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呼市市委、市政府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我分局严格按照抽查事项清单的范围,制定2023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如下:
一、抽查时间、对象及比例
抽查时间: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抽查对象:新城区辖区加油站、印刷厂、锅炉房等排污企业
抽取比例:一般监管对象抽查比例10%
重点监管对象抽查比例100%
二、抽查事项
1.企业人员和资质的监督检查
2.工艺管理的监督检查;
3.设备设施管理的监督检查
4.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
三、抽取方式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政府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以下简称“协同监管平台”)开展被检查企业名单、执法检查人员名单的随机抽取,做到“人员随机、企业随机”。
四、检查方式
主要采取执法人员现场检查的方式。
五、抽查结果录入及公示
在每次抽查检查工作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及时录入检查结果,将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统筹做好抽查结果统一归集、记于企业名下和依法公示工作。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区分局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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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4-17 16:35点击量:
来源: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区分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呼市市委、市政府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我分局严格按照抽查事项清单的范围,制定2023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如下:
一、抽查时间、对象及比例
抽查时间: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抽查对象:新城区辖区加油站、印刷厂、锅炉房等排污企业
抽取比例:一般监管对象抽查比例10%
重点监管对象抽查比例100%
二、抽查事项
1.企业人员和资质的监督检查
2.工艺管理的监督检查;
3.设备设施管理的监督检查
4.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
三、抽取方式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政府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以下简称“协同监管平台”)开展被检查企业名单、执法检查人员名单的随机抽取,做到“人员随机、企业随机”。
四、检查方式
主要采取执法人员现场检查的方式。
五、抽查结果录入及公示
在每次抽查检查工作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及时录入检查结果,将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统筹做好抽查结果统一归集、记于企业名下和依法公示工作。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区分局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