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召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个案会商会议,新城区政府副区长、新城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吴真主持会议,区民政局、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司法局、区教育局、海东路街道办事处及军区社区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邀请呼和浩特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副主任,自治区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与公益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秘书处、内蒙古东日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就未成年人保护和法律维权工作进行指导。
通过前期社区、街道及区民政局的多次走访调查,掌握了辖区1名未成年人面临的困境。该未成年人父母离异,由父亲监护,但父亲、爷爷奶奶均因病去世,母亲在孩子出生3个月时与父亲离婚后,早已到外省再婚且生育子女,不愿对这名未成年人履行监护职责。因家中无其他监护人,导致未成年人处于无人监护状态。孩子目前独自在家,由社区儿童主任临时照料,街道儿童督导员多方面为孩子寻求帮助。
会议针对该未成年人现阶段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从如何保障未成年人临时监护、就学、救助、人身安全、法律援助、法律维权等多个方面问题以及后续监护权问题进行集体会商。
会议认真听取了各部门意见,群策群力,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保护权益的宗旨出发,研究制定出了下一步的计划及行动方案,各部门相互配合,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职责,力求尽快解决该未成年人面临的实际困难。
新城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吴真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迅速介入,联动处置。街道、社区及辖区派出所要连夜召开具体工作部署会议,迅速与未成年人母亲取得联系,讲明相关法律,最快的速度帮孩子进行维权;区民政部门与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对接,对该未成年人采取临时监护措施;区教育、卫生健康部门要及时介入保障孩子的教育和心理健康问题;区检察院、法院、司法局要做好后续监护权法律问题的相关准备和司法建议。通过各部门的努力,确保该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及生活起居如常。
下一步,新城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将积极督促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全力保障遇困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跟踪落实个案工作进展,确保未成年人在临时监护、教育、医疗、法律维权等方面得到有效保护。
新城区民政局业务办公室 赵君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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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1-12 17:05点击量:
来源:新城区民政局
1月11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召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个案会商会议,新城区政府副区长、新城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吴真主持会议,区民政局、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司法局、区教育局、海东路街道办事处及军区社区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邀请呼和浩特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副主任,自治区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与公益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秘书处、内蒙古东日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就未成年人保护和法律维权工作进行指导。
通过前期社区、街道及区民政局的多次走访调查,掌握了辖区1名未成年人面临的困境。该未成年人父母离异,由父亲监护,但父亲、爷爷奶奶均因病去世,母亲在孩子出生3个月时与父亲离婚后,早已到外省再婚且生育子女,不愿对这名未成年人履行监护职责。因家中无其他监护人,导致未成年人处于无人监护状态。孩子目前独自在家,由社区儿童主任临时照料,街道儿童督导员多方面为孩子寻求帮助。
会议针对该未成年人现阶段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从如何保障未成年人临时监护、就学、救助、人身安全、法律援助、法律维权等多个方面问题以及后续监护权问题进行集体会商。
会议认真听取了各部门意见,群策群力,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保护权益的宗旨出发,研究制定出了下一步的计划及行动方案,各部门相互配合,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职责,力求尽快解决该未成年人面临的实际困难。
新城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吴真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迅速介入,联动处置。街道、社区及辖区派出所要连夜召开具体工作部署会议,迅速与未成年人母亲取得联系,讲明相关法律,最快的速度帮孩子进行维权;区民政部门与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对接,对该未成年人采取临时监护措施;区教育、卫生健康部门要及时介入保障孩子的教育和心理健康问题;区检察院、法院、司法局要做好后续监护权法律问题的相关准备和司法建议。通过各部门的努力,确保该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及生活起居如常。
下一步,新城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将积极督促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全力保障遇困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跟踪落实个案工作进展,确保未成年人在临时监护、教育、医疗、法律维权等方面得到有效保护。
新城区民政局业务办公室 赵君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