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最低生活保障
持有大青山街街道常住户口居民、凡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呼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883元/月),且符合呼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可按规定程序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以家庭为单位、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受理。
(一)办理所需材料
(二)办理流程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依法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由本人或者委托他人提出书面申请,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受理。
(一)办理所需材料
三、临时救助
临时救助的范围是拥有本区户籍且在本区长期居住的家庭;非本区户籍,外来家庭取得我区居住证并居住一年以上,居住地村(居)委会或镇(办事处)能够出具居住证明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对象。
(一)申请条件
(二)办理所需材料
(三)办理流程
携带所需材料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申请受理。
四、孤儿
(一)申请条件
具有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户籍,丧失父母的未满 18 周岁的未成年人。
(二)办理所需材料
(三)办理流程
携带所需材料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申请受理。
五、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一)申请条件
具有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户籍,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失踪或患精神病、服刑、被强制戒毒的事实上无人抚养的儿童;双方父母失踪或者患精神病、服刑、被强制戒毒的事实上无人抚养的儿童。
(二)办理所需材料
(三)办理流程
携带所需材料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申请受理。
六、高龄津贴
(一)申请条件及发放标准
凡具有大青山街道户籍,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年龄在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老年人,均可以申请领取高龄津贴,高龄津贴按年龄实行分档发放,标准为80岁至99周岁,每人每月100月,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每人每月600元,审核通过后,应当自老年人提交申请表当月开始,为其计算发放高龄津贴,首次为新审核通过的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时,应将此前审核过程中未发放的部分一次性补发到位。
(二)办理所需材料
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三份,近期免冠两寸照片三张,填写《内蒙古自治区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三份。
七、残疾人“两项补贴
(一)申请条件及补贴标准
1、凡具有大青山街道户籍,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620元。
(二)补贴对象
1、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额外生活支出,对象为本街道户籍的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
2、
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对象为本街道户籍中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长期照护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三)办理所需材料
大青山街街道办事处 赵柯然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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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2-20 15:46点击量:
来源:大青山街街道办事处
一、最低生活保障
持有大青山街街道常住户口居民、凡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呼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883元/月),且符合呼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可按规定程序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以家庭为单位、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受理。
(一)办理所需材料
(二)办理流程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依法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由本人或者委托他人提出书面申请,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受理。
(一)办理所需材料
三、临时救助
临时救助的范围是拥有本区户籍且在本区长期居住的家庭;非本区户籍,外来家庭取得我区居住证并居住一年以上,居住地村(居)委会或镇(办事处)能够出具居住证明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对象。
(一)申请条件
(二)办理所需材料
(三)办理流程
携带所需材料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申请受理。
四、孤儿
(一)申请条件
具有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户籍,丧失父母的未满 18 周岁的未成年人。
(二)办理所需材料
(三)办理流程
携带所需材料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申请受理。
五、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一)申请条件
具有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户籍,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失踪或患精神病、服刑、被强制戒毒的事实上无人抚养的儿童;双方父母失踪或者患精神病、服刑、被强制戒毒的事实上无人抚养的儿童。
(二)办理所需材料
(三)办理流程
携带所需材料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申请受理。
六、高龄津贴
(一)申请条件及发放标准
凡具有大青山街道户籍,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年龄在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老年人,均可以申请领取高龄津贴,高龄津贴按年龄实行分档发放,标准为80岁至99周岁,每人每月100月,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每人每月600元,审核通过后,应当自老年人提交申请表当月开始,为其计算发放高龄津贴,首次为新审核通过的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时,应将此前审核过程中未发放的部分一次性补发到位。
(二)办理所需材料
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三份,近期免冠两寸照片三张,填写《内蒙古自治区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三份。
七、残疾人“两项补贴
(一)申请条件及补贴标准
1、凡具有大青山街道户籍,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620元。
(二)补贴对象
1、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额外生活支出,对象为本街道户籍的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
2、
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对象为本街道户籍中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长期照护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三)办理所需材料
大青山街街道办事处 赵柯然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