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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2-06 10:51点击量:
来源:林草局新城区分局
各相关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
经新城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我区第一批湿地保护小区及小微湿地名录予以公布,请各相关乡镇、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呼和浩特市湿地保护条例》以及《呼和浩特市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要求,加强统筹协调,落实管理职责,构建长效机制,强化湿地保护管理,依法依规科学合理处理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的关系,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及生物多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