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广大应征青年和家长:
为做好廉洁征兵工作,推进阳光征兵,确保为部队输送优质兵员,根据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关于建立廉洁征兵“零报告”制度和廉洁征兵监督员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向全区公布廉洁征兵相关信息如下,欢迎全社会监督。
2025年度新城区廉洁征兵工作须知
一、廉洁征兵“五条禁令”:
1.严禁以权谋私,擅自截留、挪用和私分征集名额。
2.严禁弄虚作假,在报名、体检、政审中填报虚假信息、提供不实证明。
3.严禁吃拿卡要,以任何理由收取应征青年及其家属钱物。
4.严禁暗箱操作,不按规定程序、权限私自定兵。
5.严禁滥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征兵事务、随意调整兵员去向。
二、廉洁征兵监督“十条内容”:
1.是否利用职权索要收受应征青年或家长钱物。
2.是否巧立名目向应征青年或家长收取报名、体检、交通、被装、箱包和伙食等费用。
3.报名、初审、初检、体检、政审等过程,是否存在放宽条件、降低标准、组织混乱及其它舞弊行为。
4.应征青年体检、政审结果和定兵名单是否张榜公布。
5.是否向应征青年或家长提出安排食宿、购买物品(保险)、提供交通工具、安排游览和娱乐性活动。
6.征接兵人员家访时是否有空头许诺、提出不合理要求等行为,接兵人员是否曾在自己住所约见应征青年或家长。
7,是否严格落实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征集应届毕业生入伍的规定。
8.是否有将城镇户口青年以农业户口办理入伍手续的情况。
9.是否有接兵人员回原籍(原住地)的县、市接兵或带家属接兵的情况。
10.是否有其他违规违纪问题。
三、廉洁征兵“十不准”:
1.不准擅自截留、挪用、私分征集指标,或者为指定人员单独下达征集指标;征集任务要按规定全部分配到位,确需调整的应由上一级征兵办公室集体研究确定。
2.不准擅自放宽征集条件、降低征集标准,将不合格青年征入部队,或者随意增加征集条件、抬高征集标准,阻挠合格青年入伍。
3.不准填报虚假信息、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证明材料,或者擅自更改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结论。
4.不准单独走访、约见应征青年和家长,将政治考核表格交给应征青年和家长办理,或者要求提供规定范围以外的证明材料。
5.不准以任何名义向应征青年和新兵收取费用,或者在征接兵工作中懒政惰政,推诿拖延,甚至借故刁难,给应征青年及家长正常办理征兵手续设置人为障碍。
6.不准未经征兵办公室集体研究私自定兵,搞个人、少数人说了算。
7.不准利用征接兵之机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土特产,接受应征青年及家长或请托人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活动,或者要求提供交通、通信工作。
8.不准违规插手基层征兵工作,为应征青年入伍打招呼说情,或者利用职权在任务分配、报名应征、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审批定兵、调整去向等方面向征接兵人员施加影响。
9.不准在公开公示的内容、方式、时间上打折扣搞变通,变相规避监督,或者不落实廉洁征兵“零报告”和监督员制度,不按规定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查纠违规违纪问题。
10.不准换兵、私自退兵、或者不按规定程序、时限办理退兵。
四、廉洁征兵“十个严禁”:
1.严禁利用职权便利违规插手干预征兵事务;
2.严禁私自截留、挪用和私分征集名额;
3.严禁擅自放宽征兵条件、降低征兵标准、简化征兵程序;
4.严禁违反公开公示规定搞暗箱操作;
5.严禁帮助应征青年编造虚假信息、提供不实证明;
6.严禁单独走访或约见应征青年家属;
7.严禁以任何理由编造索要、收受应征青年及其家属钱物;
8.严禁接受应征青年及其家属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9.严禁不按规定程序权限私自定兵、随意调整兵员去向;
10.严禁在接送新兵中巧立名目收取各种费用。
监督有效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新城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5年1月
来源:新城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编辑:郇昕丨初审:施少宇丨复审:李捷丨终审:魏小龙
发布日期:2025-01-14 09:22点击量:
来源:新城区融媒体中心
新城区广大应征青年和家长:
为做好廉洁征兵工作,推进阳光征兵,确保为部队输送优质兵员,根据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关于建立廉洁征兵“零报告”制度和廉洁征兵监督员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向全区公布廉洁征兵相关信息如下,欢迎全社会监督。
2025年度新城区廉洁征兵工作须知
一、廉洁征兵“五条禁令”:
1.严禁以权谋私,擅自截留、挪用和私分征集名额。
2.严禁弄虚作假,在报名、体检、政审中填报虚假信息、提供不实证明。
3.严禁吃拿卡要,以任何理由收取应征青年及其家属钱物。
4.严禁暗箱操作,不按规定程序、权限私自定兵。
5.严禁滥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征兵事务、随意调整兵员去向。
二、廉洁征兵监督“十条内容”:
1.是否利用职权索要收受应征青年或家长钱物。
2.是否巧立名目向应征青年或家长收取报名、体检、交通、被装、箱包和伙食等费用。
3.报名、初审、初检、体检、政审等过程,是否存在放宽条件、降低标准、组织混乱及其它舞弊行为。
4.应征青年体检、政审结果和定兵名单是否张榜公布。
5.是否向应征青年或家长提出安排食宿、购买物品(保险)、提供交通工具、安排游览和娱乐性活动。
6.征接兵人员家访时是否有空头许诺、提出不合理要求等行为,接兵人员是否曾在自己住所约见应征青年或家长。
7,是否严格落实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征集应届毕业生入伍的规定。
8.是否有将城镇户口青年以农业户口办理入伍手续的情况。
9.是否有接兵人员回原籍(原住地)的县、市接兵或带家属接兵的情况。
10.是否有其他违规违纪问题。
三、廉洁征兵“十不准”:
1.不准擅自截留、挪用、私分征集指标,或者为指定人员单独下达征集指标;征集任务要按规定全部分配到位,确需调整的应由上一级征兵办公室集体研究确定。
2.不准擅自放宽征集条件、降低征集标准,将不合格青年征入部队,或者随意增加征集条件、抬高征集标准,阻挠合格青年入伍。
3.不准填报虚假信息、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证明材料,或者擅自更改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结论。
4.不准单独走访、约见应征青年和家长,将政治考核表格交给应征青年和家长办理,或者要求提供规定范围以外的证明材料。
5.不准以任何名义向应征青年和新兵收取费用,或者在征接兵工作中懒政惰政,推诿拖延,甚至借故刁难,给应征青年及家长正常办理征兵手续设置人为障碍。
6.不准未经征兵办公室集体研究私自定兵,搞个人、少数人说了算。
7.不准利用征接兵之机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土特产,接受应征青年及家长或请托人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活动,或者要求提供交通、通信工作。
8.不准违规插手基层征兵工作,为应征青年入伍打招呼说情,或者利用职权在任务分配、报名应征、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审批定兵、调整去向等方面向征接兵人员施加影响。
9.不准在公开公示的内容、方式、时间上打折扣搞变通,变相规避监督,或者不落实廉洁征兵“零报告”和监督员制度,不按规定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查纠违规违纪问题。
10.不准换兵、私自退兵、或者不按规定程序、时限办理退兵。
四、廉洁征兵“十个严禁”:
1.严禁利用职权便利违规插手干预征兵事务;
2.严禁私自截留、挪用和私分征集名额;
3.严禁擅自放宽征兵条件、降低征兵标准、简化征兵程序;
4.严禁违反公开公示规定搞暗箱操作;
5.严禁帮助应征青年编造虚假信息、提供不实证明;
6.严禁单独走访或约见应征青年家属;
7.严禁以任何理由编造索要、收受应征青年及其家属钱物;
8.严禁接受应征青年及其家属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9.严禁不按规定程序权限私自定兵、随意调整兵员去向;
10.严禁在接送新兵中巧立名目收取各种费用。
监督有效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新城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5年1月
来源:新城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编辑:郇昕丨初审:施少宇丨复审:李捷丨终审:魏小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