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宏盛城市发展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用心用力不够”的问题,支部已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党支部党员专题学习计划,并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方面的学习纳入学习计划,强化学习内容;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及呼市深化国企改革有关决策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年——2022年)的通知>》,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清单》,按要求推进国企改革。
2.针对“内控监督机制不健全”的问题,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企业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工作的通知》,成立了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工作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建立《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与控制制度》,重新建立了资产清查台账。
3.针对“风险管控不够有力”的问题,投资的“马头琴”项目,已于2022年5月12日完成投资款退出清算,现已退回母基金账户,实现项目收益228.49万元。协调市政府下发《草原绿谷项目实施方案》和《草原绿谷资金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目前,《项目合作协议》已签订,运营公司已组建并成功举办项目启动仪式,首期10000平米孵化器已投入使用。
4.针对“监事会监督职能未充分发挥”的问题,2021年11月,上级任命张永峰同志为公司监事会主任,严格遵守监事会监事制度,履行监事职能,监事会作为公司监管部门,已不再分管公司业务工作,并完善会议记录、形成监督检查报告;已与董事会划清职责、明确分工。
5.针对“‘十乱’问题整治自查不实”的问题,科技园管理公司已开立一个新银行账户,单独存放代管宏盛公司的资金,宏盛公司出入资金用此账户,与科技园管理公司其他业务均已分开账户,分开管理。
呼和浩特市昕城建设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
1.针对“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不得力”的问题,昕城公司已研究完善了公司章程,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制定了《昕城公司党支部议事规则》,进一步贯彻和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好党支部的核心领导作用。及时跟进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切实做到以理论滋养初心、以理论引领使命。
2.针对“推进‘三务’公开不到位”的问题,完善了“三务”公开审批单的公开范围和《昕城公司2021年党务公开实施方案》。制定了《昕城公司“三务”公开流程制度》、《昕城公司“三务”公开定期发布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建立了“三务”公开工作档案,及时整理归档公开资料,做到公开档案真实、完整、规范。
3.针对“文风会风不严肃”的问题,支部书记已在巡察整改会议上对存在问题人员进行点名批评,同时要求员工端正态度,把学习作为提升本领的有效手段。综合部严格按照《昕城公司公文处理管理办法》,加强日常检查,并做好发文登记工作。对会议记录不严肃问题在会上进行点名批评,并对各类会议记录了进行自查自纠。
4.针对“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与呼市爱加倍星儿公益助残中心开展“中华民族一家亲,我为群众办实事,关爱儿童在行动”为主题的党日活动。二是组织开展了关于“国有企业的领导、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实现国有企业保值增值”的培训。三是认真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严肃开展对照检查,会后将批评意见进行了通报。四是按照《昕城公司中层人员管理制度》要求,昕城公司经党组织前置会议及董事长办公会议研究议定,选拔了2名副部长,进一步加强了部门管理力量。
(中共新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塔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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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8-09 16:49点击量:
来源:巡察办
呼和浩特市宏盛城市发展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用心用力不够”的问题,支部已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党支部党员专题学习计划,并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方面的学习纳入学习计划,强化学习内容;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及呼市深化国企改革有关决策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年——2022年)的通知>》,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清单》,按要求推进国企改革。
2.针对“内控监督机制不健全”的问题,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企业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工作的通知》,成立了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工作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建立《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与控制制度》,重新建立了资产清查台账。
3.针对“风险管控不够有力”的问题,投资的“马头琴”项目,已于2022年5月12日完成投资款退出清算,现已退回母基金账户,实现项目收益228.49万元。协调市政府下发《草原绿谷项目实施方案》和《草原绿谷资金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目前,《项目合作协议》已签订,运营公司已组建并成功举办项目启动仪式,首期10000平米孵化器已投入使用。
4.针对“监事会监督职能未充分发挥”的问题,2021年11月,上级任命张永峰同志为公司监事会主任,严格遵守监事会监事制度,履行监事职能,监事会作为公司监管部门,已不再分管公司业务工作,并完善会议记录、形成监督检查报告;已与董事会划清职责、明确分工。
5.针对“‘十乱’问题整治自查不实”的问题,科技园管理公司已开立一个新银行账户,单独存放代管宏盛公司的资金,宏盛公司出入资金用此账户,与科技园管理公司其他业务均已分开账户,分开管理。
呼和浩特市昕城建设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
1.针对“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不得力”的问题,昕城公司已研究完善了公司章程,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制定了《昕城公司党支部议事规则》,进一步贯彻和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好党支部的核心领导作用。及时跟进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切实做到以理论滋养初心、以理论引领使命。
2.针对“推进‘三务’公开不到位”的问题,完善了“三务”公开审批单的公开范围和《昕城公司2021年党务公开实施方案》。制定了《昕城公司“三务”公开流程制度》、《昕城公司“三务”公开定期发布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建立了“三务”公开工作档案,及时整理归档公开资料,做到公开档案真实、完整、规范。
3.针对“文风会风不严肃”的问题,支部书记已在巡察整改会议上对存在问题人员进行点名批评,同时要求员工端正态度,把学习作为提升本领的有效手段。综合部严格按照《昕城公司公文处理管理办法》,加强日常检查,并做好发文登记工作。对会议记录不严肃问题在会上进行点名批评,并对各类会议记录了进行自查自纠。
4.针对“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与呼市爱加倍星儿公益助残中心开展“中华民族一家亲,我为群众办实事,关爱儿童在行动”为主题的党日活动。二是组织开展了关于“国有企业的领导、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实现国有企业保值增值”的培训。三是认真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严肃开展对照检查,会后将批评意见进行了通报。四是按照《昕城公司中层人员管理制度》要求,昕城公司经党组织前置会议及董事长办公会议研究议定,选拔了2名副部长,进一步加强了部门管理力量。
(中共新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塔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