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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动态 - 通知公告
新城区2024年度防贫保险项目承保机构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19 16:22 点击量:68
来源: 新城区农牧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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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农牧水利局就2024年度防贫保险项目承保机构进行比选,欢迎各保险公司参加比选并提交相关文件。

一、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新城区2024年度防贫保险项目

    二、采购单位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农牧水利局

三、比选发出公告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8月19日

2、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29号东配楼5楼

四、比选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8月30日下午17:00

2、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29号东配楼5楼

3、响应方式:邮寄、送达

五、联系方式

负责人:吕斌

联系电话:0471-6218569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29号东配楼5楼


新城区农牧水利局

2024年8月19日

采购需求

一、资质要求

参评单位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二、保险期限

保险起止期为一整年(12个月)

三、服务内容

以上年度全区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为标准线,对因自然灾害、疾病、意外事故等客观原因造成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标准线的,给予补差理赔,确保防贫对象年人均收入达到标准线。

四、保费标准

保费标准以户为单位,户内每人每年保费标准为50元。

防贫保险费用由各级财政和投保的农户按比例共同分担,具体为:

2024-2025年,脱贫户和边缘户的保费由政府承担80%,个人承担20%;其他农户的保费由政府承担60%,个人承担40%。

五、有关说明

1、凡被邀请并提交比选材料的单位,我单位将根据被邀请单位的资质及合作程度择优选定合作单位。

2、比选文件加盖公章以书面文件密封的形式递交或快递我单位。

3、截止时间为:2024年 8月30日。

4、选定单位完成洽谈事宜后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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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动态 - 通知公告

新城区2024年度防贫保险项目承保机构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19 16:22点击量:

来源:新城区农牧水利局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农牧水利局就2024年度防贫保险项目承保机构进行比选,欢迎各保险公司参加比选并提交相关文件。

一、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新城区2024年度防贫保险项目

    二、采购单位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农牧水利局

三、比选发出公告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8月19日

2、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29号东配楼5楼

四、比选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8月30日下午17:00

2、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29号东配楼5楼

3、响应方式:邮寄、送达

五、联系方式

负责人:吕斌

联系电话:0471-6218569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29号东配楼5楼


新城区农牧水利局

2024年8月19日

采购需求

一、资质要求

参评单位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二、保险期限

保险起止期为一整年(12个月)

三、服务内容

以上年度全区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为标准线,对因自然灾害、疾病、意外事故等客观原因造成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标准线的,给予补差理赔,确保防贫对象年人均收入达到标准线。

四、保费标准

保费标准以户为单位,户内每人每年保费标准为50元。

防贫保险费用由各级财政和投保的农户按比例共同分担,具体为:

2024-2025年,脱贫户和边缘户的保费由政府承担80%,个人承担20%;其他农户的保费由政府承担60%,个人承担40%。

五、有关说明

1、凡被邀请并提交比选材料的单位,我单位将根据被邀请单位的资质及合作程度择优选定合作单位。

2、比选文件加盖公章以书面文件密封的形式递交或快递我单位。

3、截止时间为:2024年 8月30日。

4、选定单位完成洽谈事宜后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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