理单位。具体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单位名称:新城区文体旅游广电局
地址:新城区文体旅游广电局(星火巷20号)
联系人:祁欢
联系电话:0471-6961437
二、委托场地基本情况
设施名称:呼和浩特市天骄体育公园
设施位置: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天骄路以西、红山街以东、三经路以南。总占地面积约10.4298公顷。
设施规模与功能:天骄体育公园内设有笼式标准篮球场、7人制笼式足球场、多功能球场、网球场、乒乓球场、健身步道、广场与器械健身场地、配套附属设施、儿童活动设施类场地、轮滑场地、棋苑区。
三、委托管理内容及要求
·体育设施场地日常运营,保障体育公园中各类功能设施维护维修正常使用。
· 开展各类体育活动与赛事,组织全民健身活动,吸引群众参与。
· 设施内环境卫生管理,保持整洁舒适环境。
· 达到国家及地方相关公共体育设施运营管理服务标准,满足群众体育活动需求,提高设施利用率与满意度。
· 在保证免费开放使用场地前提下,按照相关规定合理采取低收费运营管理模式。
四、申请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社会组织,具备公园管理的相关经验。
2、拥有专业管理团队及完善管理制度。
3、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
4、承诺接受委托单位的监管。
五、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场地运营管理方案(含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安全保障等)。
4、近年业绩证明材料。
5、其他补充材料(荣誉证书等)。
(Mac用户使用Command+S保存)
发布日期:2025-03-17 15:23点击量:
来源:文体旅游广电局
为提升体育场地使用效率,规范运营管理,更好的服务公众体育健身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等相关管理办法及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运营管理单位。具体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单位名称:新城区文体旅游广电局
地址:新城区文体旅游广电局(星火巷20号)
联系人:祁欢
联系电话:0471-6961437
二、委托场地基本情况
设施名称:呼和浩特市天骄体育公园
设施位置: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天骄路以西、红山街以东、三经路以南。总占地面积约10.4298公顷。
设施规模与功能:天骄体育公园内设有笼式标准篮球场、7人制笼式足球场、多功能球场、网球场、乒乓球场、健身步道、广场与器械健身场地、配套附属设施、儿童活动设施类场地、轮滑场地、棋苑区。
三、委托管理内容及要求
·体育设施场地日常运营,保障体育公园中各类功能设施维护维修正常使用。
· 开展各类体育活动与赛事,组织全民健身活动,吸引群众参与。
· 设施内环境卫生管理,保持整洁舒适环境。
· 达到国家及地方相关公共体育设施运营管理服务标准,满足群众体育活动需求,提高设施利用率与满意度。
· 在保证免费开放使用场地前提下,按照相关规定合理采取低收费运营管理模式。
四、申请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社会组织,具备公园管理的相关经验。
2、拥有专业管理团队及完善管理制度。
3、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
4、承诺接受委托单位的监管。
五、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场地运营管理方案(含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安全保障等)。
4、近年业绩证明材料。
5、其他补充材料(荣誉证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