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二届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30日,十二届区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新城区卫健委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2月6日,十二届区委第三巡察组向中共新城区卫健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卫健委党组围绕区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逐项推进整改落实。经自查自评,巡察组反馈的37个问题(含书记点事2个),已完成整改36个,取得阶段性成效1个;制定整改措施37条,已完成整改措施36条,1条推进整改中。健全完善制度32项,开展日常监督检查5次。
(一)履行核心职能职责仍需进一步加强。
1.对基本公共卫生经费使用监管不力。区卫健委对国家基本公共服务项目12大类开展情况掌握不够,对基本公共卫生经费监管不力,造成资金分配存有争议、缺少公正性。
整改措施:重新完善修订新城区基本公共卫生考核管理办法,采取增加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代表作为考核成员参与考核,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对所辖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轮换考核,设立投诉信箱、邮箱、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等方式促进公正公开透明。同时成立由分管副主任牵头,基层科、财务科、机关纪委等科室组成的公卫经费监督管理小组,对公卫经费进行执纪监督。
整改进展:一是重新完善制定了《新城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要求各中心卫生院的考核小组中增加村卫生室(服务站)代表,同时在各机构设立了投诉信箱,及时收集基层的各种反馈意见,便于及时发现、处理问题。二是2024年4月15至4月23日,已完成辖区基层医疗机构轮换一季度公共卫生工作考核工作。梳理历年公卫经费欠拨情况向区政府进行专报,协调区财政部分划拨,经党组会研究后进行下拨。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卫生监督行政执法(处罚)缺乏公正(公开)透明,亟需规范自由裁量权。案卷程序不规范、不严肃,卫生监督跟踪问效不到位,主动作为不强。
整改措施:一是要求在卫生监督行政执法(处罚)案件合议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和基本裁量权基准作出处罚,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和案件互评工作,增强执法人员规范执法意识和对行政处罚程序的缜密思考能力,杜绝先处罚后审批,充分履行告知义务以及被处罚人或单位所享有的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权利,做到规范办案,严格按流程办案。二是加强行政处罚案件的公开公示的监督管理,确保行政处罚决定及时准确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示。要求执法大队建立被处罚单位整改台账,由案件承办人监督,对被处罚人或单位违法行为的整改情况即时反馈,将整改结果详细登记并附入照片,卫生监督意见书,被处罚单位负责人保证书等内容,确保达到整改效果达标。
整改进展:一是将发现的一件行政处罚案件中先作出事先处罚告知后进行该审批的案件进行了评查,发现系案件承办人在签字时错将日期写成前一日,发现后及时改正并存档,并制定了《新城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归档制度》,要求案件承办人和审核人员加强工作细致性,杜绝此类错误发生。二是就前期发现的卫生监督行政执法(处罚)案件个别案件合议中未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和基本裁量权基准作出处罚,或者未在合议记录、行政处罚决定中作为处罚依据明确打印,及时制定了《新城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规范使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要求办案人员遵照执行。三是对案件中存在旧版《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未充分告知履行义务以及被处罚人或单位所享有的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权利,执法大队已以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政处罚决定书》为模板,及时印刷了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确保充分告知,做到规范办案。四是建立了被处罚单位整改台账,采取回头看的方式,由案件承办人监督,对被处罚人或单位违法行为的整改情况即时反馈,将整改结果详细登记并附入照片,卫生监督意见书,被处罚单位负责人保证书等内容,确保达到整改效果达标。同时制定了《新城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被处罚单位整改台账制度》,要求案件承办人和审核科室各司其职,不得瞒报、谎报,敷衍了事,确保整改到位。目前,2023年行政处罚案件中被处罚单位(或个人)前期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整改情况已全部反馈,未发现上述同种违法行为。今后,卫健委党组将注重抓好长效管理,继续强化对卫生监督执法重点环节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细落实,并坚持长效常态。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3.亟待对托育机构规范备案管理。按照《呼和浩特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新城区”“十四五”“规划要求,以每千人托位数3个的标准已累计完成2156个托位。我区共设有托育机构51所,但完成托育机构备案管理的仅有3所,托育机构存在安全隐患,监督管理需进一步加强。
整改措施:一是持续加强对托育机构规范备案管理,进一步加强对托育机构的指导和监督工作,督促托育机构加强场地设施建设,提升师资力量,让符合条件的机构尽快完成备案工作。二是加强部门协作,积极协调市场、消防等部门加强设施建设整改工作,让更多的机构达到办理相关证件的条件。同时加大日常督查检查,联合市场、消防、教育等部门开展联合督促检查工作,规范托育机构经营活动。三是积极协调区教育部门,按照国家相关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下设2-3岁托班,大力发展托幼一体化,积极发挥公立幼儿园资源优势,推进托育服务又好又快健康发展。
整改进展:一是持续加强对托育机构规范备案管理。年初集中对托育机构开展指导和监督工作。4月20日,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托育机构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督促辖区各托育机构加强场地设施建设,提升师资力量,争取达到国家有关托育机构的备案条件。同时对不符合条件,特别是不开展0-3岁托育服务超范围招收3岁以上幼儿的机构下达整改意见书限期要求整改。5月份重点对符合办学条件,有意愿开展托班的幼儿园加强指导,积极对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机关幼儿园、内蒙古暖嘟嘟托育有限公司,加强指导,完善材料,推进其完成备案工作,提升托育机构备案率。二是加强托育机构消防安全指导督查工作。3月初按照市、区两级工作要求,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托育服务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的通知》,组织属地街道社区开展托育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排查治理30余家。通过专项检查,完善了托育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时消除了一批火灾隐患,进一步提高了各托育机构负责人的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为幼儿的健康成长奠定了良好的消防安全基础。三是加强统筹安排,有序推进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严格按照全市工作会要求2024年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4.0个,普惠性托位数占比达60%,提供托育服务的幼儿园数占幼儿园总数的比例达50%以上要求开展工作。积极落实《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关于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呼政发〔2024〕12号)等文件要求,深入开展托育机构服务管理工作。对教育局及保合少镇、各街道办事处进行托位数建设任务进行了细化和分解,加强托育服务建设任务落地落实。进一步协调教育部门,加快推进幼儿园下设2-3岁托班工作,大力发展托幼一体化,支持幼儿园开展普惠性托育服务。同时,协调各地区利用闲置办公用房、综合服务设施、党群服务中心等存量房屋资源,增设普惠性托育机构,按照目标要求完成2024年托位数建设任务。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4.推动“两个允许”政策落地不实。2017年人社部发布《关于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两个允许”政策,我区卫生机构没有全面推开,疾控中心至今尚未落实。在推行过程中,党组监管缺失,出现个别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人利用公共资源,通过中医诊疗服务将收费全部存入到个人账户。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中共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重新组建新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通知》新机编发〔2023〕35号文件精神,重新组建新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是按照文件精神和巡查反馈意见,区疾控中心已积极和上级疾控主管部门进行对接“两个允许”政策相关事宜。三是加强警示教育、账务审计和日常督导力度,杜绝将单位收入通过微信或账户存放到个人名下。
整改进展:一是按照整合疾控中心和执法大队工作职能,圆满完成新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新组建工作。二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46号文件,起草了《新城区疾病预防控制控制中心实施一类保障二类管理综合改革方案(讨论稿)》,5月23日通过卫健委党组会议研究,相关方案已提请区政府分管领导会议,等待上会研究。
疾控中心已积极和上级疾控主管部门进行对接,截至目前自治区、市疾控主管部门及人社部门未下发落实疾控机构“两个允许”政策相关文件。待上级下发相关文件后,我区结合实际,参照执行。三是3月25日组织各基层医疗机构负责人召开了警示教育大会,要求坚决杜绝公款私存现象的发生,各机构负责人进行了表态发言。
完成情况:取得阶段性进展。
(二)统筹协调落实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和监督缺乏具体举措、抓而不紧。
5.对疫情防控平稳转段后人员安排缺乏调研。比如,在疫情期间,区委为增加抗疫力量,增加疾控编制,紧急招聘62名专业技术人员。疫情平稳以后,有2人辞职、借调出8人。其他除检验科28人外,其余分散在各科室。检验科人员安排与目前检验业务量明显不匹配,存在人浮于事的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合理调配人员,要求疾控中心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以疾控机构改革为契机,参照市疾控中心岗位设置要求,合理设置岗位数量,优化人才建设。二是探索设立疾控监督员工作机制,将专业技术力量,下配到辖区医疗机构,指导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和检验检测工作。三是提升行政执法能力,疾控中心重新组建后,计划充实一定数量工作人员到卫生监督岗位,开展对辖区2000家公共场所,650家医疗机构,160家学校和饮用水供水单位,700家校外托管机构和100家企业的卫生监督工作。
整改进展:一是合理调配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将疾控中心检验科、重精科和办公室3名工作人员调配至结核病、免疫规划科和质控科开展工作。二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46号文件精神,区疾控中心从检验科、水质监测科等科室选取29名工作人员,派驻至各医疗机构开展工作。工作人员设A、B岗,其中A岗15人,为常驻工作人员,开展对各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培训等工作进行监督与指导、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责任清单、参与医疗机构相关工作,促进医防融合。其中4名具备执业医师资格人员分别派驻区中医蒙医医院、锡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吉思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风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出诊工作。B岗14人,协助A岗完成相关工作,落实疾控监督员工作职责,指导医疗机构落实传染病防治工作以及不定期流动巡回督导。三是调配4名工作人员,充实到卫生监督岗位,提升卫生行政执法能力。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6.落实上级部门、区政府对感染性疾病应急处置不力。2023年秋季以来,多地儿童呼吸道感染性疾病发病呈上升趋势。2023年11月29日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众号发布《呼和浩特市提供儿科、呼吸科医疗服务102家医疗机构》,名单中有新城区医院;2023年11月30日区政府分管领导签批《关于进一步做好儿童呼吸道感染性疾病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后卫健委党组没有认真部署安排,督促落实。2023年12月1日,患者来电反映在新城区医院儿科就诊时90余分钟未见到大夫。次日,巡察组到新城区医院再次发现新城区医院上午8点10分许,儿科、急诊科无大夫,但已有2名老年患者在急诊科等候。经到咨询台了解,急诊科大夫在查病房;儿科仅一名大夫,周六日休息,建议儿童患者去其他大医院就诊。
整改措施:一是对区医院相关负责同志进行约谈,责令其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优化区医院内部管理,将医务科主任调配到儿科门诊出诊。根据群众就医需求,合理安排开诊时间,要求区医院周六上午提供儿科门诊服务,并将根据就诊量,适时增加儿科门诊和南院区急诊科开诊时间。二是根据南院区急诊科就诊量,调配医师满足急诊患者就诊需求。建议区医院逐步引进和培养儿科医师,以满足儿科患者就诊需求。
整改进展:一是卫健委机关纪委对区医院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医院纪检委员对儿科主任、急诊科主任、急诊科护士长进行约谈,责令相关负责人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要求区医院要进一步加强对各相关科室的监督管理,强化服务意识,合理调配人员,不断提升患者就医满意度,整改情况报巡察组、纪检派驻组、卫健委机关纪委。二是将医务科主任调配到儿科门诊出诊。根据群众就医需求,合理安排开诊时间,周六上午提供儿科门诊服务,并将根据就诊量,适时增加儿科门诊和南院区急诊科开诊时间。三是根据区医院南院区急诊科就诊量,调配内科医师出诊时间,满足急诊患者就诊需求。区医院按计划逐步引进和培养儿科医师,以满足儿科患者就诊需求。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化认识重大理论不到位。
7.政治站位还不够高,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的重要论述,跟进学习不及时,卫健委部分环节干部对“第一议题”制度要求茫然。
整改措施: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组、党支部会议“第一议题”,放在各项议程的第一项,并作为最重要的学习内容抓实抓细抓好。细化工作职责,形成“党组-党支部-党员”的三级联动学习机制,建立健全党组和党支部学习制度,把“第一议题”制度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头等要求,确保第一时间跟进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要着重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的重要论述。
整改进展:提高政治站位,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作为党组、党支部会议“第一议题”,放在各项议程的第一项,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并制定《2024年度第一议题制度》,形成“党组-党支部-党员”的三级联动学习机制,建立健全党组和党支部学习制度,把“第一议题”制度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头等要求,确保第一时间跟进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要着重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8.落实《关于印发〈加快推进落实“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建设五大任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新党办通〔2023〕16号)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安排部署、责任分解不到位,对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的重要讲话仅停留在传达文件精神上,多数干部不了解“五大任务”,不清楚“五大任务”在本系统的工作落脚点。
整改措施: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党组会专题研究“办好两件大事”涉及事项,严格落实《关于印发〈加快推进落实“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建设五大任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新党办通〔2023〕16号)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安排部署,重新完善修订责任清单,确保做到责任到人。二是加强理论学习,组织机关各科室、各二级单位加强相关文件学习,尤其重点掌握涉及卫生健康领域的医疗废物处理、医院新能源应用、布病防控工作事项,并结合工作实际加以贯彻落实。
整改进展:制定《新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落实《〈加快推进落实“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建设五大任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新党办通〔2023〕16号)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涉及事项的责任清单》,重新划分责任事项,定期收集工作开展情况。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相关文件,要求各班子成员加强对分管科室和二级单位的学习督促力度,尤其重点掌握涉及卫生健康领域的工作事项,并加以贯彻落实。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9.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2023年只有一次对《新时代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纲领》的学习;对网络意识形态没有制定相关制度,工作方案、责任制度、应急预案用“网络安全”相关内容代替。
整改措施:一是把意识形态工作内容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内容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每年安排学习不少于2次。二是制定网络意识形态相关制度、工作方案、应急预案。
整改进展: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内容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中,作为必学内容,每年安排不少于两次学习,于3月8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了意识形态工作,同时将专题研究内容在机关党委会上传达并研究学习。二是完善了《新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卫健系统网络舆情应对处置预案》,今年1-5月,及时处置网络舆情6件。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10.没有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有效措施,没有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存在形式主义。
整改措施:结合卫健系统工作实际,根据本领域职责职能,研究制定《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跟进政策落实情况。
整改进展:结合工作实际,重新完善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在开展工作中严格对照管理制度执行,把意识形态工作贯彻到各项工作中,在今年召开的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再次强调要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范围和述职述廉报告中,并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11.落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制不到位。党组对意识形态安排部署、分析研判、总结落实没有按要求开展,未对下级党组织进行有效监督指导。部分领导班子成员没有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整改措施:一是全年党组对意识形态专题研究部署不少于2次,于6月份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并形成1份分析研判报告和半年工作总结,将报告及半年工作总结报区委宣传部。二是对委属各党支部按期开展意识形态专项督查,形成督查报告上报至党组及区委宣传部。三是对2023年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年度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进行梳理,对未提及意识形态工作的责成补充完善2023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今后在制定年度民主生活会方案和年度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时,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纳入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范围和述职述廉报告,确保领导干部认真梳理总结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并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一是于3月8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按照区委宣传部、区委组织部要求每半年开展一次分析研判并与对下级党组织督导工作相结合。二是于4月22日-4月26日以支部自查、实地查看等形式,对各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了专项督查,已形成督查报告。三是将2023年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重新审核,补充了意识形态相关内容。在今年召开的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再次强调要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范围和述职述廉报告中,并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12.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欠缺。没有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没有建立意识形态网格员队伍。
整改措施:学习借鉴先进单位经验,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建立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和组建意识形态网格员队伍。定期对各支部进行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及网格员队伍建设开展监督指导,并同日常督导一并形成督导报告报送至区委宣传部审查。
整改进展:切实做好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与管理加强对网络媒体的管理。建立了《政务公开方案》,公众服务平台上刊发的内容都经过三审三校,层层把关,形成严格的管理机制,管好用好网上阵地。组织专人对各党支部的阵地建设进行现场督查。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五)解决回应医疗卫生领域热点缺乏具体举措、长效机制。
13.对老百姓关注的九价疫苗问题,前期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对疫苗的地区分配、预约管理等需公开透明环节,党组缺乏有效监督。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新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实施方案》《新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非免疫规划疫苗监督管理方案》,成立非免疫规划疫苗工作领导小组和疫苗遴选采购小组,强化非免疫规划疫苗工作制度保障。 二是强化部门联动,加强与市级部门工作对接,建立健全疫苗管理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各类紧缺疫苗的采购、供应、预约、接种全流程进行监管。三是不断满足群众就近接种需求,继续增设预防接种门诊开展九价HPV等紧缺疫苗预约接种服务。严格按照市卫健委相关工作要求,将辖区九价HPV等紧缺疫苗统一在“蒙速办”APP上进行公开预约接种。
整改进展:一是高度关注热点问题,特别是非免疫规划疫苗及紧缺疫苗。先后制定了《新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实施方案》《新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非免疫规划疫苗监督管理方案》,并成立了非免疫规划疫苗工作领导小组及疫苗遴选采购小组,制定了《新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实施方案》,针对疫苗接种工作中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管。二是针对非免疫规划疫苗中的紧缺疫苗,新城区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结合各预防接种单位用苗计划、采购到货数量、预防接种单位服务人口数、预防接种单位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进行及时配发。三是遵循公开、透明原则,通过微信小程序、接种门诊公众号和电话预约等多种方式开放预约,尤其是紧缺疫苗的预约,确保辖区居民能够第一时间获取疫苗消息。四是要求接种单位规范接种流程,定期开展预防接种技术培训和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各项制度落地、定期督导检查、“问题台账”立行立改等措施,现在我区紧缺疫苗已可完全满足群众的接种需求。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14.党组对医德医风建设抓而不实。医患矛盾时有发生,典型的性质恶劣。没有把医德医风建设纳入对干部的日常考核监督中。
整改措施:一是督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设置患者投诉接待场所和监督电话、电子邮箱,明确专人负责患者咨询和投诉接待,在门急诊、住院部的明显位置设置投诉举报指引,提供有效途径方便患者投诉,及时妥善解决医疗纠纷和医患矛盾。二是要求各医疗机构建立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档案》和考核评价制度,将日常检查、患者反馈、投诉举报(包含12345平台)、表扬奖励等具体情况记入个人《医德医风档案》,对每个医务人员作出医德医风考评结果。考核评价结果与各单位、各医疗机构领导干部的任用,医务人员的评先评优、职务(职称)聘用、绩效分配挂钩,并将结果记入医师定期考核档案。三是督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按照《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强化医务人员教育管理和业务培训,强化医务人员医患沟通意识和能力,改善服务态度,有效减少医患矛盾的发生。四是深入开展普法培训,强化系统内人员法律意识,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和医务人员自觉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加强干部8小时以外监管,发现违法违纪行为及时处理。
整改进展:4月11日制定《新城区卫健委2024年医德医风建设工作方案》。各医疗机构已在明显位置设置投诉举报指引,公开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并设置投诉接待场所,由专人负责接待患者的咨询和投诉。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已建立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档案》和考核评价制度。各医疗机构积极开展《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培训,增进了医患沟通意识和能力,改善了服务态度。各医疗机构积极开展法律知识培训。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偏差。
15.廉政风险点排查走过场不严谨。党组对重要岗位、重要环节没有及时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未及时召开专题会议,深入研究分析存在的共性问题和风险隐患,及时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党组对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审核把关不严,不经集体研究讨论;执行财经纪律不到位,比如在制作印刷品、车辆维修等未履行《政府采购制度》。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宣传教育。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强化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和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意识,做到警钟长鸣。二是认真分析查找廉政风险点,依据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廉政要求、工作职责、工作标准,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具体管用和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规范权力正确行使,强化制约和监督,加强内部防控机制建设,规范权力运行机制,杜绝职权滥用、失职渎职和不廉洁行为发生。三是围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加大廉政风险的排查防控力度,重点对工程项目、资金使用、选人用人等环节可能出现的权力滥用、权力失控、行为失范等风险进行排查评级,制定针对性强、具体管用的防控措施,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优化权力运行。四是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出现重大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发生行贿受贿腐败等问题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直接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五是加强资金使用监督,对资金流向、拨付、使用、结算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形成事前参与、事中监控、事后检查的全过程监督工作格局,维护资金计划的严肃性,提高资金使用效能,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六是认真排查财务上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对照排查出的风险点,梳理现有的财务制度,重新制定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尤其对政府采购项目,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0年版)的通知》文件要求,规范政府采购流程,细化工作职责,确保财务管理规范化和精细化。
整改进展:一是3月8日新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对卫健委班子及班子成员、相关科室的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进行研究讨论,共梳理廉政风险点77项,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二是现已制定《新城区卫生健康委员财务管理制度及报销流程》《新城区卫健委二级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新城区卫健委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并经党组会研究通过,今后将加强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确保财务管理规范化。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16.对已处理的典型违纪违法问题没有开展警示教育,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
整改措施:对已处理的典型违纪违法问题除在党组会议以及相关单位进行通报外,在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中开展警示教育,确保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
整改进展:对违纪违法问题在党组扩大会上开展了警示教育,并要求各分管领导督促各二级单位开展教育宣传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17.管理借调人员履行借调手续不规范,没有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引发群众议论。
整改措施:规范借调人员借调手续,要求借调人员认真填写《新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拟借调工作人员审批表》,经借入单位、借出单位、主管委党组会议同意,履行借调手续,严格执行借调时间,并由借入单位做好考勤管理,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交由借出单位及主管单位备案。
整改进展:制定了《新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借调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规范借调人员借调手续,要求借调人员认真填写《新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拟借调工作人员审批表》,经借入单位、借出单位、卫健委党组会议同意,公示后履行借调手续,严格执行借调时间,并由借入单位做好考勤管理,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交由借出单位及主管单位备案。毫沁营卫生院借调人员已于2024年1月返回原单位工作,委党组对单位及个人进行了谈话,要求单位对其借调情况进行说明,并组织各单位一把手召开会议,引以为戒,严格借调人员管理,杜绝此类事情发生。卫健委机关共有行政编制9个,实有人员8人,其中2人8月退休。机关无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均由各二级单位借调。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七)学风会风文风不实。
18.学风文风不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个人检视问题台账,党员干部检视问题工作台账存在不同人员台账内容相同的问题。2019年、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主体责任报告、工作总结中存在照抄照搬现象。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存在抄袭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培训和指导,针对学风文风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要求各党支部立即开展自查,召开专题会议,约谈相关人员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加强党员党性教育,强化作风建设,从源头上杜绝雷同、抄袭等现象。二是建立审核机制,在提交检视问题台账之前,要求各党支部建立审核机制,确保不同党员的台账内容不重复,对雷同内容进行驳回。三是坚持改进与反馈,定期对检视问题工作台账进行评估和反馈,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四是加强监督考核,定期对主题教育过程中的检视问题进行监督和考核,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整改进展:一是针对文风不实相关问题,卫健委机关纪委书记对机关党支部相关同志和人事纪检科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批评其照搬照抄工作行为,指出工作中要加强独立思考,认真负责,要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二是制定“文风、会风、学风”整改台账,做到自纠自查,明确审核机制,在提交检视问题台账之前,要求各党支部建立审核机制,确保不同党员的台账内容不重复,对雷同内容进行驳回。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19.支部学习存在形式主义。卫健委于2021年4月8日至14日连续五个工作日召开支部学习会,会议频繁,不能进行有效整合。
整改措施:指导各党支部整合学习内容,制定有针对性的学习计划,优化学习安排根据学习计划,合理规划学习时间,提高学习质量,避免会议频繁但学习目标和实际效果不佳的情况。
整改进展:卫健委机关党委指导各党支部制定支部学习计划,对学习内容进行有效整合,合理规划学习时间,提高了学习质量。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0.外出学习培训只注重“行”、不注重“果”。安排相关人员先后去厦门、海南、拉萨等地出差参加培训学习(创建卫生城市),返回后没有形成学习成果,没有向党组织进行专题汇报。
整改措施:规范公职人员外出学习程序,要求外出学习人员返程后,第一时间撰写学习成果,及时向党组进行专题汇报,将先进的经验做法通过集中会议方式,进行宣传交流。
整改进展:制定《新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工作人员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学习培训的管理规定》,规范公职人员外出学习程序,要求外出学习人员返程后,第一时间撰写学习成果,及时向党组进行专题汇报,择优将先进的经验做法通过集中会议方式,进行宣传交流。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八)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严肃不认真。
21.2020年6月12日以加班名义累计27笔支付食堂用餐费用6770元。2022年12月22日,工作人员到丹东参加人生杂志社举办的《关于举办全国部分省地市县级计生协〈人生〉会刊宣传培训班的通知》(人生社字〔2022〕10号),报销时未提供出差审批单,费用1402元。
整改措施:针对加班用餐、差旅等费用,重新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及报销流程,并制定公务接待申请单、出差审批单。报销费用时严格审批原始单据,单据不合规或未提供相关单据的不予报销;规范记账使用的会计科目,确保各项费用使用符合相关财务制度。
整改进展:现已制定《新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及报销流程》,并经党组会研究通过,今后按照该项制度严格执行报销程序。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九)政策宣传、便民服务形式单一、服务意识不强、效率不高。
22.党组在开展相关惠民工作政策宣传时缺乏有效地措施,多以线下高成本传统方式制作折页、雨伞等宣传品为主要内容,没有充分利用更低成本、覆盖面更广的新媒体进行广泛宣传。2019年以来,仅在2020年8月21日在单位公众号上进行过1次惠民政策的宣传。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新媒体宣传渠道的建设。将卫健委官方微信公众号作为主要的宣传平台,定期发布惠民政策相关信息,包括政策解读、案例分享、问答互动等内容。二是优化宣传内容和形式。针对惠民政策的特点和受众需求,制定宣传策略,确保宣传内容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创新宣传形式,采用图文并茂、视频解说等方式,提高宣传信息的吸引力和可读性。
整改进展:一是将卫健委官方微信公众号定为主要线上宣传平台,发布惠民政策相关信息23条。在网络平台进行政策解读、案例分享、问答互动等内容。如疾控预防控制中心为辖区居民在直播间问答互动,传染病预防等。二是创新宣传形式,采用图文并茂、视频解说等方式提高宣传信息的吸引力和可读性。如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经常性制作健康科普短视频等。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3.服务意识不强。医护人员不能深刻理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没有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自己得失”的衡量标准,个别人员服务态度生硬,与患者及家属发生口角现象时有发生。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弘扬崇高职业精神,促使医护人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提升医务人员服务意识。明确奖惩制度,认真落实医德医风考评制度,考评情况与岗位聘用等直接挂钩,建立长效机制。二是深入贯彻落实《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规范医疗机构内服务用语、行为,增强医患沟通意识和能力,改善服务态度,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打造“更有温度的医疗服务”。关注患者需求,提供针对性的医疗服务和关怀,提高患者满意度。
整改进展:一是各医疗机构积极开展医德医风教育,进一步提升了医务人员的服务意识,并认真落实医德医风考评工作。各医疗机构积极开展《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培训,增进了医患沟通意识和能力,改善了服务态度。二是4月11日制定了《新城区卫健委改善医疗服务10项便民措施》,继续开展百名三级公立医院医师下基层服务,进入家庭医师签约服务团队,在我区基层医疗机构定期出诊,使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三级公立医院专家的优质服务。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4.服务效率不高。新城区卫健委2023年度“两癌”筛查工作到时间节点10月31日还有1500人仍未完成,受到市级部门通报批评。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两癌”筛查工作实施方案,加大“两癌”筛查的宣传力度,采取线上、线下多方面宣传手段,扩大宣传面,强化居民对“两癌”筛查的认知度。二是扩展筛查机构覆盖面,至少增加2家基层公立医疗机构开展筛查工作。三是针对服务效率不高问题,要求各基层医疗机构全面开展自查,举一反三,集中开展服务提升行动,制定服务提升事项清单,班子成员加强督导,确保全行业服务效率有效提升。
整改进展:一是强化“两癌”筛查宣传工作,提高居民对筛查的认知度、配合度,加大线下宣传力度,制作宣传品和宣传折页。增加线上宣传渠道,开通视频号、抖音号,发布宣传信息,通过视频宣传的方式,扩大居民认知度。同时聘用专职宣传人员,用于开展信息常态化宣传。二是制定《新城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两癌项目资金使用方案(试稿)》,用于提升医护人员开展“两癌”筛查工作的积极性。三是组织妇联、各街道办事处,于2024年3月开展新城区“两癌”筛查工作调度会,下发《新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适龄妇女免费“两癌”筛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新城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及新城区医院配合做好两癌筛查工作,并对全年筛查工作做出任务部署,每月对进度情况进行调度。四是落实落细整改长效机制,卫健委分管领导每周开展工作督促,卫健委主要领导定期听取筛查情况汇报,持续加快筛查进度。截至5月底,完成宫颈癌筛查3429人,乳腺癌筛查3574人(全年任务是6000人)。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十)理论学习中心组落实不到位。
25.区卫健委党组未按照《中共新城区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学习安排意见》(新党办通【2023】21号)要求执行。关键少数理论学习抓的不严不实,对二级单位党支部思想建设指导督促需要进一步加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
整改措施:一是各班子成员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等方式,了解系统干部的学习情况和工作生活需求,推动各党支部思想建设水平的不断提升。二是建立考核机制,对各党支部思想建设进行考核评估,确保理论学习的质量和效果。三是建立健全理论学习督导机制,加强对各党支部思想建设的督促指导,定期检查学习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和计划,明确责任和目标,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整改进展:一是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将中心组学习列入年度考核机制,对各党支部思想建设进行考核评估,确保理论学习的质量和效果。二是建立健全理论学习督导机制,加强对二级单位党支部思想建设的督促指导,每季度定期检查学习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十一)党建引领业务亟待加强。
26.党建工作摆不到应有的位置,没有树牢“抓好党建就是最大的政绩”的理念,基层党组织的考核奖惩制度、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没有有效建立健全,部分党支部和党员存在着不愿监督和不敢监督的思想,有的部门一直未配主要负责人,导致单位内部管理宽松软,有投诉执法人员存在违规接受被监督单位服务问题,支部的政治组织功能难以充分发挥。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党建意识。通过培训、教育等方式,强化党员干部对党建工作的认识,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的政绩”的理念。明确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地位,确保党组织在单位内部的核心作用。二是完善考核制度。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的考核奖惩制度,将党建工作纳入考核体系,明确考核标准和方法,通过考核,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是落实“一岗双责”。明确党组织书记和行政主要负责人的职责,确保两者在工作中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加强对主要负责人的监督,防止违规行为的发生。四是加强内部管理。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规范内部管理。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增强其职业素养和责任意识。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强化机关纪委工作职能,加强对系统内党员干部的监督执纪工作,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整改进展:一是强化党建意识。通过“三会一课”对党员干部进行培训、教育等方式,强化党员干部对党建工作的认识,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的政绩”的理念。明确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地位,确保党组织在单位内部的核心作用。二是完善《基层党组织工作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的考核奖惩制度,将党建工作纳入考核体系,明确考核标准和方法,通过考核,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7.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不到位。部分借调党员隶属关系不顺,组织生活有缺失。委机关借调人员中10人党组织关系仍在原编制所在单位。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完善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通过开展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活动,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组织观念,强化党员的自我约束力。二是严格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及时完成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安排专人定期开展自查,切实抓好各党支部党员管理。
整改进展:一是为了及时开展党员教育工作,已将2名在机关工作的党员党组织关系进行转接并梳理了其他党员组织关系,5月9日收到机关党工委关于保合少、毫沁营卫生院党支部组织关系整建制转入卫健委机关党委的批复,5月20日完成了保合少卫生院、毫沁营卫生院党支部及党员党组织关系整建制转入工作。二是按照党员管理办法,认真梳理党员党组织关系,其中有7名同志党组织关系在爱卫党支部,工作职能均承担爱国卫生工作、创城创卫工作。其中有1名党员党组织关系在基层党支部,该党员工作科室为基层卫生科,从事基层管理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十二)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严格。
28.未严格履行党组会议议事决策程序。存在会前酝酿、沟通不充分,发扬民主不充分,事前缺少研究,有的“三重一大”事项先上车后补票。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新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三重一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切实履行党组会议议事决策程序。继续细化重大的具体内容,明确三重一大的决策范围、决策程序、议事规定。
整改进展:3月22日召开党组会扩大会议暨巡察整改专题会议,专题研究《“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各党组成员和其分管科室、二级单位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规定》规定。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9.党组成员参会不全,随意性强,重要工作部署和决策措施缺乏充分决议,会议记录不规范,会议纪要签发滞后。
整改措施:至少提前一天下发党组会召开通知,及时告知党组成员和相关人员做好参会准备。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凡属委党组决策范围内三重一大事项,全部由委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教育引导班子成员在党组会议议事过程中,本着为组织负责、为事业负责、为职责负责的态度,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建议,集聚众智,确保决策的正确性和可行性。规范党组会会议记录,按程序及时签发会议纪要。
整改进展:完善《新城区卫生健康会会议制度》。提前在微信工作群、电话中通知党组会召开时间,及时告知党组成员和相关人员做好参会准备。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凡属委党组决策范围内三重一大事项,全部由委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规范党组会会议记录,按程序及时签发会议纪要。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十三)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
30.党组在开展组织生活中未严格执行谈心谈话制度,没有发现问题台账,在党史学习教育、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组织生活会中,没有很好地利用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剖析,没有制定整改措施,用多人座谈当作谈心谈话。
整改措施:一是健全组织生活会制度,设立党小组,加强谈心谈话制度建设。制定谈心谈话制度,明确谈心谈话的时间、内容、方式等,确保党组在开展组织生活中严格执行该制度,避免用多人座谈代替谈心谈话,尤其对概念不清环节干部进行党内制度培训,健全培训机制。二是建立问题台账。通过谈心谈话发现和收集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定期对问题进行分析和评估,及时整改落实。充分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取得实效。三是制定《党务干部培训管理制度》,定期对7个党支部的党务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强化对党务干部的培训与管理,切实提升党务干部工作水平。
整改进展:一是明确《组织生活会制度》,制定《组织生活会方案》,并在机关支部设立党小组,加强谈心谈话制度建设。制定谈心谈话制度,明确谈心谈话的时间、内容、方式等,确保党组在开展组织生活中严格执行该制度,避免用多人座谈代替谈心谈话,尤其对概念不清环节干部进行党内制度培训,健全培训机制。二是建立问题台账。通过谈心谈话发现和收集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定期对问题进行分析和评估,及时整改落实。充分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取得实效。三是下发《卫健系统干部调训的通知》,采取以干代训的方式,定期对7个党支部的党务干部进行培训,强化对党务干部的培训与管理,切实提升党务干部工作水平。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31.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不主动不积极。在与环节干部谈话中发现,党支部未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党小组,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概念不清;班子成员以会议多、工作忙为由很少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没有走进基层,没有带头示范。
整改措施:加强对党组成员的思想教育,制定具体的组织生活会召开方案,提前通知时间和地点,确保所有党组成员都能按时参加。党组成员以身作则,以党员身份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整改进展:完善组织生活会制度及方案,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及方案,各党支部明确党小组分组情况,提前通知党组成员以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并在会议召开前通过支部群、党组群再次提醒,理清会议议程。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十四)选人用人制度落实不到位。
32.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党组没有严格执行《新城区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办法》,没有严格履行动议请示、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及备案程序。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新城区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办法》,规范股级干部选人用人程序,切实履行动议请示、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及备案程序。
整改进展:对新选拔任免股级干部将严格落实区委组织部新党组通(2020)5号《关于印发新城区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办法》文件执行,将文件进行学习传达。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33.重要岗位环节干部轮岗力度需进一步加强。有的环节干部多年(五年以上)未轮岗,容易形成固化思维,不利于卫生事业的均衡发展和激发干部的干事激情。
整改措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增强机关的生机与活力,在单位内部开展干部交流轮岗,建立青年干部后备库,改善干部队伍结构,为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有力保证。
整改进展:制定了《关于在卫生健康系统开展股级干部轮岗工作方案》,规定连续任职5年以上的股级干部每年按照总数的1/3进行轮岗。经6月3日党组会议研究,对部分同志进行了轮岗交流。云英同志任新城区海拉尔东路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不再担任新城区锡林北路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孙水军同志任新城区东风路办事处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不再担任新城区海拉尔东路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刘慧同志任新城区保合少镇卫生院党支部书记,不再担任新城区保合少镇卫生院(新城区中医蒙医医院)院长;李冬生同志任新城区保合少镇卫生院(新城区中医蒙医医院)院长,不再担任新城区东风路办事处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贺子军同志任新城区锡林北路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不再担任新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基层科科长;王强同志兼任新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基层科科长,兼负责筹备民院在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十五)党组对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重视不够。
34.党组对上轮巡察需要整改的问题没有建立反馈意见整改长效机制。多数环节干部对巡察整改不了解、不知晓。
整改措施:一是召开专题会议,集中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新城区委巡察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巡察整改的工作提示》等文件精神,深刻领悟巡察工作内涵,切实提高党组对巡察工作的重视程度。二是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对问题进行认真剖析,建立问题整改责任清单,确保责任到人,建立反馈意见整改长效机制,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整改进展,党组成员按分管领域实地督导整改成效。
整改进展:一是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集中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新城区委巡察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巡察整改的工作提示》等文件精神,深刻领悟巡察工作内涵,切实提高党组对巡察工作的重视程度。二是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对问题进行认真剖析,建立问题整改责任清单,确保责任到人,建立反馈意见整改长效机制,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整改进展,班子成员按分管领域实地督导整改成效。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35.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边改边犯、改后再犯情况时有发生。比如,多数环节干部对巡察整改的内容不了解,更没有进行下一步整改。再如,区委巡察组指出卫健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卫健委当时制定了将意识形态工作融入党建、宣传思想政治工作中,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宣传报道,但未实际执行。
整改措施:一是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题会议,组织各相关科室(单位)共同参与制定整改方案,按照区委巡察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巡察整改的工作提示》,定期上报整改进展,要求班子成员持续跟踪督促整改,巩固拓展整改成果,坚决杜绝整改不彻底,边改边犯、改后再犯情况发生。二是深刻领悟“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重要论述,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学习计划和研究事项议程,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融入党建、宣传思想政治工作中,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
整改进展:一是2月6日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题会议,组织各相关科室(单位)共同参与制定整改方案,形成问题清单,并按照区委巡察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巡察整改的工作提示》,定期向责任科室(单位)收集整改进展,整理汇总后及时向相关单位报送。二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要求,以增强主流意识形态的凝聚力和引领力为着力点,切实把做好全区卫健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扛在肩上、把任务落到实处。制定2024年工作要点,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职责,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列入年度工作要点,与卫健职能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及时明确职责,配齐配强意识形态工作人员队伍。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重点问题整改情况(区委书记点人点事问题整改情况。)
1.卫健委疫情前充实了大批干部,疫情后,存在人浮于事的问题,特别是检验科达28人之多,这个问题要正视起来,一方面要细化工作、补强薄弱环节,另一方面对冗余人员通过充实基层、分流专业单位的措施,解决人浮于事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合理调配人员,要求疾控中心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以疾控机构改革为契机,参照市疾控中心岗位设置要求,合理设置岗位数量,优化人才建设。二是探索设立疾控监督员工作机制,将专业技术力量,下配到辖区医疗机构,指导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和检验检测工作。三是提升行政执法能力,疾控中心重新组建后,计划充实一定数量工作人员到卫生监督岗位,开展对辖区2000家公共场所,650家医疗机构,160家学校和饮用水供水单位,700家校外托管机构和100家企业的卫生监督工作。
整改进展:一是合理调配工作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将检验科、重精科和办公室3名工作人员调配至结核病、免疫规划科和质控科开展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46号文件精神,区疾控中心从检验科、水质监测科等科室选取29名工作人员,派驻至各医疗机构开展工作。工作人员设A、B岗,其中A岗15人,为常驻工作人员,开展对各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培训等工作进行监督与指导、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责任清单、参与医疗机构相关工作,促进医防融合。其中4名具备执业医师资格人员分别派驻区中医蒙医医院、锡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吉思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风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出诊工作。B岗14人,协助A岗完成相关工作,落实疾控监督员工作职责,指导医疗机构落实传染病防治工作以及不定期流动巡回督导。调配4名工作人员,充实到卫生监督岗位,提升卫生行政执法能力。二是针对“人浮于事”问题,在全系统中开展自查,对摸排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通过充实基层、分流专业单位等措施,确保“留住人、用好人”。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关于落实民族宗教工作不够有力问题,卫健委党组未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主线,融入各项工作,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流于形式。作为“两件大事”之一,卫健委党组“一把手”要将其作为重点问题来抓,党组书记必须亲自牵头,扛起责任,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作为一项重中之重任务,抓实抓好抓具体。
整改措施:一是明确任务目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的重要指示精神,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制定本年度民族工作要点,明确将民族工作融入各项工作中。二是压实领导责任,党组书记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工作负责人,定期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两件大事”相关工作的进展落实情况。三是做好宣传报道,按照民族团结“一月一主题”宣传活动要求,组织机关各支部开展宣传活动,每半年开展一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主题党日活动,在“两月一周”及重要的节日节点广泛宣传民族理论政策,同时加大在新媒体客户端的宣传力度。
整改进展:一是组织开展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的重要指示精神。二是召开党组会,研究制定2024年民族工作要点,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工作主线,将民族工作融入日常工作中,明确了“一把手”和分管领导职责。三是按照一月一主题工作要求,每月开展民族理论政策的宣传,并利用重点节日开展宣传,在3月5日学习雷锋日,积极组织各支部开展“学雷锋我先行—文明实践我是行动者” 志愿服务活动,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其中包括 “邻里节”“三八妇女节书画联谊”“民族团结一家亲—真情服务学雷锋”等。3月14日下午,组织各党支部40余名党员赴呼和浩特城市展示中心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切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对相关活动,通过公众号及今日头条进行宣传报道。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471-6218589
电子信箱:wjw6218592@163.com
中共新城区卫健委党组
2024 年7月15日
(Mac用户使用Command+S保存)
发布日期:2024-07-15 15:44点击量:
来源: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十二届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30日,十二届区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新城区卫健委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2月6日,十二届区委第三巡察组向中共新城区卫健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卫健委党组围绕区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逐项推进整改落实。经自查自评,巡察组反馈的37个问题(含书记点事2个),已完成整改36个,取得阶段性成效1个;制定整改措施37条,已完成整改措施36条,1条推进整改中。健全完善制度32项,开展日常监督检查5次。
(一)履行核心职能职责仍需进一步加强。
1.对基本公共卫生经费使用监管不力。区卫健委对国家基本公共服务项目12大类开展情况掌握不够,对基本公共卫生经费监管不力,造成资金分配存有争议、缺少公正性。
整改措施:重新完善修订新城区基本公共卫生考核管理办法,采取增加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代表作为考核成员参与考核,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对所辖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轮换考核,设立投诉信箱、邮箱、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等方式促进公正公开透明。同时成立由分管副主任牵头,基层科、财务科、机关纪委等科室组成的公卫经费监督管理小组,对公卫经费进行执纪监督。
整改进展:一是重新完善制定了《新城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要求各中心卫生院的考核小组中增加村卫生室(服务站)代表,同时在各机构设立了投诉信箱,及时收集基层的各种反馈意见,便于及时发现、处理问题。二是2024年4月15至4月23日,已完成辖区基层医疗机构轮换一季度公共卫生工作考核工作。梳理历年公卫经费欠拨情况向区政府进行专报,协调区财政部分划拨,经党组会研究后进行下拨。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卫生监督行政执法(处罚)缺乏公正(公开)透明,亟需规范自由裁量权。案卷程序不规范、不严肃,卫生监督跟踪问效不到位,主动作为不强。
整改措施:一是要求在卫生监督行政执法(处罚)案件合议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和基本裁量权基准作出处罚,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和案件互评工作,增强执法人员规范执法意识和对行政处罚程序的缜密思考能力,杜绝先处罚后审批,充分履行告知义务以及被处罚人或单位所享有的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权利,做到规范办案,严格按流程办案。二是加强行政处罚案件的公开公示的监督管理,确保行政处罚决定及时准确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示。要求执法大队建立被处罚单位整改台账,由案件承办人监督,对被处罚人或单位违法行为的整改情况即时反馈,将整改结果详细登记并附入照片,卫生监督意见书,被处罚单位负责人保证书等内容,确保达到整改效果达标。
整改进展:一是将发现的一件行政处罚案件中先作出事先处罚告知后进行该审批的案件进行了评查,发现系案件承办人在签字时错将日期写成前一日,发现后及时改正并存档,并制定了《新城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归档制度》,要求案件承办人和审核人员加强工作细致性,杜绝此类错误发生。二是就前期发现的卫生监督行政执法(处罚)案件个别案件合议中未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和基本裁量权基准作出处罚,或者未在合议记录、行政处罚决定中作为处罚依据明确打印,及时制定了《新城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规范使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要求办案人员遵照执行。三是对案件中存在旧版《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未充分告知履行义务以及被处罚人或单位所享有的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权利,执法大队已以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政处罚决定书》为模板,及时印刷了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确保充分告知,做到规范办案。四是建立了被处罚单位整改台账,采取回头看的方式,由案件承办人监督,对被处罚人或单位违法行为的整改情况即时反馈,将整改结果详细登记并附入照片,卫生监督意见书,被处罚单位负责人保证书等内容,确保达到整改效果达标。同时制定了《新城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被处罚单位整改台账制度》,要求案件承办人和审核科室各司其职,不得瞒报、谎报,敷衍了事,确保整改到位。目前,2023年行政处罚案件中被处罚单位(或个人)前期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整改情况已全部反馈,未发现上述同种违法行为。今后,卫健委党组将注重抓好长效管理,继续强化对卫生监督执法重点环节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细落实,并坚持长效常态。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3.亟待对托育机构规范备案管理。按照《呼和浩特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新城区”“十四五”“规划要求,以每千人托位数3个的标准已累计完成2156个托位。我区共设有托育机构51所,但完成托育机构备案管理的仅有3所,托育机构存在安全隐患,监督管理需进一步加强。
整改措施:一是持续加强对托育机构规范备案管理,进一步加强对托育机构的指导和监督工作,督促托育机构加强场地设施建设,提升师资力量,让符合条件的机构尽快完成备案工作。二是加强部门协作,积极协调市场、消防等部门加强设施建设整改工作,让更多的机构达到办理相关证件的条件。同时加大日常督查检查,联合市场、消防、教育等部门开展联合督促检查工作,规范托育机构经营活动。三是积极协调区教育部门,按照国家相关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下设2-3岁托班,大力发展托幼一体化,积极发挥公立幼儿园资源优势,推进托育服务又好又快健康发展。
整改进展:一是持续加强对托育机构规范备案管理。年初集中对托育机构开展指导和监督工作。4月20日,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托育机构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督促辖区各托育机构加强场地设施建设,提升师资力量,争取达到国家有关托育机构的备案条件。同时对不符合条件,特别是不开展0-3岁托育服务超范围招收3岁以上幼儿的机构下达整改意见书限期要求整改。5月份重点对符合办学条件,有意愿开展托班的幼儿园加强指导,积极对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机关幼儿园、内蒙古暖嘟嘟托育有限公司,加强指导,完善材料,推进其完成备案工作,提升托育机构备案率。二是加强托育机构消防安全指导督查工作。3月初按照市、区两级工作要求,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托育服务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的通知》,组织属地街道社区开展托育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排查治理30余家。通过专项检查,完善了托育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时消除了一批火灾隐患,进一步提高了各托育机构负责人的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为幼儿的健康成长奠定了良好的消防安全基础。三是加强统筹安排,有序推进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严格按照全市工作会要求2024年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4.0个,普惠性托位数占比达60%,提供托育服务的幼儿园数占幼儿园总数的比例达50%以上要求开展工作。积极落实《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关于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呼政发〔2024〕12号)等文件要求,深入开展托育机构服务管理工作。对教育局及保合少镇、各街道办事处进行托位数建设任务进行了细化和分解,加强托育服务建设任务落地落实。进一步协调教育部门,加快推进幼儿园下设2-3岁托班工作,大力发展托幼一体化,支持幼儿园开展普惠性托育服务。同时,协调各地区利用闲置办公用房、综合服务设施、党群服务中心等存量房屋资源,增设普惠性托育机构,按照目标要求完成2024年托位数建设任务。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4.推动“两个允许”政策落地不实。2017年人社部发布《关于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两个允许”政策,我区卫生机构没有全面推开,疾控中心至今尚未落实。在推行过程中,党组监管缺失,出现个别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人利用公共资源,通过中医诊疗服务将收费全部存入到个人账户。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中共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重新组建新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通知》新机编发〔2023〕35号文件精神,重新组建新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是按照文件精神和巡查反馈意见,区疾控中心已积极和上级疾控主管部门进行对接“两个允许”政策相关事宜。三是加强警示教育、账务审计和日常督导力度,杜绝将单位收入通过微信或账户存放到个人名下。
整改进展:一是按照整合疾控中心和执法大队工作职能,圆满完成新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新组建工作。二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46号文件,起草了《新城区疾病预防控制控制中心实施一类保障二类管理综合改革方案(讨论稿)》,5月23日通过卫健委党组会议研究,相关方案已提请区政府分管领导会议,等待上会研究。
疾控中心已积极和上级疾控主管部门进行对接,截至目前自治区、市疾控主管部门及人社部门未下发落实疾控机构“两个允许”政策相关文件。待上级下发相关文件后,我区结合实际,参照执行。三是3月25日组织各基层医疗机构负责人召开了警示教育大会,要求坚决杜绝公款私存现象的发生,各机构负责人进行了表态发言。
完成情况:取得阶段性进展。
(二)统筹协调落实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和监督缺乏具体举措、抓而不紧。
5.对疫情防控平稳转段后人员安排缺乏调研。比如,在疫情期间,区委为增加抗疫力量,增加疾控编制,紧急招聘62名专业技术人员。疫情平稳以后,有2人辞职、借调出8人。其他除检验科28人外,其余分散在各科室。检验科人员安排与目前检验业务量明显不匹配,存在人浮于事的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合理调配人员,要求疾控中心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以疾控机构改革为契机,参照市疾控中心岗位设置要求,合理设置岗位数量,优化人才建设。二是探索设立疾控监督员工作机制,将专业技术力量,下配到辖区医疗机构,指导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和检验检测工作。三是提升行政执法能力,疾控中心重新组建后,计划充实一定数量工作人员到卫生监督岗位,开展对辖区2000家公共场所,650家医疗机构,160家学校和饮用水供水单位,700家校外托管机构和100家企业的卫生监督工作。
整改进展:一是合理调配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将疾控中心检验科、重精科和办公室3名工作人员调配至结核病、免疫规划科和质控科开展工作。二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46号文件精神,区疾控中心从检验科、水质监测科等科室选取29名工作人员,派驻至各医疗机构开展工作。工作人员设A、B岗,其中A岗15人,为常驻工作人员,开展对各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培训等工作进行监督与指导、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责任清单、参与医疗机构相关工作,促进医防融合。其中4名具备执业医师资格人员分别派驻区中医蒙医医院、锡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吉思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风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出诊工作。B岗14人,协助A岗完成相关工作,落实疾控监督员工作职责,指导医疗机构落实传染病防治工作以及不定期流动巡回督导。三是调配4名工作人员,充实到卫生监督岗位,提升卫生行政执法能力。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6.落实上级部门、区政府对感染性疾病应急处置不力。2023年秋季以来,多地儿童呼吸道感染性疾病发病呈上升趋势。2023年11月29日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众号发布《呼和浩特市提供儿科、呼吸科医疗服务102家医疗机构》,名单中有新城区医院;2023年11月30日区政府分管领导签批《关于进一步做好儿童呼吸道感染性疾病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后卫健委党组没有认真部署安排,督促落实。2023年12月1日,患者来电反映在新城区医院儿科就诊时90余分钟未见到大夫。次日,巡察组到新城区医院再次发现新城区医院上午8点10分许,儿科、急诊科无大夫,但已有2名老年患者在急诊科等候。经到咨询台了解,急诊科大夫在查病房;儿科仅一名大夫,周六日休息,建议儿童患者去其他大医院就诊。
整改措施:一是对区医院相关负责同志进行约谈,责令其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优化区医院内部管理,将医务科主任调配到儿科门诊出诊。根据群众就医需求,合理安排开诊时间,要求区医院周六上午提供儿科门诊服务,并将根据就诊量,适时增加儿科门诊和南院区急诊科开诊时间。二是根据南院区急诊科就诊量,调配医师满足急诊患者就诊需求。建议区医院逐步引进和培养儿科医师,以满足儿科患者就诊需求。
整改进展:一是卫健委机关纪委对区医院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医院纪检委员对儿科主任、急诊科主任、急诊科护士长进行约谈,责令相关负责人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要求区医院要进一步加强对各相关科室的监督管理,强化服务意识,合理调配人员,不断提升患者就医满意度,整改情况报巡察组、纪检派驻组、卫健委机关纪委。二是将医务科主任调配到儿科门诊出诊。根据群众就医需求,合理安排开诊时间,周六上午提供儿科门诊服务,并将根据就诊量,适时增加儿科门诊和南院区急诊科开诊时间。三是根据区医院南院区急诊科就诊量,调配内科医师出诊时间,满足急诊患者就诊需求。区医院按计划逐步引进和培养儿科医师,以满足儿科患者就诊需求。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化认识重大理论不到位。
7.政治站位还不够高,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的重要论述,跟进学习不及时,卫健委部分环节干部对“第一议题”制度要求茫然。
整改措施: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组、党支部会议“第一议题”,放在各项议程的第一项,并作为最重要的学习内容抓实抓细抓好。细化工作职责,形成“党组-党支部-党员”的三级联动学习机制,建立健全党组和党支部学习制度,把“第一议题”制度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头等要求,确保第一时间跟进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要着重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的重要论述。
整改进展:提高政治站位,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作为党组、党支部会议“第一议题”,放在各项议程的第一项,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并制定《2024年度第一议题制度》,形成“党组-党支部-党员”的三级联动学习机制,建立健全党组和党支部学习制度,把“第一议题”制度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头等要求,确保第一时间跟进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要着重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8.落实《关于印发〈加快推进落实“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建设五大任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新党办通〔2023〕16号)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安排部署、责任分解不到位,对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的重要讲话仅停留在传达文件精神上,多数干部不了解“五大任务”,不清楚“五大任务”在本系统的工作落脚点。
整改措施: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党组会专题研究“办好两件大事”涉及事项,严格落实《关于印发〈加快推进落实“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建设五大任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新党办通〔2023〕16号)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安排部署,重新完善修订责任清单,确保做到责任到人。二是加强理论学习,组织机关各科室、各二级单位加强相关文件学习,尤其重点掌握涉及卫生健康领域的医疗废物处理、医院新能源应用、布病防控工作事项,并结合工作实际加以贯彻落实。
整改进展:制定《新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落实《〈加快推进落实“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建设五大任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新党办通〔2023〕16号)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涉及事项的责任清单》,重新划分责任事项,定期收集工作开展情况。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相关文件,要求各班子成员加强对分管科室和二级单位的学习督促力度,尤其重点掌握涉及卫生健康领域的工作事项,并加以贯彻落实。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9.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2023年只有一次对《新时代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纲领》的学习;对网络意识形态没有制定相关制度,工作方案、责任制度、应急预案用“网络安全”相关内容代替。
整改措施:一是把意识形态工作内容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内容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每年安排学习不少于2次。二是制定网络意识形态相关制度、工作方案、应急预案。
整改进展: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内容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中,作为必学内容,每年安排不少于两次学习,于3月8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了意识形态工作,同时将专题研究内容在机关党委会上传达并研究学习。二是完善了《新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卫健系统网络舆情应对处置预案》,今年1-5月,及时处置网络舆情6件。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10.没有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有效措施,没有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存在形式主义。
整改措施:结合卫健系统工作实际,根据本领域职责职能,研究制定《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跟进政策落实情况。
整改进展:结合工作实际,重新完善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在开展工作中严格对照管理制度执行,把意识形态工作贯彻到各项工作中,在今年召开的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再次强调要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范围和述职述廉报告中,并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11.落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制不到位。党组对意识形态安排部署、分析研判、总结落实没有按要求开展,未对下级党组织进行有效监督指导。部分领导班子成员没有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整改措施:一是全年党组对意识形态专题研究部署不少于2次,于6月份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并形成1份分析研判报告和半年工作总结,将报告及半年工作总结报区委宣传部。二是对委属各党支部按期开展意识形态专项督查,形成督查报告上报至党组及区委宣传部。三是对2023年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年度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进行梳理,对未提及意识形态工作的责成补充完善2023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今后在制定年度民主生活会方案和年度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时,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纳入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范围和述职述廉报告,确保领导干部认真梳理总结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并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一是于3月8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按照区委宣传部、区委组织部要求每半年开展一次分析研判并与对下级党组织督导工作相结合。二是于4月22日-4月26日以支部自查、实地查看等形式,对各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了专项督查,已形成督查报告。三是将2023年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重新审核,补充了意识形态相关内容。在今年召开的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再次强调要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范围和述职述廉报告中,并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12.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欠缺。没有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没有建立意识形态网格员队伍。
整改措施:学习借鉴先进单位经验,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建立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和组建意识形态网格员队伍。定期对各支部进行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及网格员队伍建设开展监督指导,并同日常督导一并形成督导报告报送至区委宣传部审查。
整改进展:切实做好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与管理加强对网络媒体的管理。建立了《政务公开方案》,公众服务平台上刊发的内容都经过三审三校,层层把关,形成严格的管理机制,管好用好网上阵地。组织专人对各党支部的阵地建设进行现场督查。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五)解决回应医疗卫生领域热点缺乏具体举措、长效机制。
13.对老百姓关注的九价疫苗问题,前期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对疫苗的地区分配、预约管理等需公开透明环节,党组缺乏有效监督。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新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实施方案》《新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非免疫规划疫苗监督管理方案》,成立非免疫规划疫苗工作领导小组和疫苗遴选采购小组,强化非免疫规划疫苗工作制度保障。 二是强化部门联动,加强与市级部门工作对接,建立健全疫苗管理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各类紧缺疫苗的采购、供应、预约、接种全流程进行监管。三是不断满足群众就近接种需求,继续增设预防接种门诊开展九价HPV等紧缺疫苗预约接种服务。严格按照市卫健委相关工作要求,将辖区九价HPV等紧缺疫苗统一在“蒙速办”APP上进行公开预约接种。
整改进展:一是高度关注热点问题,特别是非免疫规划疫苗及紧缺疫苗。先后制定了《新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实施方案》《新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非免疫规划疫苗监督管理方案》,并成立了非免疫规划疫苗工作领导小组及疫苗遴选采购小组,制定了《新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实施方案》,针对疫苗接种工作中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管。二是针对非免疫规划疫苗中的紧缺疫苗,新城区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结合各预防接种单位用苗计划、采购到货数量、预防接种单位服务人口数、预防接种单位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进行及时配发。三是遵循公开、透明原则,通过微信小程序、接种门诊公众号和电话预约等多种方式开放预约,尤其是紧缺疫苗的预约,确保辖区居民能够第一时间获取疫苗消息。四是要求接种单位规范接种流程,定期开展预防接种技术培训和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各项制度落地、定期督导检查、“问题台账”立行立改等措施,现在我区紧缺疫苗已可完全满足群众的接种需求。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14.党组对医德医风建设抓而不实。医患矛盾时有发生,典型的性质恶劣。没有把医德医风建设纳入对干部的日常考核监督中。
整改措施:一是督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设置患者投诉接待场所和监督电话、电子邮箱,明确专人负责患者咨询和投诉接待,在门急诊、住院部的明显位置设置投诉举报指引,提供有效途径方便患者投诉,及时妥善解决医疗纠纷和医患矛盾。二是要求各医疗机构建立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档案》和考核评价制度,将日常检查、患者反馈、投诉举报(包含12345平台)、表扬奖励等具体情况记入个人《医德医风档案》,对每个医务人员作出医德医风考评结果。考核评价结果与各单位、各医疗机构领导干部的任用,医务人员的评先评优、职务(职称)聘用、绩效分配挂钩,并将结果记入医师定期考核档案。三是督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按照《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强化医务人员教育管理和业务培训,强化医务人员医患沟通意识和能力,改善服务态度,有效减少医患矛盾的发生。四是深入开展普法培训,强化系统内人员法律意识,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和医务人员自觉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加强干部8小时以外监管,发现违法违纪行为及时处理。
整改进展:4月11日制定《新城区卫健委2024年医德医风建设工作方案》。各医疗机构已在明显位置设置投诉举报指引,公开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并设置投诉接待场所,由专人负责接待患者的咨询和投诉。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已建立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档案》和考核评价制度。各医疗机构积极开展《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培训,增进了医患沟通意识和能力,改善了服务态度。各医疗机构积极开展法律知识培训。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偏差。
15.廉政风险点排查走过场不严谨。党组对重要岗位、重要环节没有及时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未及时召开专题会议,深入研究分析存在的共性问题和风险隐患,及时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党组对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审核把关不严,不经集体研究讨论;执行财经纪律不到位,比如在制作印刷品、车辆维修等未履行《政府采购制度》。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宣传教育。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强化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和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意识,做到警钟长鸣。二是认真分析查找廉政风险点,依据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廉政要求、工作职责、工作标准,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具体管用和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规范权力正确行使,强化制约和监督,加强内部防控机制建设,规范权力运行机制,杜绝职权滥用、失职渎职和不廉洁行为发生。三是围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加大廉政风险的排查防控力度,重点对工程项目、资金使用、选人用人等环节可能出现的权力滥用、权力失控、行为失范等风险进行排查评级,制定针对性强、具体管用的防控措施,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优化权力运行。四是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出现重大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发生行贿受贿腐败等问题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直接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五是加强资金使用监督,对资金流向、拨付、使用、结算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形成事前参与、事中监控、事后检查的全过程监督工作格局,维护资金计划的严肃性,提高资金使用效能,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六是认真排查财务上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对照排查出的风险点,梳理现有的财务制度,重新制定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尤其对政府采购项目,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0年版)的通知》文件要求,规范政府采购流程,细化工作职责,确保财务管理规范化和精细化。
整改进展:一是3月8日新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对卫健委班子及班子成员、相关科室的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进行研究讨论,共梳理廉政风险点77项,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二是现已制定《新城区卫生健康委员财务管理制度及报销流程》《新城区卫健委二级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新城区卫健委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并经党组会研究通过,今后将加强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确保财务管理规范化。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16.对已处理的典型违纪违法问题没有开展警示教育,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
整改措施:对已处理的典型违纪违法问题除在党组会议以及相关单位进行通报外,在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中开展警示教育,确保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
整改进展:对违纪违法问题在党组扩大会上开展了警示教育,并要求各分管领导督促各二级单位开展教育宣传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17.管理借调人员履行借调手续不规范,没有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引发群众议论。
整改措施:规范借调人员借调手续,要求借调人员认真填写《新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拟借调工作人员审批表》,经借入单位、借出单位、主管委党组会议同意,履行借调手续,严格执行借调时间,并由借入单位做好考勤管理,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交由借出单位及主管单位备案。
整改进展:制定了《新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借调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规范借调人员借调手续,要求借调人员认真填写《新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拟借调工作人员审批表》,经借入单位、借出单位、卫健委党组会议同意,公示后履行借调手续,严格执行借调时间,并由借入单位做好考勤管理,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交由借出单位及主管单位备案。毫沁营卫生院借调人员已于2024年1月返回原单位工作,委党组对单位及个人进行了谈话,要求单位对其借调情况进行说明,并组织各单位一把手召开会议,引以为戒,严格借调人员管理,杜绝此类事情发生。卫健委机关共有行政编制9个,实有人员8人,其中2人8月退休。机关无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均由各二级单位借调。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七)学风会风文风不实。
18.学风文风不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个人检视问题台账,党员干部检视问题工作台账存在不同人员台账内容相同的问题。2019年、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主体责任报告、工作总结中存在照抄照搬现象。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存在抄袭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培训和指导,针对学风文风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要求各党支部立即开展自查,召开专题会议,约谈相关人员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加强党员党性教育,强化作风建设,从源头上杜绝雷同、抄袭等现象。二是建立审核机制,在提交检视问题台账之前,要求各党支部建立审核机制,确保不同党员的台账内容不重复,对雷同内容进行驳回。三是坚持改进与反馈,定期对检视问题工作台账进行评估和反馈,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四是加强监督考核,定期对主题教育过程中的检视问题进行监督和考核,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整改进展:一是针对文风不实相关问题,卫健委机关纪委书记对机关党支部相关同志和人事纪检科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批评其照搬照抄工作行为,指出工作中要加强独立思考,认真负责,要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二是制定“文风、会风、学风”整改台账,做到自纠自查,明确审核机制,在提交检视问题台账之前,要求各党支部建立审核机制,确保不同党员的台账内容不重复,对雷同内容进行驳回。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19.支部学习存在形式主义。卫健委于2021年4月8日至14日连续五个工作日召开支部学习会,会议频繁,不能进行有效整合。
整改措施:指导各党支部整合学习内容,制定有针对性的学习计划,优化学习安排根据学习计划,合理规划学习时间,提高学习质量,避免会议频繁但学习目标和实际效果不佳的情况。
整改进展:卫健委机关党委指导各党支部制定支部学习计划,对学习内容进行有效整合,合理规划学习时间,提高了学习质量。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0.外出学习培训只注重“行”、不注重“果”。安排相关人员先后去厦门、海南、拉萨等地出差参加培训学习(创建卫生城市),返回后没有形成学习成果,没有向党组织进行专题汇报。
整改措施:规范公职人员外出学习程序,要求外出学习人员返程后,第一时间撰写学习成果,及时向党组进行专题汇报,将先进的经验做法通过集中会议方式,进行宣传交流。
整改进展:制定《新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工作人员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学习培训的管理规定》,规范公职人员外出学习程序,要求外出学习人员返程后,第一时间撰写学习成果,及时向党组进行专题汇报,择优将先进的经验做法通过集中会议方式,进行宣传交流。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八)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严肃不认真。
21.2020年6月12日以加班名义累计27笔支付食堂用餐费用6770元。2022年12月22日,工作人员到丹东参加人生杂志社举办的《关于举办全国部分省地市县级计生协〈人生〉会刊宣传培训班的通知》(人生社字〔2022〕10号),报销时未提供出差审批单,费用1402元。
整改措施:针对加班用餐、差旅等费用,重新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及报销流程,并制定公务接待申请单、出差审批单。报销费用时严格审批原始单据,单据不合规或未提供相关单据的不予报销;规范记账使用的会计科目,确保各项费用使用符合相关财务制度。
整改进展:现已制定《新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及报销流程》,并经党组会研究通过,今后按照该项制度严格执行报销程序。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九)政策宣传、便民服务形式单一、服务意识不强、效率不高。
22.党组在开展相关惠民工作政策宣传时缺乏有效地措施,多以线下高成本传统方式制作折页、雨伞等宣传品为主要内容,没有充分利用更低成本、覆盖面更广的新媒体进行广泛宣传。2019年以来,仅在2020年8月21日在单位公众号上进行过1次惠民政策的宣传。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新媒体宣传渠道的建设。将卫健委官方微信公众号作为主要的宣传平台,定期发布惠民政策相关信息,包括政策解读、案例分享、问答互动等内容。二是优化宣传内容和形式。针对惠民政策的特点和受众需求,制定宣传策略,确保宣传内容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创新宣传形式,采用图文并茂、视频解说等方式,提高宣传信息的吸引力和可读性。
整改进展:一是将卫健委官方微信公众号定为主要线上宣传平台,发布惠民政策相关信息23条。在网络平台进行政策解读、案例分享、问答互动等内容。如疾控预防控制中心为辖区居民在直播间问答互动,传染病预防等。二是创新宣传形式,采用图文并茂、视频解说等方式提高宣传信息的吸引力和可读性。如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经常性制作健康科普短视频等。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3.服务意识不强。医护人员不能深刻理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没有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自己得失”的衡量标准,个别人员服务态度生硬,与患者及家属发生口角现象时有发生。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弘扬崇高职业精神,促使医护人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提升医务人员服务意识。明确奖惩制度,认真落实医德医风考评制度,考评情况与岗位聘用等直接挂钩,建立长效机制。二是深入贯彻落实《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规范医疗机构内服务用语、行为,增强医患沟通意识和能力,改善服务态度,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打造“更有温度的医疗服务”。关注患者需求,提供针对性的医疗服务和关怀,提高患者满意度。
整改进展:一是各医疗机构积极开展医德医风教育,进一步提升了医务人员的服务意识,并认真落实医德医风考评工作。各医疗机构积极开展《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培训,增进了医患沟通意识和能力,改善了服务态度。二是4月11日制定了《新城区卫健委改善医疗服务10项便民措施》,继续开展百名三级公立医院医师下基层服务,进入家庭医师签约服务团队,在我区基层医疗机构定期出诊,使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三级公立医院专家的优质服务。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4.服务效率不高。新城区卫健委2023年度“两癌”筛查工作到时间节点10月31日还有1500人仍未完成,受到市级部门通报批评。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两癌”筛查工作实施方案,加大“两癌”筛查的宣传力度,采取线上、线下多方面宣传手段,扩大宣传面,强化居民对“两癌”筛查的认知度。二是扩展筛查机构覆盖面,至少增加2家基层公立医疗机构开展筛查工作。三是针对服务效率不高问题,要求各基层医疗机构全面开展自查,举一反三,集中开展服务提升行动,制定服务提升事项清单,班子成员加强督导,确保全行业服务效率有效提升。
整改进展:一是强化“两癌”筛查宣传工作,提高居民对筛查的认知度、配合度,加大线下宣传力度,制作宣传品和宣传折页。增加线上宣传渠道,开通视频号、抖音号,发布宣传信息,通过视频宣传的方式,扩大居民认知度。同时聘用专职宣传人员,用于开展信息常态化宣传。二是制定《新城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两癌项目资金使用方案(试稿)》,用于提升医护人员开展“两癌”筛查工作的积极性。三是组织妇联、各街道办事处,于2024年3月开展新城区“两癌”筛查工作调度会,下发《新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适龄妇女免费“两癌”筛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新城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及新城区医院配合做好两癌筛查工作,并对全年筛查工作做出任务部署,每月对进度情况进行调度。四是落实落细整改长效机制,卫健委分管领导每周开展工作督促,卫健委主要领导定期听取筛查情况汇报,持续加快筛查进度。截至5月底,完成宫颈癌筛查3429人,乳腺癌筛查3574人(全年任务是6000人)。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十)理论学习中心组落实不到位。
25.区卫健委党组未按照《中共新城区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学习安排意见》(新党办通【2023】21号)要求执行。关键少数理论学习抓的不严不实,对二级单位党支部思想建设指导督促需要进一步加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
整改措施:一是各班子成员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等方式,了解系统干部的学习情况和工作生活需求,推动各党支部思想建设水平的不断提升。二是建立考核机制,对各党支部思想建设进行考核评估,确保理论学习的质量和效果。三是建立健全理论学习督导机制,加强对各党支部思想建设的督促指导,定期检查学习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和计划,明确责任和目标,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整改进展:一是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将中心组学习列入年度考核机制,对各党支部思想建设进行考核评估,确保理论学习的质量和效果。二是建立健全理论学习督导机制,加强对二级单位党支部思想建设的督促指导,每季度定期检查学习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十一)党建引领业务亟待加强。
26.党建工作摆不到应有的位置,没有树牢“抓好党建就是最大的政绩”的理念,基层党组织的考核奖惩制度、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没有有效建立健全,部分党支部和党员存在着不愿监督和不敢监督的思想,有的部门一直未配主要负责人,导致单位内部管理宽松软,有投诉执法人员存在违规接受被监督单位服务问题,支部的政治组织功能难以充分发挥。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党建意识。通过培训、教育等方式,强化党员干部对党建工作的认识,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的政绩”的理念。明确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地位,确保党组织在单位内部的核心作用。二是完善考核制度。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的考核奖惩制度,将党建工作纳入考核体系,明确考核标准和方法,通过考核,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是落实“一岗双责”。明确党组织书记和行政主要负责人的职责,确保两者在工作中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加强对主要负责人的监督,防止违规行为的发生。四是加强内部管理。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规范内部管理。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增强其职业素养和责任意识。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强化机关纪委工作职能,加强对系统内党员干部的监督执纪工作,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整改进展:一是强化党建意识。通过“三会一课”对党员干部进行培训、教育等方式,强化党员干部对党建工作的认识,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的政绩”的理念。明确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地位,确保党组织在单位内部的核心作用。二是完善《基层党组织工作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的考核奖惩制度,将党建工作纳入考核体系,明确考核标准和方法,通过考核,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7.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不到位。部分借调党员隶属关系不顺,组织生活有缺失。委机关借调人员中10人党组织关系仍在原编制所在单位。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完善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通过开展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活动,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组织观念,强化党员的自我约束力。二是严格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及时完成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安排专人定期开展自查,切实抓好各党支部党员管理。
整改进展:一是为了及时开展党员教育工作,已将2名在机关工作的党员党组织关系进行转接并梳理了其他党员组织关系,5月9日收到机关党工委关于保合少、毫沁营卫生院党支部组织关系整建制转入卫健委机关党委的批复,5月20日完成了保合少卫生院、毫沁营卫生院党支部及党员党组织关系整建制转入工作。二是按照党员管理办法,认真梳理党员党组织关系,其中有7名同志党组织关系在爱卫党支部,工作职能均承担爱国卫生工作、创城创卫工作。其中有1名党员党组织关系在基层党支部,该党员工作科室为基层卫生科,从事基层管理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十二)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严格。
28.未严格履行党组会议议事决策程序。存在会前酝酿、沟通不充分,发扬民主不充分,事前缺少研究,有的“三重一大”事项先上车后补票。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新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三重一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切实履行党组会议议事决策程序。继续细化重大的具体内容,明确三重一大的决策范围、决策程序、议事规定。
整改进展:3月22日召开党组会扩大会议暨巡察整改专题会议,专题研究《“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各党组成员和其分管科室、二级单位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规定》规定。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9.党组成员参会不全,随意性强,重要工作部署和决策措施缺乏充分决议,会议记录不规范,会议纪要签发滞后。
整改措施:至少提前一天下发党组会召开通知,及时告知党组成员和相关人员做好参会准备。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凡属委党组决策范围内三重一大事项,全部由委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教育引导班子成员在党组会议议事过程中,本着为组织负责、为事业负责、为职责负责的态度,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建议,集聚众智,确保决策的正确性和可行性。规范党组会会议记录,按程序及时签发会议纪要。
整改进展:完善《新城区卫生健康会会议制度》。提前在微信工作群、电话中通知党组会召开时间,及时告知党组成员和相关人员做好参会准备。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凡属委党组决策范围内三重一大事项,全部由委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规范党组会会议记录,按程序及时签发会议纪要。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十三)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
30.党组在开展组织生活中未严格执行谈心谈话制度,没有发现问题台账,在党史学习教育、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组织生活会中,没有很好地利用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剖析,没有制定整改措施,用多人座谈当作谈心谈话。
整改措施:一是健全组织生活会制度,设立党小组,加强谈心谈话制度建设。制定谈心谈话制度,明确谈心谈话的时间、内容、方式等,确保党组在开展组织生活中严格执行该制度,避免用多人座谈代替谈心谈话,尤其对概念不清环节干部进行党内制度培训,健全培训机制。二是建立问题台账。通过谈心谈话发现和收集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定期对问题进行分析和评估,及时整改落实。充分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取得实效。三是制定《党务干部培训管理制度》,定期对7个党支部的党务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强化对党务干部的培训与管理,切实提升党务干部工作水平。
整改进展:一是明确《组织生活会制度》,制定《组织生活会方案》,并在机关支部设立党小组,加强谈心谈话制度建设。制定谈心谈话制度,明确谈心谈话的时间、内容、方式等,确保党组在开展组织生活中严格执行该制度,避免用多人座谈代替谈心谈话,尤其对概念不清环节干部进行党内制度培训,健全培训机制。二是建立问题台账。通过谈心谈话发现和收集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定期对问题进行分析和评估,及时整改落实。充分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取得实效。三是下发《卫健系统干部调训的通知》,采取以干代训的方式,定期对7个党支部的党务干部进行培训,强化对党务干部的培训与管理,切实提升党务干部工作水平。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31.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不主动不积极。在与环节干部谈话中发现,党支部未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党小组,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概念不清;班子成员以会议多、工作忙为由很少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没有走进基层,没有带头示范。
整改措施:加强对党组成员的思想教育,制定具体的组织生活会召开方案,提前通知时间和地点,确保所有党组成员都能按时参加。党组成员以身作则,以党员身份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整改进展:完善组织生活会制度及方案,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及方案,各党支部明确党小组分组情况,提前通知党组成员以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并在会议召开前通过支部群、党组群再次提醒,理清会议议程。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十四)选人用人制度落实不到位。
32.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党组没有严格执行《新城区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办法》,没有严格履行动议请示、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及备案程序。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新城区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办法》,规范股级干部选人用人程序,切实履行动议请示、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及备案程序。
整改进展:对新选拔任免股级干部将严格落实区委组织部新党组通(2020)5号《关于印发新城区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办法》文件执行,将文件进行学习传达。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33.重要岗位环节干部轮岗力度需进一步加强。有的环节干部多年(五年以上)未轮岗,容易形成固化思维,不利于卫生事业的均衡发展和激发干部的干事激情。
整改措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增强机关的生机与活力,在单位内部开展干部交流轮岗,建立青年干部后备库,改善干部队伍结构,为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有力保证。
整改进展:制定了《关于在卫生健康系统开展股级干部轮岗工作方案》,规定连续任职5年以上的股级干部每年按照总数的1/3进行轮岗。经6月3日党组会议研究,对部分同志进行了轮岗交流。云英同志任新城区海拉尔东路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不再担任新城区锡林北路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孙水军同志任新城区东风路办事处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不再担任新城区海拉尔东路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刘慧同志任新城区保合少镇卫生院党支部书记,不再担任新城区保合少镇卫生院(新城区中医蒙医医院)院长;李冬生同志任新城区保合少镇卫生院(新城区中医蒙医医院)院长,不再担任新城区东风路办事处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贺子军同志任新城区锡林北路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不再担任新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基层科科长;王强同志兼任新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基层科科长,兼负责筹备民院在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十五)党组对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重视不够。
34.党组对上轮巡察需要整改的问题没有建立反馈意见整改长效机制。多数环节干部对巡察整改不了解、不知晓。
整改措施:一是召开专题会议,集中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新城区委巡察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巡察整改的工作提示》等文件精神,深刻领悟巡察工作内涵,切实提高党组对巡察工作的重视程度。二是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对问题进行认真剖析,建立问题整改责任清单,确保责任到人,建立反馈意见整改长效机制,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整改进展,党组成员按分管领域实地督导整改成效。
整改进展:一是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集中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新城区委巡察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巡察整改的工作提示》等文件精神,深刻领悟巡察工作内涵,切实提高党组对巡察工作的重视程度。二是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对问题进行认真剖析,建立问题整改责任清单,确保责任到人,建立反馈意见整改长效机制,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整改进展,班子成员按分管领域实地督导整改成效。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35.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边改边犯、改后再犯情况时有发生。比如,多数环节干部对巡察整改的内容不了解,更没有进行下一步整改。再如,区委巡察组指出卫健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卫健委当时制定了将意识形态工作融入党建、宣传思想政治工作中,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宣传报道,但未实际执行。
整改措施:一是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题会议,组织各相关科室(单位)共同参与制定整改方案,按照区委巡察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巡察整改的工作提示》,定期上报整改进展,要求班子成员持续跟踪督促整改,巩固拓展整改成果,坚决杜绝整改不彻底,边改边犯、改后再犯情况发生。二是深刻领悟“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重要论述,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学习计划和研究事项议程,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融入党建、宣传思想政治工作中,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
整改进展:一是2月6日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题会议,组织各相关科室(单位)共同参与制定整改方案,形成问题清单,并按照区委巡察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巡察整改的工作提示》,定期向责任科室(单位)收集整改进展,整理汇总后及时向相关单位报送。二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要求,以增强主流意识形态的凝聚力和引领力为着力点,切实把做好全区卫健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扛在肩上、把任务落到实处。制定2024年工作要点,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职责,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列入年度工作要点,与卫健职能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及时明确职责,配齐配强意识形态工作人员队伍。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重点问题整改情况(区委书记点人点事问题整改情况。)
1.卫健委疫情前充实了大批干部,疫情后,存在人浮于事的问题,特别是检验科达28人之多,这个问题要正视起来,一方面要细化工作、补强薄弱环节,另一方面对冗余人员通过充实基层、分流专业单位的措施,解决人浮于事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合理调配人员,要求疾控中心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以疾控机构改革为契机,参照市疾控中心岗位设置要求,合理设置岗位数量,优化人才建设。二是探索设立疾控监督员工作机制,将专业技术力量,下配到辖区医疗机构,指导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和检验检测工作。三是提升行政执法能力,疾控中心重新组建后,计划充实一定数量工作人员到卫生监督岗位,开展对辖区2000家公共场所,650家医疗机构,160家学校和饮用水供水单位,700家校外托管机构和100家企业的卫生监督工作。
整改进展:一是合理调配工作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将检验科、重精科和办公室3名工作人员调配至结核病、免疫规划科和质控科开展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46号文件精神,区疾控中心从检验科、水质监测科等科室选取29名工作人员,派驻至各医疗机构开展工作。工作人员设A、B岗,其中A岗15人,为常驻工作人员,开展对各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培训等工作进行监督与指导、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责任清单、参与医疗机构相关工作,促进医防融合。其中4名具备执业医师资格人员分别派驻区中医蒙医医院、锡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吉思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风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出诊工作。B岗14人,协助A岗完成相关工作,落实疾控监督员工作职责,指导医疗机构落实传染病防治工作以及不定期流动巡回督导。调配4名工作人员,充实到卫生监督岗位,提升卫生行政执法能力。二是针对“人浮于事”问题,在全系统中开展自查,对摸排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通过充实基层、分流专业单位等措施,确保“留住人、用好人”。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关于落实民族宗教工作不够有力问题,卫健委党组未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主线,融入各项工作,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流于形式。作为“两件大事”之一,卫健委党组“一把手”要将其作为重点问题来抓,党组书记必须亲自牵头,扛起责任,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作为一项重中之重任务,抓实抓好抓具体。
整改措施:一是明确任务目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的重要指示精神,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制定本年度民族工作要点,明确将民族工作融入各项工作中。二是压实领导责任,党组书记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工作负责人,定期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两件大事”相关工作的进展落实情况。三是做好宣传报道,按照民族团结“一月一主题”宣传活动要求,组织机关各支部开展宣传活动,每半年开展一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主题党日活动,在“两月一周”及重要的节日节点广泛宣传民族理论政策,同时加大在新媒体客户端的宣传力度。
整改进展:一是组织开展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的重要指示精神。二是召开党组会,研究制定2024年民族工作要点,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工作主线,将民族工作融入日常工作中,明确了“一把手”和分管领导职责。三是按照一月一主题工作要求,每月开展民族理论政策的宣传,并利用重点节日开展宣传,在3月5日学习雷锋日,积极组织各支部开展“学雷锋我先行—文明实践我是行动者” 志愿服务活动,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其中包括 “邻里节”“三八妇女节书画联谊”“民族团结一家亲—真情服务学雷锋”等。3月14日下午,组织各党支部40余名党员赴呼和浩特城市展示中心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切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对相关活动,通过公众号及今日头条进行宣传报道。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471-6218589
电子信箱:wjw6218592@163.com
中共新城区卫健委党组
2024 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