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文件要求,为有效保护和传承新城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完善规范非遗保护名录体系。现将新城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21项)和代表性传承人名单(21人)在新城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9日至6月24日,对上述新城区级非遗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公示情况有异议者,请拨打电话:0471-6961946。
附件:新城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发布日期:2023-06-07 09:42点击量:
来源:文体旅游广电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文件要求,为有效保护和传承新城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完善规范非遗保护名录体系。现将新城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21项)和代表性传承人名单(21人)在新城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9日至6月24日,对上述新城区级非遗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公示情况有异议者,请拨打电话:0471-696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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