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为什么要开展经济普查?
答: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分别在逢3、8的年份实施。
2023年,我国将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这是我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上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后的首次大型普查。
问:这次经济普查与之前经普的主要差异有哪些?
答:与前几次经济普查,特别是四经普相比,五经普在全面摸清第二、三产业“家底”基础上,还将调查了解国民经济各行业间的投入与产出关系,实现经济总量和结构数据的更好衔接。五经普将加强对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统计监测,重点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进展以及创新驱动发展、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区域协调发展、绿色低碳发展、数字经济发展等新进程,全面掌握我国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等情况。
问:这次普查的对象有哪些?
答:这次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在统计实践中,法人单位包括五种类型: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个体经营户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体经营户。
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问:这次普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这次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
问:经济普查采用的调查方法是什么?
答:对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采用全面调查的方式,对个体经营户采用抽样调查的方式采集普查数据。
问:这次普查调查的是哪个时期的数据?
答:这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也就是说,对于企业资产等时点指标,调查的是2023年12月31日的数据情况;对于利润等时期指标,调查的是2023年全年情况。
问:普查如何组织实施?
答: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统筹协调,优化方式,突出重点,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为加强组织领导,国务院将成立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组织好本地区的普查实施工作。普查所需经费,按现行经费渠道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问:对政府、部门、普查机构提出哪些要求?
答:《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享有独立行使调查、报告、监督的职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对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提供的经济普查资料不得自行修改,不得强令或者授意篡改经济普查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
问:普查对象是否有义务配合提供普查资料?
答: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
问:普查数据是否作为缴税处罚的依据?
答:相关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同时,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单位信息将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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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8-10 10:41点击量:
来源:呼和浩特市统计局微讯
问:为什么要开展经济普查?
答: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分别在逢3、8的年份实施。
2023年,我国将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这是我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上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后的首次大型普查。
问:这次经济普查与之前经普的主要差异有哪些?
答:与前几次经济普查,特别是四经普相比,五经普在全面摸清第二、三产业“家底”基础上,还将调查了解国民经济各行业间的投入与产出关系,实现经济总量和结构数据的更好衔接。五经普将加强对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统计监测,重点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进展以及创新驱动发展、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区域协调发展、绿色低碳发展、数字经济发展等新进程,全面掌握我国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等情况。
问:这次普查的对象有哪些?
答:这次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在统计实践中,法人单位包括五种类型: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个体经营户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体经营户。
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问:这次普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这次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
问:经济普查采用的调查方法是什么?
答:对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采用全面调查的方式,对个体经营户采用抽样调查的方式采集普查数据。
问:这次普查调查的是哪个时期的数据?
答:这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也就是说,对于企业资产等时点指标,调查的是2023年12月31日的数据情况;对于利润等时期指标,调查的是2023年全年情况。
问:普查如何组织实施?
答: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统筹协调,优化方式,突出重点,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为加强组织领导,国务院将成立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组织好本地区的普查实施工作。普查所需经费,按现行经费渠道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问:对政府、部门、普查机构提出哪些要求?
答:《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享有独立行使调查、报告、监督的职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对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提供的经济普查资料不得自行修改,不得强令或者授意篡改经济普查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
问:普查对象是否有义务配合提供普查资料?
答: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
问:普查数据是否作为缴税处罚的依据?
答:相关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同时,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单位信息将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