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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8-17 14:55点击量:
来源:卫生健康委员会
近日,我委收悉李素杰中医诊所提交的《李素杰中医诊所注销申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委同意该医疗机构注销,现将注销医疗机构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李素杰中医诊所
执业地址:新城区西马路西口
医疗机构许可证登记号:PDY00196015010217D2122
法定代表人:李素杰
负责人:李素杰
有效期限:2019年10月31日至2024年10月30日
特此公告
新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