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19〕60号)、《关于转发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社〔2019〕289号)文件精神,对邹永红等44名学员的培训补贴申请已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内蒙古工商系统、内蒙古就业子系统对比,符合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的条件。培训补贴按照“谁垫付、谁申领”的原则支付给培训机构。现予公示,(名单附后)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4年3月22日—2024年3月28日,星期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群众如有情况反映的请拨打监督举报电话:0471-6218170 。
特此公示。
新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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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3-22 10:31点击量: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19〕60号)、《关于转发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社〔2019〕289号)文件精神,对邹永红等44名学员的培训补贴申请已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内蒙古工商系统、内蒙古就业子系统对比,符合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的条件。培训补贴按照“谁垫付、谁申领”的原则支付给培训机构。现予公示,(名单附后)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4年3月22日—2024年3月28日,星期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群众如有情况反映的请拨打监督举报电话:0471-6218170 。
特此公示。
新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