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统计局党组:
1. 针对“学习贯彻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内容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反馈意见通报会上及时传达学习了区委第一巡察组在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情况反馈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原汁原味地通报了巡察组发现的问题,就落实整改措施提出要求,并带领全体干部进一步学习了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自治区、市两级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会议精神,在政治学习会上,及时组织干部进行优化营商环境案例的警示教育学习。
2. 针对“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2020年,按照《关于呼和浩特市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批复》(呼机编办法[2021]92号)文件要求,区统计局不具备统计执法职能,文件指出呼和浩特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受市统计局的委托,承担市辖区内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以市统计局的名义统一行使统计领域的行政处罚以及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现我局没有行政执法职能,不能独立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今年下半年,我局积极配合自治区执法部门开展执法检查21家企业,配合市统计局进行统计督察执法检查42家企业。在配合执法检查中,我局专业科室积极发挥统计职能,结合上级执法工作,加深了与企业的面对面的沟通服务和交流。
3. 针对“统计法宣传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我局于5月19日对新城区限上贸易专业150余名企业统计从业人员展开业务及统计法律法规培训。会上,副局长巴秀成带领大家认真解读了《统计法》和《统计法实施条例》。6月1日对保合少镇、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区属各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进行统计警示教育和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培训,会上专门聘请了市统计局法规科李文红科长作了专题辅导,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意见》《办法》《规定》,通报了国家统计局的5起典型案例,并做了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的专业培训。通过学习和培训,广大领导干部准确掌握学习内容,深刻领会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统计法律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4. 针对“对宣传信息把关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及时召开会议强调注意事项,要求相关科室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发布流程和相关制度,要求具体负责人员严格按照流程进行信息发布工作。
5. 针对“干部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组织召开全体干部大会,对专项巡察反馈意见中提到的问题进行党内和社会“双公开”,对干部文风会风等纪律作风问题作出重点强调,对涉及违反会风的干部在大会上进行了内部通报,让干部们引以为鉴。
十、应急管理局党组:
1. 针对“最多跑一次’的便捷化服务意识还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为加大窗口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窗口人员业务素质,应急管理局政务服务窗口2名工作人员进行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优化营商环境、新《安全生产法》等方面的培训,每月不少于两次,其中至少有1次是集中学习。通过持续学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习近平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讲话和习近平在民营企业座谈会的讲话以及新《安全生产法》,撰写笔记、心得体会,进行专题测试,进一步提升了应急管理局政务服务窗口2名工作人员的业务理论水平和履职服务能力。
2. 针对“抓基础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为加强局内执法培训,7月21日、7月23日对矿山综合管理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成员进行了《燃气管理条例》专题培训,8月2日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法治专题培训,学习了《内蒙古自治区关于集中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9月13日观看了全面解读新《安全生产法》宣教片;二是制定了新城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四个能力”建设培训计划,实现法律法规培训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服务意识和履职能力;三是8月26日,邀请局法律顾问对危险化学品管理股执法人员进行了规范执法流程培训;四是为加强实战演练,提升队伍的应急救援能力,7月应急救援大队联合区农牧水利局和武装部开展山洪灾害应急救援演练,8月制定了燃气泄漏应急救援演练实施方案;9月2日,参加由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组织的“火焰蓝”专业技能尖子比武活动。
3. 针对“对黑加油站点监管力度仍需加大”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已按照市政府下发的“黑加油站点”长效机制,结合新城区实际情况,草拟新城区相关职责部门“黑加油站点”长效机制报政府办;二是持续开展严打“黑加油站(点)”专项行动,7月由公安移交2起“黑加油站点”案件,共查扣油品308.15升,相关涉案人员已由公安拘留;8月日常检查发现1起,由公安移交1起,由群众拨打值班电话反映“黑加油站点”案件1起,共查扣油品889.2升,相关涉案人员已移交派出所或由公安拘留;三是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的同时加强对正规加油站和储油库的监管,7月共检查正规加油站4家,8月检查正规加油站11家.9月检查正规加油站5家。
4. 针对“行政执法‘以罚代管’、对部分企业‘一罚了之’问题整改还不彻底”的整改情况:一是再次开展“以罚代管回头看行动”,经过严格梳理,深刻自查,新城区应急管理局不存在“以罚代管”或“一罚了之”的问题;二是再次对内对外公开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12350,进一步加强值班管理。
十一、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党组:
1. 针对“优化营商环境职能职责发挥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推进《关于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实施方案》,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和涉及秘密、安全的事项外,其余事实现项应进必进。全区事项407项,目前大厅进驻了304项,与卫健委、统计局等5家单位签订授权协议,授权了69项事项,共进驻373项,其余未进驻事项是涉密和需要特殊场地办理的事项不作为统计范围,大厅事项进驻率达到100%。二是在二楼设立工程审批专区,发改委、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4个部门集中进驻,共6个窗口,推行“一窗受理,后台审批,统一出件”审批模式。将涉及工程审批的部门,审批事项和人员一并集中到政务服务大厅,开展线上线下办理。全市工程审批共53项,涉及新城区有15项,主要是办理施工许可证。严格要求区自然资源局在窗口进行审批,坚决杜绝“体外循环”,实现并联审批。
2. 针对“政务服务功能不完善,运行机制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政务服务大厅一次性告知单和服务指南中的内容进行全面自查,为27家单位重新制作办事指南、一次性告知单。更新错误不全面的信息,进驻单位对事项名称、申请材料、法定期限、承诺期限和收费标准进行核对,严格符合国家规定,确保各项信息准确。楼层索引图、办事指南、一次性告知单信息统一,从严规范大厅服务。并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工作机制,保证政务服务规范、高效运行。二是在全区范围内大力宣传推广“政企通”综合服务平台。学习借鉴一些优秀媒体平台的运营模式,突出评论功能,既能够有效吸收企业意见,又能提高企业参与热情。同时加大后台运营人才的培训力度,建立平台专人转岗的运营模式,提高运营人才的能力和水平,确保用户体验感良好,用户不流失。在推广形式上创新方式方法,在服务大厅内摆放“政企通”宣传册,并通过大厅内LED大屏循环播放宣传,到园区举行线下宣传活动,确保新城区企业应知尽知。线上通过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等平台加大对平台宣传力度,全面推广使用“政企通”。
3. 针对“服务主动性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在政务服务大厅推行“前台受理、后台审批、统一出件”政务服务模式,实现前台无差别业务受理、后台业务梳理分类办结,进一步提高了政务服务效率和水平,凡是在窗口办理业务,窗口全部提供免费复印服务。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海报、宣传PPT,充分利用室内LED屏幕,多渠道、多方位、立体化宣传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提了升群众的知晓度。窗口工作人员告知企业评价制度和评价流程,引导群众和企业积极参与,客观公正对服务水平作出评价,让企业和群众感受到政务服务“刀刃向内”的决心和信心。通过积极引导群众评价,力争新城区评价率在九个旗县区排名靠前。
4. 针对“监管力度不够,创新监管理念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门口增加了安保人员对进入大厅办事群众进行排查,发现闲杂人员不办理业务扰乱正常办公秩序,立即劝离大厅,发现熟面孔和中介承揽业务立即阻止并劝离,拒绝其再次进入大厅扰乱秩序。在政务服务大厅醒目处放置打击黄牛图版和举报电话,值班领导每日不定时在大厅内巡查,发现大厅有“黄牛”承揽业务及时处置,严厉打击“黄牛”,坚决杜绝“黄牛”出现。二是设立了学雷锋志愿服务岗,每日安排2名志愿者为办事群众协助“蒙速办、一次办”套餐服务同时提供政策宣传、咨询引导、维持秩序、助残敬老,协调解决群众遇到的其他困难,主动问询帮助办事群众。
5. 针对“工作作风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27家进驻单位首席代表召开了会议,传达区委第二巡察组指出问题,传导压力压实责任,要求首席代表主动承担起管理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职责,窗口人员必须为单位正式员工,严格执行AB岗制度和政务服务大厅其他管理制度,坚决杜绝轮岗、顶岗行为,坚决配合服务大厅日常监管。二是建立了“六个一”的常态化巡查机制。成立巡查领导小组,值班领导带领专人每日对各楼层窗口及科室进行不定时巡查,检查人员上岗、服务态度、仪容仪表、接件办理等情况立行立改;每周将巡查问题汇总报告领导小组并建立巡查台账;每月向各进驻单位及区纪委通报巡查情况;每季度开展“红旗窗口”和“服务标兵”评选;每半年召开全体会议,肯定成绩,查找问题,总结经验;每年按照标准的程序和流程进行年度考核。
十二、投资促进中心党支部:
1. 针对“政务服务公开不全面、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6月28日将各股室职能、监督举报电话、我区房地产遗留项目“办证难”工作进展情况在三务公开栏上公布。7月6日对新城区房地产遗留项目“办证难”工作进展情况在政府门户网站及三务公开栏上进行公开。7月20日对国家北方足球训练基地一期工程环保验收顺利结束、我区5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出让公告在政府门户网站及三务公开栏上进行公开。8月6日将敕勒川国际会展中心项目顺利竣工、我区5宗土地成本审核工作进展情况在政府门户网站及三务公开栏上进行公开。8月20日将我区房地产遗留项目“办证难”工作进展情况在三务公开栏上公布。9月14日将我区房地产遗留项目“办证难”工作进展情况在三务公开栏上公布。通过政务公开栏及政府公开门户网站等方式及时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广开言路,畅通监督建议举报渠道,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职能,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我区建设项目健康有序发展拓宽通道。
2. 针对“政务服务意识不强”的整改情况:我中心分别于6月9日、7月9日、7月26日、8月6日组织召开会议,会议对接诉即办及市长热线等民生平台答复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规范接诉即办和市长热线等民生平台答复的工作流程和办结时限。由区住建局统一设立接诉即办办公室,我中心委派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坚决杜绝“回复不及时”的现象再次发生。并将处理结果登记备案,不拖时、不推诿,确保群众诉求“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3. 针对“服务主动性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针对我单位土地成本审核前期调查摸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单位对拟出让宗地地上现状进行现场勘察,对现状达不到净地的宗地不予进行成本审核认定。同时,我单位加强与土地整理单位、市收储中心和市自然资源局充分沟通对接,对拟出让宗地地下可能存在的线路、管网进行统计造册,对必须要进行线路、管网迁改的,及时委托资质机构进行测算并计入土地整理成本中,待土地出让成交前完成相关迁改工作。我区净地不净主要集中于2019-2020年出让的毫沁营整理区块,目前,该区块房屋房屋已全部拆除,管网及线路等已全部处理完毕。
4. 针对“思想认识不到位,学习贯彻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完善了学习制度,重新制定了《2021年新城区投资促进中心党支部专题学习制度》,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文件内容列入学习制度。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第二巡查组组长在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情况反馈会议上的讲话》、《刘建国市长在国务院第八次督查专刊第6期文件“关于以约谈促落实以提醒风险第五督查组约谈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乌兰察布市政府有关负责同志文件批办单”上的批示》、《呼和浩特优化营商环境简报第1期》等内容,并对中心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达到了加强优化营商环境知识学习,提升业务素质的目的,为推动全中心各项工作扎实有力开展提供了理论基础。
5. 针对“优化营商环境职能作用没有充分发挥”问题的整改情况:推动涉法涉诉项目过程中,我中心多次召开项目推进会,并咨询律师意见,由律师出具律师函推动项目尽快解决。奈伦国际项目涉及六家法院查封,我中心工作人员多次与执行查封申请人沟通查封事宜做了大量工作,近期由市长办公会议决定效仿巴彦淖尔市解决遗留项目办法,由市不动产中心重新建楼盘办理大产权证。6月30日我中心工作人员及企业对接市不动产中心,对该项目重新建立了楼盘,并完成落宗,7月1日经过市不动产中心对奈伦国际相关资料的审核,办理了大产权证。
十三、人居环境发展促进中心党支部:
1. 针对“政务服务公开不全面、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已基本完成,区住建局办公室负责政务服务公开工作,发布住建局政府公开信息。新城区人居环境发展促进中心作为二级单位,主要通过门户网站、微博新媒体、三务公开栏等途径,积极提供并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目前,已在网站发布岗位职责、联系电话,制作导引栏,方便群众办事、咨询、投诉。同时我中心成立接诉即办办公室,负责群众的各类投诉接待和处理,以确保群众投诉渠道畅通,群众诉求及时处理解决,目前已处理完成各类投诉案件1000多件,群众满意度达100%。
2. 针对“主体责任压得不实,结合实际贯彻落实有差距”的整改情况:由于物业长效管理考核工作由各办事承担,我中心根据制订的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大力度监督各街道严格执行考核细则,把该项工作做严做细,配合街道做好对物业企业的服务工作。
3. 针对“服务主动性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针对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在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我区提前安排部署征求意见工作,力争将该项工作做全面、做深入、做广泛,要求各街道与业委会代表、物业企业召开座谈会,广泛征集居民意见;依据实际的摸底调查结果以及居民意见进行改造问题汇总,制定改造方案,由街道自行排查,按照改造小区需求制定下一年度改造计划。
4. 针对“优化营商环境职能作用没有充分发挥”问题的整改情况:今年机构改革之后,原物业服务中心并入住建局,物业职能与住建局部分职能合并组建人居环境发展促进中心,经编办批准成立七个股室,改变了原物业服务中心职能单一、职责不清的情况。为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改变工作作风,一是由办公室制定各类规章制度,重点制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以及办公会议制度,重大事项或重要问题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决定,一般工作问题由各股室负责人参加的办公会议集体决定。二是要求各股室理清各自职能职责,责任到人,将工作层层落实;各股室制定内部管理制度、服务流程并要求上墙公示。三是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设立党员先锋岗和党员示范岗,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
5. 针对“举一反三、建立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方面还有一定差距”的整改情况:按照我区关于整改的相关要求,结合《自治区党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的问题清单》,中心党支部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并按照各部门职责进一步安排部署整改工作。逐条逐项认真开展自查,明确责任领导、工作整改时限,建章立制并按照实际情况部署下一步工作。
(来源:十一届区委第十二轮被巡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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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2-28 15:57点击量:
来源:巡察办
九、统计局党组:
1. 针对“学习贯彻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内容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反馈意见通报会上及时传达学习了区委第一巡察组在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情况反馈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原汁原味地通报了巡察组发现的问题,就落实整改措施提出要求,并带领全体干部进一步学习了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自治区、市两级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会议精神,在政治学习会上,及时组织干部进行优化营商环境案例的警示教育学习。
2. 针对“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2020年,按照《关于呼和浩特市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批复》(呼机编办法[2021]92号)文件要求,区统计局不具备统计执法职能,文件指出呼和浩特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受市统计局的委托,承担市辖区内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以市统计局的名义统一行使统计领域的行政处罚以及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现我局没有行政执法职能,不能独立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今年下半年,我局积极配合自治区执法部门开展执法检查21家企业,配合市统计局进行统计督察执法检查42家企业。在配合执法检查中,我局专业科室积极发挥统计职能,结合上级执法工作,加深了与企业的面对面的沟通服务和交流。
3. 针对“统计法宣传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我局于5月19日对新城区限上贸易专业150余名企业统计从业人员展开业务及统计法律法规培训。会上,副局长巴秀成带领大家认真解读了《统计法》和《统计法实施条例》。6月1日对保合少镇、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区属各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进行统计警示教育和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培训,会上专门聘请了市统计局法规科李文红科长作了专题辅导,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意见》《办法》《规定》,通报了国家统计局的5起典型案例,并做了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的专业培训。通过学习和培训,广大领导干部准确掌握学习内容,深刻领会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统计法律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4. 针对“对宣传信息把关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及时召开会议强调注意事项,要求相关科室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发布流程和相关制度,要求具体负责人员严格按照流程进行信息发布工作。
5. 针对“干部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组织召开全体干部大会,对专项巡察反馈意见中提到的问题进行党内和社会“双公开”,对干部文风会风等纪律作风问题作出重点强调,对涉及违反会风的干部在大会上进行了内部通报,让干部们引以为鉴。
十、应急管理局党组:
1. 针对“最多跑一次’的便捷化服务意识还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为加大窗口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窗口人员业务素质,应急管理局政务服务窗口2名工作人员进行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优化营商环境、新《安全生产法》等方面的培训,每月不少于两次,其中至少有1次是集中学习。通过持续学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习近平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讲话和习近平在民营企业座谈会的讲话以及新《安全生产法》,撰写笔记、心得体会,进行专题测试,进一步提升了应急管理局政务服务窗口2名工作人员的业务理论水平和履职服务能力。
2. 针对“抓基础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为加强局内执法培训,7月21日、7月23日对矿山综合管理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成员进行了《燃气管理条例》专题培训,8月2日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法治专题培训,学习了《内蒙古自治区关于集中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9月13日观看了全面解读新《安全生产法》宣教片;二是制定了新城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四个能力”建设培训计划,实现法律法规培训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服务意识和履职能力;三是8月26日,邀请局法律顾问对危险化学品管理股执法人员进行了规范执法流程培训;四是为加强实战演练,提升队伍的应急救援能力,7月应急救援大队联合区农牧水利局和武装部开展山洪灾害应急救援演练,8月制定了燃气泄漏应急救援演练实施方案;9月2日,参加由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组织的“火焰蓝”专业技能尖子比武活动。
3. 针对“对黑加油站点监管力度仍需加大”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已按照市政府下发的“黑加油站点”长效机制,结合新城区实际情况,草拟新城区相关职责部门“黑加油站点”长效机制报政府办;二是持续开展严打“黑加油站(点)”专项行动,7月由公安移交2起“黑加油站点”案件,共查扣油品308.15升,相关涉案人员已由公安拘留;8月日常检查发现1起,由公安移交1起,由群众拨打值班电话反映“黑加油站点”案件1起,共查扣油品889.2升,相关涉案人员已移交派出所或由公安拘留;三是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的同时加强对正规加油站和储油库的监管,7月共检查正规加油站4家,8月检查正规加油站11家.9月检查正规加油站5家。
4. 针对“行政执法‘以罚代管’、对部分企业‘一罚了之’问题整改还不彻底”的整改情况:一是再次开展“以罚代管回头看行动”,经过严格梳理,深刻自查,新城区应急管理局不存在“以罚代管”或“一罚了之”的问题;二是再次对内对外公开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12350,进一步加强值班管理。
十一、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党组:
1. 针对“优化营商环境职能职责发挥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推进《关于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实施方案》,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和涉及秘密、安全的事项外,其余事实现项应进必进。全区事项407项,目前大厅进驻了304项,与卫健委、统计局等5家单位签订授权协议,授权了69项事项,共进驻373项,其余未进驻事项是涉密和需要特殊场地办理的事项不作为统计范围,大厅事项进驻率达到100%。二是在二楼设立工程审批专区,发改委、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4个部门集中进驻,共6个窗口,推行“一窗受理,后台审批,统一出件”审批模式。将涉及工程审批的部门,审批事项和人员一并集中到政务服务大厅,开展线上线下办理。全市工程审批共53项,涉及新城区有15项,主要是办理施工许可证。严格要求区自然资源局在窗口进行审批,坚决杜绝“体外循环”,实现并联审批。
2. 针对“政务服务功能不完善,运行机制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政务服务大厅一次性告知单和服务指南中的内容进行全面自查,为27家单位重新制作办事指南、一次性告知单。更新错误不全面的信息,进驻单位对事项名称、申请材料、法定期限、承诺期限和收费标准进行核对,严格符合国家规定,确保各项信息准确。楼层索引图、办事指南、一次性告知单信息统一,从严规范大厅服务。并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工作机制,保证政务服务规范、高效运行。二是在全区范围内大力宣传推广“政企通”综合服务平台。学习借鉴一些优秀媒体平台的运营模式,突出评论功能,既能够有效吸收企业意见,又能提高企业参与热情。同时加大后台运营人才的培训力度,建立平台专人转岗的运营模式,提高运营人才的能力和水平,确保用户体验感良好,用户不流失。在推广形式上创新方式方法,在服务大厅内摆放“政企通”宣传册,并通过大厅内LED大屏循环播放宣传,到园区举行线下宣传活动,确保新城区企业应知尽知。线上通过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等平台加大对平台宣传力度,全面推广使用“政企通”。
3. 针对“服务主动性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在政务服务大厅推行“前台受理、后台审批、统一出件”政务服务模式,实现前台无差别业务受理、后台业务梳理分类办结,进一步提高了政务服务效率和水平,凡是在窗口办理业务,窗口全部提供免费复印服务。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海报、宣传PPT,充分利用室内LED屏幕,多渠道、多方位、立体化宣传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提了升群众的知晓度。窗口工作人员告知企业评价制度和评价流程,引导群众和企业积极参与,客观公正对服务水平作出评价,让企业和群众感受到政务服务“刀刃向内”的决心和信心。通过积极引导群众评价,力争新城区评价率在九个旗县区排名靠前。
4. 针对“监管力度不够,创新监管理念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门口增加了安保人员对进入大厅办事群众进行排查,发现闲杂人员不办理业务扰乱正常办公秩序,立即劝离大厅,发现熟面孔和中介承揽业务立即阻止并劝离,拒绝其再次进入大厅扰乱秩序。在政务服务大厅醒目处放置打击黄牛图版和举报电话,值班领导每日不定时在大厅内巡查,发现大厅有“黄牛”承揽业务及时处置,严厉打击“黄牛”,坚决杜绝“黄牛”出现。二是设立了学雷锋志愿服务岗,每日安排2名志愿者为办事群众协助“蒙速办、一次办”套餐服务同时提供政策宣传、咨询引导、维持秩序、助残敬老,协调解决群众遇到的其他困难,主动问询帮助办事群众。
5. 针对“工作作风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27家进驻单位首席代表召开了会议,传达区委第二巡察组指出问题,传导压力压实责任,要求首席代表主动承担起管理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职责,窗口人员必须为单位正式员工,严格执行AB岗制度和政务服务大厅其他管理制度,坚决杜绝轮岗、顶岗行为,坚决配合服务大厅日常监管。二是建立了“六个一”的常态化巡查机制。成立巡查领导小组,值班领导带领专人每日对各楼层窗口及科室进行不定时巡查,检查人员上岗、服务态度、仪容仪表、接件办理等情况立行立改;每周将巡查问题汇总报告领导小组并建立巡查台账;每月向各进驻单位及区纪委通报巡查情况;每季度开展“红旗窗口”和“服务标兵”评选;每半年召开全体会议,肯定成绩,查找问题,总结经验;每年按照标准的程序和流程进行年度考核。
十二、投资促进中心党支部:
1. 针对“政务服务公开不全面、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6月28日将各股室职能、监督举报电话、我区房地产遗留项目“办证难”工作进展情况在三务公开栏上公布。7月6日对新城区房地产遗留项目“办证难”工作进展情况在政府门户网站及三务公开栏上进行公开。7月20日对国家北方足球训练基地一期工程环保验收顺利结束、我区5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出让公告在政府门户网站及三务公开栏上进行公开。8月6日将敕勒川国际会展中心项目顺利竣工、我区5宗土地成本审核工作进展情况在政府门户网站及三务公开栏上进行公开。8月20日将我区房地产遗留项目“办证难”工作进展情况在三务公开栏上公布。9月14日将我区房地产遗留项目“办证难”工作进展情况在三务公开栏上公布。通过政务公开栏及政府公开门户网站等方式及时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广开言路,畅通监督建议举报渠道,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职能,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我区建设项目健康有序发展拓宽通道。
2. 针对“政务服务意识不强”的整改情况:我中心分别于6月9日、7月9日、7月26日、8月6日组织召开会议,会议对接诉即办及市长热线等民生平台答复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规范接诉即办和市长热线等民生平台答复的工作流程和办结时限。由区住建局统一设立接诉即办办公室,我中心委派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坚决杜绝“回复不及时”的现象再次发生。并将处理结果登记备案,不拖时、不推诿,确保群众诉求“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3. 针对“服务主动性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针对我单位土地成本审核前期调查摸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单位对拟出让宗地地上现状进行现场勘察,对现状达不到净地的宗地不予进行成本审核认定。同时,我单位加强与土地整理单位、市收储中心和市自然资源局充分沟通对接,对拟出让宗地地下可能存在的线路、管网进行统计造册,对必须要进行线路、管网迁改的,及时委托资质机构进行测算并计入土地整理成本中,待土地出让成交前完成相关迁改工作。我区净地不净主要集中于2019-2020年出让的毫沁营整理区块,目前,该区块房屋房屋已全部拆除,管网及线路等已全部处理完毕。
4. 针对“思想认识不到位,学习贯彻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完善了学习制度,重新制定了《2021年新城区投资促进中心党支部专题学习制度》,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文件内容列入学习制度。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第二巡查组组长在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情况反馈会议上的讲话》、《刘建国市长在国务院第八次督查专刊第6期文件“关于以约谈促落实以提醒风险第五督查组约谈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乌兰察布市政府有关负责同志文件批办单”上的批示》、《呼和浩特优化营商环境简报第1期》等内容,并对中心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达到了加强优化营商环境知识学习,提升业务素质的目的,为推动全中心各项工作扎实有力开展提供了理论基础。
5. 针对“优化营商环境职能作用没有充分发挥”问题的整改情况:推动涉法涉诉项目过程中,我中心多次召开项目推进会,并咨询律师意见,由律师出具律师函推动项目尽快解决。奈伦国际项目涉及六家法院查封,我中心工作人员多次与执行查封申请人沟通查封事宜做了大量工作,近期由市长办公会议决定效仿巴彦淖尔市解决遗留项目办法,由市不动产中心重新建楼盘办理大产权证。6月30日我中心工作人员及企业对接市不动产中心,对该项目重新建立了楼盘,并完成落宗,7月1日经过市不动产中心对奈伦国际相关资料的审核,办理了大产权证。
十三、人居环境发展促进中心党支部:
1. 针对“政务服务公开不全面、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已基本完成,区住建局办公室负责政务服务公开工作,发布住建局政府公开信息。新城区人居环境发展促进中心作为二级单位,主要通过门户网站、微博新媒体、三务公开栏等途径,积极提供并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目前,已在网站发布岗位职责、联系电话,制作导引栏,方便群众办事、咨询、投诉。同时我中心成立接诉即办办公室,负责群众的各类投诉接待和处理,以确保群众投诉渠道畅通,群众诉求及时处理解决,目前已处理完成各类投诉案件1000多件,群众满意度达100%。
2. 针对“主体责任压得不实,结合实际贯彻落实有差距”的整改情况:由于物业长效管理考核工作由各办事承担,我中心根据制订的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大力度监督各街道严格执行考核细则,把该项工作做严做细,配合街道做好对物业企业的服务工作。
3. 针对“服务主动性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针对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在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我区提前安排部署征求意见工作,力争将该项工作做全面、做深入、做广泛,要求各街道与业委会代表、物业企业召开座谈会,广泛征集居民意见;依据实际的摸底调查结果以及居民意见进行改造问题汇总,制定改造方案,由街道自行排查,按照改造小区需求制定下一年度改造计划。
4. 针对“优化营商环境职能作用没有充分发挥”问题的整改情况:今年机构改革之后,原物业服务中心并入住建局,物业职能与住建局部分职能合并组建人居环境发展促进中心,经编办批准成立七个股室,改变了原物业服务中心职能单一、职责不清的情况。为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改变工作作风,一是由办公室制定各类规章制度,重点制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以及办公会议制度,重大事项或重要问题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决定,一般工作问题由各股室负责人参加的办公会议集体决定。二是要求各股室理清各自职能职责,责任到人,将工作层层落实;各股室制定内部管理制度、服务流程并要求上墙公示。三是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设立党员先锋岗和党员示范岗,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
5. 针对“举一反三、建立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方面还有一定差距”的整改情况:按照我区关于整改的相关要求,结合《自治区党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的问题清单》,中心党支部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并按照各部门职责进一步安排部署整改工作。逐条逐项认真开展自查,明确责任领导、工作整改时限,建章立制并按照实际情况部署下一步工作。
(来源:十一届区委第十二轮被巡察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