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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呼伦路区域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的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发布日期:2024-03-11 16:19 点击量点击量:
来源来源:新城区呼伦路区域服务中心
字体:[ 大 中 小 ]


按照呼伦路区域服务中心日常管理需求及有关规定,现就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对社会进行公开询价,请有相关能力和资质的公司(即提供服务单位)参与比选,有关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项目名称:新城区呼伦路区域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

(二)采购内容

1.服务地点:新城区呼伦路与北二环快速路交汇处路西。

2.服务内容:确定1家中标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包括办公区域卫生清洁、水电暖维护维修等服务。

3.服务期限: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共1年。

(三)采购报价:报价需以计算年为单位进行报价(以实际询价比较确定价格为准),并且购买服务费用已包含所有工作人员的工资、按国家规定购买的五险、商业保险、福利、体检费及办公费用等所有相关费用。

(四)政策要求

中标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发放工资,服务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呼和浩特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工资不含按国家规定供应商必须支付的社会保险及其他应付费用);中标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支付国家规定必须员工购买的社会保险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二、服务内容

(一)卫生清洁保洁服务

1、服务范围:

(1)公共区域。

区域服务中心办公大楼:一至二层公共区域,包括但不限于(楼道、通道、卫生间、建筑物墙面(不包含外立面)、天台等);

(2)办公室、会议室、活动室、直播间、库房等;

(3)区域服务中心院落。

2、工作要求

(1)每天对单位门前台阶、院落定时清扫,服务大厅、办公室清洁玻璃门窗;

(2)办公场所公共区域保洁时间为上午7:30-11:30、下午13:30-17:30,每天巡回保洁8小时(节假日需安排保洁值班);

(3)下雨天应及时清扫路面及楼梯,确保路面无积水,不打滑;

(4)每天进行不间断的走动保洁,及时清扫地面积水、垃圾、烟头等,保持地面干净、无杂物、无积水。保持落地玻璃窗、玻璃门洁净;

(5)擦净、抹净各楼层办公室、会议室等内的桌、椅、台柜、电子设备等,拖扫地面,确保办公环境干净整洁、无灰尘;

(6)会议室上午、下午及时擦净台椅,会后及时清洁消毒茶水用具;

(7)清扫、拖洗属于公共区域室内外的地面;

(8)楼梯步梯表面干净无污渍,扶手栏杆表面干净无灰尘,墙面、天花板无积尘、蛛网;

(9)定期清扫设备机房,要求无卫生死角、无积尘;

(10)清洗及保洁各楼层的洗手间,要求每天上午、下午至少冲洗2次;

(11)卫生间排水口及时清疏;

(12)定期清洗、擦净办事处大楼窗帘;

(13)清洁所需物料由采购方提供。

3.人员素质要求:

卫生保洁人员要求身体健康,年龄介于18至50岁之间,持有效的身份证明,1年以上办公楼保洁工作经验,工作态度好,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熟悉保洁业务。

(二)安全保卫

1.服务范围:

(1)公共区域

区域服务中心办公大楼:一至二层公共区域;

(2)区域服务中心院落区域。

2.服务要求:

(1)负责中心人财物的安全。

(2)监控监控设备,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3)协助处理突发事件,保障中心办公秩序。

(4)协助中心相关部门处理物业相关事务。

(5)维护中心物业的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

三、人员配置及要求

(一) 服务人员具体岗位设置及人数要求以招标单位需求为准,但不得突破招标预算。

中标供应商要配置不少于招标单位日常所需人员,可以提出更优化的配置方案。

(二)工作时间

保洁及安保人员每周工作6天(具体时间按合同约定),按指定时间灵活作业(每天不少于8小时日常保洁时间);保洁人员应遵守购买服务单位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服从其工作指挥;

(三)管理要求

1.该项目实行外包的合作模式。提供服务单位应有丰富和专业的人员管理经验,负责人员派遣、安保管理服务;

2.保洁人员、安保工作人员与提供服务单位存在劳动法律关系(包括劳动合同关系,工资保险关系和劳动用工手续等),与购买服务单位仅存在工作管理关系,不存在劳动法律关系。派驻服务人员由中标供应商自行管理,并按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的规定支付服务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奖金、加班费等一切费用;

3.聘用员工须“三证”齐全(健康证、社保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提供服务单位还应督促和保证所聘员工遵守法律、法规以及采购人的各项规章,自觉接受采购人的管理;配合采购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4.若采购人加班期间要求提供相关物业管理服务的,中标供应商应按上班期间要求,保质保量地做好保障工作;

5.中标供应商的派驻服务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章制度,若发生人身伤害等工伤事故,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与采购人无涉;

6.中标供应商全部工作人员应专职服务本项目,如遇特殊情况需借用本项目工作人员,须报请采购人批准,并保证本项目正常运行。如更换工作人员,需提前向采购人报备,并提前将新入职人员资料报采购人管理部门审定;

7.中标供应商不得转包或分包项目内容,乙方转包或分包项目内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限期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移交物业、物业管理用房及有关档案资料;

8.投诉处理率100%,且及时、妥善,有完整的记录档案。中标供应商应按其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凡未提供服务或服务未达到标准的,应按甲方的要求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的,每逾期一天,由甲方扣除当月服务费的3‰作为违约金,累积违约金不超过服务费总额的5%。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未提供服务或所提供的服务未达到合同要求且经甲方书面提出整改通知累计达二次或以上而乙方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赔偿。

四、服务要求

(1) 总体要求:在服务期限内,中标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在管理范围内进行物业管理服务。

(2) 具体要求

1. 日常管理与服务

(1) 服务规范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2) 各项服务要做到及时准点。

(3) 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建立齐全的管理服务档案(包括设备管理档案、日常管理档案等)。采购人随时抽查档案管理情况,以便日常监督。

(4) 每月初编写管理服务工作总结,并书面向采购人办公室汇报,保证服务质量和效果,主动接受有关部门、服务对象监督。具体要求以合同约定为准。

(5) 每季度对采购人进行书面服务满意调查,并针对采购人反馈意见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6) 制定管理处内部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并报送采购人备案。

2. 运用计算机进行管理(含设备档案、日常管理等)。

3.保密要求:中标人要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区有关保密工作的安排,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接受采购人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保密法规、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进入物业范围内的领导办公室进行清洁服务时,应当专人负责,勿随意翻动夹带资料,并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五、报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合法经营。

2、按照后勤服务外包项目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配备与服务和运营相适应且具备相应从业资格。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三年无不良记录及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情形。

4、本服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报价文件(均需盖公章确认)

报价文件需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材料,文件一律采用A4纸张,需装订成册入袋内密封并在封签处贴封条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袋外应写明报价人名称、项目名称。整套材料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盖骑缝章:

1.提供服务公司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副本、经营许可证,分公司报价的还需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总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须为已列入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平台内的企业。提供服务公司须具有相关后勤服务资质,提供相关资质证书、企业认证情况等资质证明材料;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函原件;

4.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拟派项目负责人、相关人员架构及人员资质证书、身份证复印件、管理体系和服务保障等;

5.投标报价(含税);

6.同类业绩证明材料(如有)及满意度评价材料(如有);

7、报价人认为有需要提供的以证明其综合服务实力的相关材料。

8.以上报价文件均需一式三份,可双面打印,用信封统一密封并加盖公章。

七、评标方式

1、具体结算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2、需有3家以上单位报名方可进入集体讨论程序。遴选工作由中心发包审核小组组织实施。

3、比选原则。符合报名条件的机构3家以上的,中心将根据各投标人的资质、报价、服务、业绩等进行内部综合评选,确定中选机构并给予通知,其他未中选机构,中心不再另行通知。  

4、中心比选结果在新城区呼伦路区域服务中公众号(呼伦路印迹)进行公布。各机构参加本次遴选的各项支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制作参选资料、交通、邮递等),均自行承担,中心将不为本次遴选向任何参选机构支付任何费用。

5、确定中标单位后,双方将另行签订服务合同。

八、提交日期与提交方式

1、提交时间:2024年3月11日-2024年3月15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逾期提交不予接受。

2、提交方式:原则上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所有纸质资料用文件袋装好密封加盖公章递交,如有特殊情况,请与联系人联系。

九、提交地点和联系人

1.提交地点:新城区呼伦路区域服务中心(新城区呼伦路与北二环交汇处路西205党政综合办公室);

2.联系人:任女士;联系电话:0471-5615413。


新城区呼伦路区域服务中心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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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呼伦路区域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的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11 16:19点击量:

来源:新城区呼伦路区域服务中心


按照呼伦路区域服务中心日常管理需求及有关规定,现就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对社会进行公开询价,请有相关能力和资质的公司(即提供服务单位)参与比选,有关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项目名称:新城区呼伦路区域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

(二)采购内容

1.服务地点:新城区呼伦路与北二环快速路交汇处路西。

2.服务内容:确定1家中标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包括办公区域卫生清洁、水电暖维护维修等服务。

3.服务期限: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共1年。

(三)采购报价:报价需以计算年为单位进行报价(以实际询价比较确定价格为准),并且购买服务费用已包含所有工作人员的工资、按国家规定购买的五险、商业保险、福利、体检费及办公费用等所有相关费用。

(四)政策要求

中标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发放工资,服务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呼和浩特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工资不含按国家规定供应商必须支付的社会保险及其他应付费用);中标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支付国家规定必须员工购买的社会保险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二、服务内容

(一)卫生清洁保洁服务

1、服务范围:

(1)公共区域。

区域服务中心办公大楼:一至二层公共区域,包括但不限于(楼道、通道、卫生间、建筑物墙面(不包含外立面)、天台等);

(2)办公室、会议室、活动室、直播间、库房等;

(3)区域服务中心院落。

2、工作要求

(1)每天对单位门前台阶、院落定时清扫,服务大厅、办公室清洁玻璃门窗;

(2)办公场所公共区域保洁时间为上午7:30-11:30、下午13:30-17:30,每天巡回保洁8小时(节假日需安排保洁值班);

(3)下雨天应及时清扫路面及楼梯,确保路面无积水,不打滑;

(4)每天进行不间断的走动保洁,及时清扫地面积水、垃圾、烟头等,保持地面干净、无杂物、无积水。保持落地玻璃窗、玻璃门洁净;

(5)擦净、抹净各楼层办公室、会议室等内的桌、椅、台柜、电子设备等,拖扫地面,确保办公环境干净整洁、无灰尘;

(6)会议室上午、下午及时擦净台椅,会后及时清洁消毒茶水用具;

(7)清扫、拖洗属于公共区域室内外的地面;

(8)楼梯步梯表面干净无污渍,扶手栏杆表面干净无灰尘,墙面、天花板无积尘、蛛网;

(9)定期清扫设备机房,要求无卫生死角、无积尘;

(10)清洗及保洁各楼层的洗手间,要求每天上午、下午至少冲洗2次;

(11)卫生间排水口及时清疏;

(12)定期清洗、擦净办事处大楼窗帘;

(13)清洁所需物料由采购方提供。

3.人员素质要求:

卫生保洁人员要求身体健康,年龄介于18至50岁之间,持有效的身份证明,1年以上办公楼保洁工作经验,工作态度好,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熟悉保洁业务。

(二)安全保卫

1.服务范围:

(1)公共区域

区域服务中心办公大楼:一至二层公共区域;

(2)区域服务中心院落区域。

2.服务要求:

(1)负责中心人财物的安全。

(2)监控监控设备,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3)协助处理突发事件,保障中心办公秩序。

(4)协助中心相关部门处理物业相关事务。

(5)维护中心物业的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

三、人员配置及要求

(一) 服务人员具体岗位设置及人数要求以招标单位需求为准,但不得突破招标预算。

中标供应商要配置不少于招标单位日常所需人员,可以提出更优化的配置方案。

(二)工作时间

保洁及安保人员每周工作6天(具体时间按合同约定),按指定时间灵活作业(每天不少于8小时日常保洁时间);保洁人员应遵守购买服务单位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服从其工作指挥;

(三)管理要求

1.该项目实行外包的合作模式。提供服务单位应有丰富和专业的人员管理经验,负责人员派遣、安保管理服务;

2.保洁人员、安保工作人员与提供服务单位存在劳动法律关系(包括劳动合同关系,工资保险关系和劳动用工手续等),与购买服务单位仅存在工作管理关系,不存在劳动法律关系。派驻服务人员由中标供应商自行管理,并按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的规定支付服务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奖金、加班费等一切费用;

3.聘用员工须“三证”齐全(健康证、社保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提供服务单位还应督促和保证所聘员工遵守法律、法规以及采购人的各项规章,自觉接受采购人的管理;配合采购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4.若采购人加班期间要求提供相关物业管理服务的,中标供应商应按上班期间要求,保质保量地做好保障工作;

5.中标供应商的派驻服务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章制度,若发生人身伤害等工伤事故,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与采购人无涉;

6.中标供应商全部工作人员应专职服务本项目,如遇特殊情况需借用本项目工作人员,须报请采购人批准,并保证本项目正常运行。如更换工作人员,需提前向采购人报备,并提前将新入职人员资料报采购人管理部门审定;

7.中标供应商不得转包或分包项目内容,乙方转包或分包项目内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限期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移交物业、物业管理用房及有关档案资料;

8.投诉处理率100%,且及时、妥善,有完整的记录档案。中标供应商应按其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凡未提供服务或服务未达到标准的,应按甲方的要求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的,每逾期一天,由甲方扣除当月服务费的3‰作为违约金,累积违约金不超过服务费总额的5%。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未提供服务或所提供的服务未达到合同要求且经甲方书面提出整改通知累计达二次或以上而乙方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赔偿。

四、服务要求

(1) 总体要求:在服务期限内,中标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在管理范围内进行物业管理服务。

(2) 具体要求

1. 日常管理与服务

(1) 服务规范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2) 各项服务要做到及时准点。

(3) 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建立齐全的管理服务档案(包括设备管理档案、日常管理档案等)。采购人随时抽查档案管理情况,以便日常监督。

(4) 每月初编写管理服务工作总结,并书面向采购人办公室汇报,保证服务质量和效果,主动接受有关部门、服务对象监督。具体要求以合同约定为准。

(5) 每季度对采购人进行书面服务满意调查,并针对采购人反馈意见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6) 制定管理处内部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并报送采购人备案。

2. 运用计算机进行管理(含设备档案、日常管理等)。

3.保密要求:中标人要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区有关保密工作的安排,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接受采购人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保密法规、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进入物业范围内的领导办公室进行清洁服务时,应当专人负责,勿随意翻动夹带资料,并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五、报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合法经营。

2、按照后勤服务外包项目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配备与服务和运营相适应且具备相应从业资格。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三年无不良记录及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情形。

4、本服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报价文件(均需盖公章确认)

报价文件需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材料,文件一律采用A4纸张,需装订成册入袋内密封并在封签处贴封条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袋外应写明报价人名称、项目名称。整套材料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盖骑缝章:

1.提供服务公司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副本、经营许可证,分公司报价的还需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总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须为已列入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平台内的企业。提供服务公司须具有相关后勤服务资质,提供相关资质证书、企业认证情况等资质证明材料;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函原件;

4.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拟派项目负责人、相关人员架构及人员资质证书、身份证复印件、管理体系和服务保障等;

5.投标报价(含税);

6.同类业绩证明材料(如有)及满意度评价材料(如有);

7、报价人认为有需要提供的以证明其综合服务实力的相关材料。

8.以上报价文件均需一式三份,可双面打印,用信封统一密封并加盖公章。

七、评标方式

1、具体结算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2、需有3家以上单位报名方可进入集体讨论程序。遴选工作由中心发包审核小组组织实施。

3、比选原则。符合报名条件的机构3家以上的,中心将根据各投标人的资质、报价、服务、业绩等进行内部综合评选,确定中选机构并给予通知,其他未中选机构,中心不再另行通知。  

4、中心比选结果在新城区呼伦路区域服务中公众号(呼伦路印迹)进行公布。各机构参加本次遴选的各项支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制作参选资料、交通、邮递等),均自行承担,中心将不为本次遴选向任何参选机构支付任何费用。

5、确定中标单位后,双方将另行签订服务合同。

八、提交日期与提交方式

1、提交时间:2024年3月11日-2024年3月15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逾期提交不予接受。

2、提交方式:原则上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所有纸质资料用文件袋装好密封加盖公章递交,如有特殊情况,请与联系人联系。

九、提交地点和联系人

1.提交地点:新城区呼伦路区域服务中心(新城区呼伦路与北二环交汇处路西205党政综合办公室);

2.联系人:任女士;联系电话:0471-5615413。


新城区呼伦路区域服务中心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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