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对以下12名拟任干部进行公示。
一、公示名单
乔二忠,男,汉族,1976年9月生,中央党校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大青山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拟任街道党工委正职。
冀志江,男,汉族,1992年7月生,研究生,法学硕士,中共党员,现任共青团新城区委员会副书记,拟提名为群团组织正职人选。
白闻雪,女,蒙古族,1985年11月生,内蒙古党校研究生,文学学士、教育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呼和浩特市实验中学学生工作一处(团委)副主任,拟提名为区直部门所属副处级事业单位内设机构正职人选。
娜日苏,女,蒙古族,1986年7月生,大学,法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级科员,拟任街道党工委副职。
张书维,女,汉族,1986年9月生,大学,文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为区委组织部一级科员,拟任街道党工委副职。
张 东,男,汉族,1995年3月生,大学,文学学士,中共预备党员,现为区纪委监委四级主任科员、四级监察官,拟提名为街道办事处副职人选。
托 娅,女,蒙古族,1986年8月生,大学,文学学士,群众,现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级科员,拟提名为群团组织副职人选。
孟晓东,男,汉族,1982年1月生,大学,理学学士,群众,现任呼和浩特市第二十一中学教学指导中心主任(股级),拟提名为区直部门所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副职人选。
王 颖,女,汉族,1985年2月生,大学,理学学士,群众,现任呼和浩特市第二十一中学教育发展中心主任(股级),拟提名为区直部门所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副职人选。
焦子建,男,汉族,1984年1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为区党内法规政策研究中心管理九级职员,拟提名为区属国有企业副职人选(比照副科级干部管理)。
于 涛,男,汉族,1980年6月生,大学,群众,现为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管理九级职员,拟提名为区属国有企业副职人选(比照副科级干部管理)。
王慧博,男,汉族,1989年11月生,大专,群众,现为区政府办公室协调联络服务中心管理九级职员,拟提名为区属国有企业副职人选(比照副科级干部管理)。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从2024年12月6日—12月12日。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等信息,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及时反馈核实情况。
受理办公室设在新城区党政办公大楼619房间。
受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受理电话: 12380-2-2
特 此 公 告
中共新城区委组织部
2024年12月5日
发布日期:2024-12-06 09:10点击量:
来源:中共新城区委组织部
经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对以下12名拟任干部进行公示。
一、公示名单
乔二忠,男,汉族,1976年9月生,中央党校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大青山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拟任街道党工委正职。
冀志江,男,汉族,1992年7月生,研究生,法学硕士,中共党员,现任共青团新城区委员会副书记,拟提名为群团组织正职人选。
白闻雪,女,蒙古族,1985年11月生,内蒙古党校研究生,文学学士、教育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呼和浩特市实验中学学生工作一处(团委)副主任,拟提名为区直部门所属副处级事业单位内设机构正职人选。
娜日苏,女,蒙古族,1986年7月生,大学,法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级科员,拟任街道党工委副职。
张书维,女,汉族,1986年9月生,大学,文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为区委组织部一级科员,拟任街道党工委副职。
张 东,男,汉族,1995年3月生,大学,文学学士,中共预备党员,现为区纪委监委四级主任科员、四级监察官,拟提名为街道办事处副职人选。
托 娅,女,蒙古族,1986年8月生,大学,文学学士,群众,现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级科员,拟提名为群团组织副职人选。
孟晓东,男,汉族,1982年1月生,大学,理学学士,群众,现任呼和浩特市第二十一中学教学指导中心主任(股级),拟提名为区直部门所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副职人选。
王 颖,女,汉族,1985年2月生,大学,理学学士,群众,现任呼和浩特市第二十一中学教育发展中心主任(股级),拟提名为区直部门所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副职人选。
焦子建,男,汉族,1984年1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为区党内法规政策研究中心管理九级职员,拟提名为区属国有企业副职人选(比照副科级干部管理)。
于 涛,男,汉族,1980年6月生,大学,群众,现为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管理九级职员,拟提名为区属国有企业副职人选(比照副科级干部管理)。
王慧博,男,汉族,1989年11月生,大专,群众,现为区政府办公室协调联络服务中心管理九级职员,拟提名为区属国有企业副职人选(比照副科级干部管理)。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从2024年12月6日—12月12日。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等信息,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及时反馈核实情况。
受理办公室设在新城区党政办公大楼619房间。
受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受理电话: 12380-2-2
特 此 公 告
中共新城区委组织部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