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作为行政复议机构,在行政复议过程中的主要职责有:
1、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2、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及资料。
3、组织审理复议案件,拟定复议决定。
4、处理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申请。
5、对行政机关违反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为,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处理建议。
6、办理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事项。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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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2-16 12:19点击量:
来源:新城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