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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2025年衔接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及2024年衔接资金项目验收、扶贫(帮扶)资产管理工作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19 10:25 点击量:68
来源: 新城区农牧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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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农牧水利局就以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各公司参加报价并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名称:新城区2025年衔接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2024年衔接资金项目验收及扶贫(帮扶)资产管理工作

二、采购单位: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农牧水利局

三、询价公告发出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9月19日 

2、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29号东配楼5楼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9月29日下午17:30 

2、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29号东配楼5楼 

3、响应方式:邮寄、送达。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靖       

电话:6218569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29号东配楼5楼 

新城区农牧水利局

2024年9月19日

采购需求

一、费用名称:

咨询服务费

二、采购需求内容 

(一)服务内容

1.甲方预算绩效“全过程”绩效管理。

实施方案审核。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编写要求,结合新城区实际情况,通过现场指导、线上指导等方法协助各项目单位完成每一项目实施方案审核指导。

绩效目标设定。按照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新城区实际情况,通过培训、现场指导、线上指导等方法协助各项目单位完成每一项目绩效目标的设定,合理、科学、完整地编制绩效目标。

绩效监控管理。定期梳理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进展情况,实现“双监控”。并对各项目单位资金使用核算的合理化、规范化进行监管指导,确保资金安全、有效,最终形成《新城区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监控报告》。

资金绩效评价。对所有财政衔接资金项目从资金保障、项目管理、使用成效等方面对2025年全部财政衔接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并形成《新城区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2.开展绩效管理及衔接资金政策解读培训。

3.对2024年衔接资金项目进行验收,针对完成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的口径一致性进行复验,形成每个项目验收表和验收报告。

4.对形成的扶贫资产及帮扶资产进行清算核实,并形成资产清算核实报告。

(二)服务时间:2025年全年。

(三)服务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

(四)工作人员要求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绩效评价项目实施的业务量,选派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组成工作小组,以确保按时、高质完成绩效评价工作。

工作小组人员需达到以下要求:

(1)工作小组的人数和经验能力应当与被评价或评审项目的规模和实际工作量相符;

(2)工作小组项目负责人应参与绩效评价项目实施的始终,以确保对绩效评价实施过程的及时把握和控制;

(3)未经采购人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绩效评价内容的有关信息,更不得对外提供、泄露或公开绩效评价的有关情况。

(五)其他工作要求

1.采购人在委托单个项目时将进一步明确该项目的具体要求。

2.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绩效评价业务。

3.对在绩效评价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

4.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出具绩效评价结论及报告。

5.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制定严格的质量保证措施,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和记录项目绩效评价的情况,并对评审结论及评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6.不得向项目单位收取任何费用,提出与评价、评审内容无关的要求。

7.保证固定团队服务于采购人,人员结构合理,人数能够满足项目各阶段需求。

8.对因严重过失或故意提供不实或内容虚假报告的,采购人有权不予支付委托业务服务费,并终止委托业务资格,同时供应商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合同中约定。

供应商须知

一、响应文件构成 

(一)报价单(可简述供应商简介、服务内容、项目参加人员等)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报价 

(一)供应商须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二)除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所有报价以人民币含税价格报价。 

三、响应文件递交 

(一)响应文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响应文件一式1份。 

(三)响应文件必须在询价邀请函规定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概不接受。 

(四)无论询价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本次询价的全部费用。 

四、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方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其他事项 

本次询价的相关事宜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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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2025年衔接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及2024年衔接资金项目验收、扶贫(帮扶)资产管理工作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19 10:25点击量:

来源:新城区农牧水利局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农牧水利局就以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各公司参加报价并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名称:新城区2025年衔接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2024年衔接资金项目验收及扶贫(帮扶)资产管理工作

二、采购单位: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农牧水利局

三、询价公告发出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9月19日 

2、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29号东配楼5楼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9月29日下午17:30 

2、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29号东配楼5楼 

3、响应方式:邮寄、送达。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靖       

电话:6218569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29号东配楼5楼 

新城区农牧水利局

2024年9月19日

采购需求

一、费用名称:

咨询服务费

二、采购需求内容 

(一)服务内容

1.甲方预算绩效“全过程”绩效管理。

实施方案审核。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编写要求,结合新城区实际情况,通过现场指导、线上指导等方法协助各项目单位完成每一项目实施方案审核指导。

绩效目标设定。按照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新城区实际情况,通过培训、现场指导、线上指导等方法协助各项目单位完成每一项目绩效目标的设定,合理、科学、完整地编制绩效目标。

绩效监控管理。定期梳理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进展情况,实现“双监控”。并对各项目单位资金使用核算的合理化、规范化进行监管指导,确保资金安全、有效,最终形成《新城区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监控报告》。

资金绩效评价。对所有财政衔接资金项目从资金保障、项目管理、使用成效等方面对2025年全部财政衔接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并形成《新城区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2.开展绩效管理及衔接资金政策解读培训。

3.对2024年衔接资金项目进行验收,针对完成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的口径一致性进行复验,形成每个项目验收表和验收报告。

4.对形成的扶贫资产及帮扶资产进行清算核实,并形成资产清算核实报告。

(二)服务时间:2025年全年。

(三)服务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

(四)工作人员要求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绩效评价项目实施的业务量,选派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组成工作小组,以确保按时、高质完成绩效评价工作。

工作小组人员需达到以下要求:

(1)工作小组的人数和经验能力应当与被评价或评审项目的规模和实际工作量相符;

(2)工作小组项目负责人应参与绩效评价项目实施的始终,以确保对绩效评价实施过程的及时把握和控制;

(3)未经采购人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绩效评价内容的有关信息,更不得对外提供、泄露或公开绩效评价的有关情况。

(五)其他工作要求

1.采购人在委托单个项目时将进一步明确该项目的具体要求。

2.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绩效评价业务。

3.对在绩效评价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

4.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出具绩效评价结论及报告。

5.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制定严格的质量保证措施,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和记录项目绩效评价的情况,并对评审结论及评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6.不得向项目单位收取任何费用,提出与评价、评审内容无关的要求。

7.保证固定团队服务于采购人,人员结构合理,人数能够满足项目各阶段需求。

8.对因严重过失或故意提供不实或内容虚假报告的,采购人有权不予支付委托业务服务费,并终止委托业务资格,同时供应商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合同中约定。

供应商须知

一、响应文件构成 

(一)报价单(可简述供应商简介、服务内容、项目参加人员等)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报价 

(一)供应商须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二)除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所有报价以人民币含税价格报价。 

三、响应文件递交 

(一)响应文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响应文件一式1份。 

(三)响应文件必须在询价邀请函规定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概不接受。 

(四)无论询价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本次询价的全部费用。 

四、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方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其他事项 

本次询价的相关事宜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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