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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财政局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清单(内部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
发布时间:2023-05-16 09:15 点击量:68
来源: 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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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财政局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清单(内部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
序号 事项名称 部门(单位)名称 简化办事程序 精简办事要件 压缩办理时限 事项依据 备注
原办理程序及环节数量 精简程序及环节名称 精简程序及环节数量 现办理程序及环节 精简比例(精简程序及环节数量/原程序及环节数量) 原要件明细及数量 精简要件名称 精简要件数量 现所需要
件明细
精简比例(精简要件数量/原要件数量) 原办理时限(包括法定办理时限、相关文件规定的办理时限) 压缩办理时限(自然
日/工作日)
现办理时限(自然
日/工作日)
压缩比例(压缩办理时限数/原办理时限数)

1 审核批复区本级预算部门(单位)的年度预算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财政局 各级预算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在二十日内向本级各部门批复预算。
数量:1
无 0 各级预算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在二十日内向本级各部门批复预算。
数量:1
0 1.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
2.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对本级各部门预算进行批复。
数量:2
无 0 1.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
2.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对本级各部门预算进行批复。
数量:2
0 20个自然日 0 20个自然日 0 《预算法实施条例》   各级预算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在二十日内向本级各部门批复预算。

2 各预算单位领用票据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财政局 1.市本级执收单位,旗县区财政局提出用票需求,按照财政管理制度向财政厅报送用票计划申领财政票据
2.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财政局对向市本级执收单位,旗县区级符合条件的单位,核发《财政票据领购证》,并发放财政票据
数量:2

所有申领财政票据环节由纸质的变为线上电子申领。
1 通过全区统一的财政票据公共服务平台发放票据给用票单位
数量:1
50% 财政票据领用核准单
数量:1
财政票据领用核准单 1 0 100% 60个自然日 60个自然日 立申立领
(在网上点击领取)
100%

1、《财政部关于修改<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决定》(财政部令第104号)第五条   财政部门应当积极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以数字信息代替纸质文件、以电子签名代替手工签章,依托计算机和信息网络技术开具、存储、传输和接收财政电子票据,实现电子开票、自动核销、全程跟踪、源头控制。
2、《财政部关于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的方案》(财综〔2012〕104号)二、主要内容(一)逐步完善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二)全面推广运用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
3、《内蒙古自治区财政电子票据改革总体工作方案》(内财非税〔2018〕1443号)四、主要内容(一)构建财政电子票据管理体系;(二)实现全区财政票据数据大集中管理;(三)建立财政票据信息社会化运用机制。

3 交款人领取财政票据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财政局 交款人到执收单位窗口排队办理缴费,收取纸质票据
数量:1
利用电子交款渠道,无需排队,交款后,电子票据自动发送给交款人 1 个人使用电子票夹可以就地开票,交款成功后自动发放票据给交款人 100% 无 无 0 无 0 0.5个工作日 0.5工作日 立申立领(在网上点击领取) 100%
1、《财政部关于修改<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决定》(财政部令第104号)第五条   财政部门应当积极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以数字信息代替纸质文件、以电子签名代替手工签章,依托计算机和信息网络技术开具、存储、传输和接收财政电子票据,实现电子开票、自动核销、全程跟踪、源头控制。
2、《财政部关于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的方案》(财综〔2012〕104号)二、主要内容(一)逐步完善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二)全面推广运用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
3、《内蒙古自治区财政电子票据改革总体工作方案》(内财非税〔2018〕1443号)四、主要内容(一)构建财政电子票据管理体系;(二)实现全区财政票据数据大集中管理;(三)建立财政票据信息社会化运用机制。

4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实施开展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财政局 编制项目预算——财政部门审核——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财政部门审核——组织实施  
数量:5
财政部门审核项目实施方案 1 编制项目预算——财政部门审核——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数量:4
20% 1.部门预算;2.项目实施方案
数量:2
项目实施方案 1 部门预算
数量:1
50% 40个自然日 10个自然日 30自个然日 25% 《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第十一条   政府购买服务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实行指导性目录管理,指导性目录依法予以公开。第十四条   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服务事项,已安排预算的,可以实施政府购买服务。
5 总决算报送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财政局 通过总预算会计账、指标账、社保决算、部门决算等系统提取决算数据,导出后再填入“预算执行信息系统”,审核汇总后报送市财政局。
数量:6
导出后再填入“预算执行信息系统” 1 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各功能模块提取有关数字,直接生成财政总决算,审核汇总后报送市财政局 17% 正式上报的全套财政总决算应包括以下部分:(1)区财政报送市财政总决算的函。(2)财政总决算报表目录。(3)财政总决算报表。(4)财政总决算报表附注(报表附注用于说明财政总决算报表中的特殊事项,无特殊事项不需报表附注)。(6)财政总决算报表编制说明。(7)财政总决算编审总结。(8)人民银行国库全辖汇总地方预算收入年报(加盖人民银行国库业务公章,以下简称人民银行年报)。
数量:8
无 0 正式上报的全套财政总决算应包括以下部分:(1)区财政报送市财政总决算的函。(2)财政总决算报表目录。(3)财政总决算报表。(4)财政总决算报表附注(报表附注用于说明财政总决算报表中的特殊事项,无特殊事项不需报表附注)。(6)财政总决算报表编制说明。(7)财政总决算编审总结。(8)人民银行国库全辖汇总地方预算收入年报(加盖人民银行国库业务公章,以下简称人民银行年报)。
数量:8
0 105个自然日 0 105个自然日 0 1.《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试行)》中8.1财政总决算8.1.2.2生成报表数据第三条“系统根据预算指标账与财政总预算会计账自动生成财政总决算报表。”
2.2022年度财政总决算报表编制说明
3.财政部关于编制2022年度中央和地方财政决算(草案)的通知(财库〔2022〕37号)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应于2023年2月15日前,将财政决算简表报送财政部;于2023年4月15日前,将本地区全套2022年度财政总决算,经本级人民政府审定后(连同电子文件)报送财政部。”

6 部门决算报送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财政局 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预算指标、资产、单位会计核算提取决算数据,导出后再填入“部门决算系统”审核汇总后报送市财政局;
数量:6
导出后再填入“部门决算系统” 1 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预算指标、资产、单位会计核算提取数据,直接生成部门决算审核汇总后报送市财政局 17% 正式上报的全套部门决算应包括以下部分:(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填报说明。(2)年度部门决算分析报告。(3)区本级年度部门决算分析评价指标。(4)年度部门决算分析评价表。数量:4
数量:7
无 0 正式上报的全套部门决算应包括以下部分:(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填报说明。(2)年度部门决算分析报告。(3)区本级年度部门决算分析评价指标。(4)年度部门决算分析评价表。
数量:4
0 120个自然日 0 120个自然日 0 1.《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试行)》中8.2部门决算8.2.2.2生成报表数据第三、四条“系统根据单位预算会计账自动生成部门决算报表。部门决算中有关资产、人员等信息,从基础信息管理模块资产信息、人员信息中提取。”
2.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
3..财政部关于编制2022年度中央和地方财政决算(草案)的通知(财库〔2022〕37号)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于2023年4月20日前,完成本地区部门决算审核和汇总工作,4月30日前将2022年度决算报表及相关资料(连同电子文件)报送财政部。”

7 中央衔接资金管理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财政局 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分配意见、财政部门审核同意、报备上级财政部门同意、下达资金
数量:4
无 0 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分配意见、财政部门审核同意、报备上级财政部门同意、下达资金
数量:4
0 行业主管部门分配意见
数量:1
无 0 行业主管部门分配意见
数量:1
0 30个自然日 0 30个自然日 0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意见》(内政发〔2022〕9号)第四(三)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系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规定,需拨付到盟市、旗县(市、区)的资金,必须在30日内拨付到旗县(市、区)。
8 政府采购合同备案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财政局 1.签订纸质合同;
2.根据纸质合同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录入备案信息;
3.完成合同备案。
数量:3
1.签订纸质合同;
2.根据纸质合同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录入备案信息。
2 电子合同信息直接导入合同备案模块完成备案。
数量:1
67% 纸质合同副本
数量:1
纸质合同副本 1 取消纸质合同,线上办理 100% 7个工作日 6.5个工作日 0.5个工作日 93% 《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七条“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八)未按照规定时间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关于落实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签订  公告    备案管理的通知》(呼财购[2022]3号)“(二)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采购合同备案。采购人应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部分可以不公告,但其他内容应当公告。政府采购合同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由采购人依据《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制度规定。政府采购合同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由采购人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制度的规定,与供应商在合同中约定。其中,合同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及合同金额等内容不得作为商业秘密。合同中涉及个人隐私的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除征得权利人同意外,不得对外公告。”
9 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财政局 1.预算部门(单位)报送;
2.财政局审核。
数量:2
无 0 1.预算部门(单位)报送;
2.财政局审核。
数量:2
0 1.监控表、监控报告;2.自评表、自评报告。
数量:2
无 0 1.监控表、监控报告;2.自评表、自评报告。
数量:2
0 1个工作日 0 1个工作日 0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四、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   (八)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各级财政部门建立重大政策、项目绩效跟踪机制,对存在严重问题的政策、项目要暂缓或停止预算拨款,督促及时整改落实;(九)开展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各部门各单位对预算执行情况以及政策、项目实施效果开展绩效自评,评价结果报送本级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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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财政局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清单(内部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

发布日期:2023-05-16 09:15点击量:

来源:财政局

新城区财政局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清单(内部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
序号 事项名称 部门(单位)名称 简化办事程序 精简办事要件 压缩办理时限 事项依据 备注
原办理程序及环节数量 精简程序及环节名称 精简程序及环节数量 现办理程序及环节 精简比例(精简程序及环节数量/原程序及环节数量) 原要件明细及数量 精简要件名称 精简要件数量 现所需要
件明细
精简比例(精简要件数量/原要件数量) 原办理时限(包括法定办理时限、相关文件规定的办理时限) 压缩办理时限(自然
日/工作日)
现办理时限(自然
日/工作日)
压缩比例(压缩办理时限数/原办理时限数)

1 审核批复区本级预算部门(单位)的年度预算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财政局 各级预算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在二十日内向本级各部门批复预算。
数量:1
无 0 各级预算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在二十日内向本级各部门批复预算。
数量:1
0 1.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
2.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对本级各部门预算进行批复。
数量:2
无 0 1.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
2.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对本级各部门预算进行批复。
数量:2
0 20个自然日 0 20个自然日 0 《预算法实施条例》   各级预算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在二十日内向本级各部门批复预算。

2 各预算单位领用票据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财政局 1.市本级执收单位,旗县区财政局提出用票需求,按照财政管理制度向财政厅报送用票计划申领财政票据
2.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财政局对向市本级执收单位,旗县区级符合条件的单位,核发《财政票据领购证》,并发放财政票据
数量:2

所有申领财政票据环节由纸质的变为线上电子申领。
1 通过全区统一的财政票据公共服务平台发放票据给用票单位
数量:1
50% 财政票据领用核准单
数量:1
财政票据领用核准单 1 0 100% 60个自然日 60个自然日 立申立领
(在网上点击领取)
100%

1、《财政部关于修改<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决定》(财政部令第104号)第五条   财政部门应当积极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以数字信息代替纸质文件、以电子签名代替手工签章,依托计算机和信息网络技术开具、存储、传输和接收财政电子票据,实现电子开票、自动核销、全程跟踪、源头控制。
2、《财政部关于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的方案》(财综〔2012〕104号)二、主要内容(一)逐步完善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二)全面推广运用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
3、《内蒙古自治区财政电子票据改革总体工作方案》(内财非税〔2018〕1443号)四、主要内容(一)构建财政电子票据管理体系;(二)实现全区财政票据数据大集中管理;(三)建立财政票据信息社会化运用机制。

3 交款人领取财政票据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财政局 交款人到执收单位窗口排队办理缴费,收取纸质票据
数量:1
利用电子交款渠道,无需排队,交款后,电子票据自动发送给交款人 1 个人使用电子票夹可以就地开票,交款成功后自动发放票据给交款人 100% 无 无 0 无 0 0.5个工作日 0.5工作日 立申立领(在网上点击领取) 100%
1、《财政部关于修改<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决定》(财政部令第104号)第五条   财政部门应当积极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以数字信息代替纸质文件、以电子签名代替手工签章,依托计算机和信息网络技术开具、存储、传输和接收财政电子票据,实现电子开票、自动核销、全程跟踪、源头控制。
2、《财政部关于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的方案》(财综〔2012〕104号)二、主要内容(一)逐步完善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二)全面推广运用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
3、《内蒙古自治区财政电子票据改革总体工作方案》(内财非税〔2018〕1443号)四、主要内容(一)构建财政电子票据管理体系;(二)实现全区财政票据数据大集中管理;(三)建立财政票据信息社会化运用机制。

4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实施开展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财政局 编制项目预算——财政部门审核——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财政部门审核——组织实施  
数量:5
财政部门审核项目实施方案 1 编制项目预算——财政部门审核——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数量:4
20% 1.部门预算;2.项目实施方案
数量:2
项目实施方案 1 部门预算
数量:1
50% 40个自然日 10个自然日 30自个然日 25% 《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第十一条   政府购买服务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实行指导性目录管理,指导性目录依法予以公开。第十四条   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服务事项,已安排预算的,可以实施政府购买服务。
5 总决算报送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财政局 通过总预算会计账、指标账、社保决算、部门决算等系统提取决算数据,导出后再填入“预算执行信息系统”,审核汇总后报送市财政局。
数量:6
导出后再填入“预算执行信息系统” 1 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各功能模块提取有关数字,直接生成财政总决算,审核汇总后报送市财政局 17% 正式上报的全套财政总决算应包括以下部分:(1)区财政报送市财政总决算的函。(2)财政总决算报表目录。(3)财政总决算报表。(4)财政总决算报表附注(报表附注用于说明财政总决算报表中的特殊事项,无特殊事项不需报表附注)。(6)财政总决算报表编制说明。(7)财政总决算编审总结。(8)人民银行国库全辖汇总地方预算收入年报(加盖人民银行国库业务公章,以下简称人民银行年报)。
数量:8
无 0 正式上报的全套财政总决算应包括以下部分:(1)区财政报送市财政总决算的函。(2)财政总决算报表目录。(3)财政总决算报表。(4)财政总决算报表附注(报表附注用于说明财政总决算报表中的特殊事项,无特殊事项不需报表附注)。(6)财政总决算报表编制说明。(7)财政总决算编审总结。(8)人民银行国库全辖汇总地方预算收入年报(加盖人民银行国库业务公章,以下简称人民银行年报)。
数量:8
0 105个自然日 0 105个自然日 0 1.《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试行)》中8.1财政总决算8.1.2.2生成报表数据第三条“系统根据预算指标账与财政总预算会计账自动生成财政总决算报表。”
2.2022年度财政总决算报表编制说明
3.财政部关于编制2022年度中央和地方财政决算(草案)的通知(财库〔2022〕37号)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应于2023年2月15日前,将财政决算简表报送财政部;于2023年4月15日前,将本地区全套2022年度财政总决算,经本级人民政府审定后(连同电子文件)报送财政部。”

6 部门决算报送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财政局 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预算指标、资产、单位会计核算提取决算数据,导出后再填入“部门决算系统”审核汇总后报送市财政局;
数量:6
导出后再填入“部门决算系统” 1 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预算指标、资产、单位会计核算提取数据,直接生成部门决算审核汇总后报送市财政局 17% 正式上报的全套部门决算应包括以下部分:(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填报说明。(2)年度部门决算分析报告。(3)区本级年度部门决算分析评价指标。(4)年度部门决算分析评价表。数量:4
数量:7
无 0 正式上报的全套部门决算应包括以下部分:(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填报说明。(2)年度部门决算分析报告。(3)区本级年度部门决算分析评价指标。(4)年度部门决算分析评价表。
数量:4
0 120个自然日 0 120个自然日 0 1.《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试行)》中8.2部门决算8.2.2.2生成报表数据第三、四条“系统根据单位预算会计账自动生成部门决算报表。部门决算中有关资产、人员等信息,从基础信息管理模块资产信息、人员信息中提取。”
2.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
3..财政部关于编制2022年度中央和地方财政决算(草案)的通知(财库〔2022〕37号)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于2023年4月20日前,完成本地区部门决算审核和汇总工作,4月30日前将2022年度决算报表及相关资料(连同电子文件)报送财政部。”

7 中央衔接资金管理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财政局 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分配意见、财政部门审核同意、报备上级财政部门同意、下达资金
数量:4
无 0 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分配意见、财政部门审核同意、报备上级财政部门同意、下达资金
数量:4
0 行业主管部门分配意见
数量:1
无 0 行业主管部门分配意见
数量:1
0 30个自然日 0 30个自然日 0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意见》(内政发〔2022〕9号)第四(三)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系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规定,需拨付到盟市、旗县(市、区)的资金,必须在30日内拨付到旗县(市、区)。
8 政府采购合同备案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财政局 1.签订纸质合同;
2.根据纸质合同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录入备案信息;
3.完成合同备案。
数量:3
1.签订纸质合同;
2.根据纸质合同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录入备案信息。
2 电子合同信息直接导入合同备案模块完成备案。
数量:1
67% 纸质合同副本
数量:1
纸质合同副本 1 取消纸质合同,线上办理 100% 7个工作日 6.5个工作日 0.5个工作日 93% 《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七条“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八)未按照规定时间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关于落实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签订  公告    备案管理的通知》(呼财购[2022]3号)“(二)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采购合同备案。采购人应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部分可以不公告,但其他内容应当公告。政府采购合同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由采购人依据《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制度规定。政府采购合同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由采购人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制度的规定,与供应商在合同中约定。其中,合同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及合同金额等内容不得作为商业秘密。合同中涉及个人隐私的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除征得权利人同意外,不得对外公告。”
9 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财政局 1.预算部门(单位)报送;
2.财政局审核。
数量:2
无 0 1.预算部门(单位)报送;
2.财政局审核。
数量:2
0 1.监控表、监控报告;2.自评表、自评报告。
数量:2
无 0 1.监控表、监控报告;2.自评表、自评报告。
数量:2
0 1个工作日 0 1个工作日 0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四、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   (八)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各级财政部门建立重大政策、项目绩效跟踪机制,对存在严重问题的政策、项目要暂缓或停止预算拨款,督促及时整改落实;(九)开展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各部门各单位对预算执行情况以及政策、项目实施效果开展绩效自评,评价结果报送本级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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