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新城区城管局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总体要求,紧紧围绕“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结合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实际,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现将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法治建设推进机制
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制定《新城区城管局2025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年召开法治建设专题会议4次,研究解决执法程序规范、疑难案件办理、裁量标准细化等重点问题。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组织局党组中心组法治专题学习2次,覆盖中层以上干部120人次。
(二)健全制度体系,夯实依法行政基础
一是完善权责清单管理。根据《纲要》“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要求,动态调整行政权力事项165项,其中行政处罚132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许可4项,行政监督23项,其他2项,通过政务网公开,实现“清单之外无权力”;
二是规范执法制度建设。制定《新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和《新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并按照工作职责落实相关责任,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三)深化执法改革,提升规范执法水平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通知》,以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为重点,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系。一是强化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公示执法主体、依据、流程、结果等信息,通过呼和浩特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监管平台及时、主动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自2025年以来,共录入行政许可信息2007条,行政处罚信息68条,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过程中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执法活动全过程进行跟踪记录,同时建立健全设备使用管理、文书管理和卷宗制作与保存相关制度,强化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和影音记录,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健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定1名班子成员分管法制工作,选任1名熟悉行政执法并具有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从事法制审核工作,明确法制审核范围、程序和标准,不断深化法制机构参与重大行政执法、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力度。全年累计归档执法案卷75余宗,合格率达98%。
(四)创新执法方式,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落实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的规定,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要求,准确把握轻微违法违规行为认定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或减轻处罚,做到事实清楚、依据充分、数据准确,全年共办理不予行政处罚案件3件,分别为共享单车乱停放、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运输建筑垃圾车辆未接入系统等事项,3起案件均得到规范整改,既维护了法律权威,又彰显了执法温度,得到了市场主体的广泛认可;二是执行城市管理领域自由裁量基准,明确不同违法情形的处罚标准,避免执法随意性,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准确适用处罚幅度,确保同类案件同标准处罚,全年我局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75件,均准确、适当地适用自由裁量权。
(五)深化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
立足城市管理执法职责,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法律六进”为抓手,通过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进商户、进工地、进机关等形式,开展多形式、全覆盖的针对性普法宣传活动。一是针对沿街商户,通过上门走访、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普及市容环境卫生、占道经营等相关法律法规;二是走进社区、学校,开展“城市管理法治宣传进基层”活动,宣讲生活垃圾分类、文明养犬的知识,宣传小区内拒绝私搭乱建等民生相关法律政策;三是聚焦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创新宣传载体,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法律宣讲活动,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2025年以来累计组织集中宣传活动3场,发放宣传资料12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500余人次,切实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和配合执法的自觉性,营造“人人懂法、人人守法”的良好氛围。
(六)强化科技赋能,规范适用执法信息平台
按照住建厅、司法局及市城管局要求,规范使用“智慧城管”网上办案系统,全面推广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实现案件受理、调查取证、审核审批、文书送达等执法全流程线上办理,安排专人负责平台操作及培训工作,确保执法人员熟练掌握平台功能,2025年通过平台录入案件59件,平台应用率、数据准确率、活跃人数均有所优化,有效提升了执法效率和城市管理智慧化水平。
(七)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全面履行工作职能,依法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我局严格遵循行政复议程序规定,高效办理复议案件,积极化解行政纠纷、回应群众诉求,全年办结2起行政复议案件;全面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推动“关键少数”直面争议、主动发声,今年以来行政诉讼案件1件,行政负责人出庭1件,出庭率100%,以出庭促规范、以应诉强履职,维护了本机关的合法权益,减少了争议的负面影响,保障了群众的救济渠道畅通。
(八)加强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
一是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舆论监督,建立健全舆情应对机制,做到早预警、早防范,通过我局公众号、视频号和官方抖音号等自媒体平台,大力宣传工作重点和工作举措,自觉接受群众和媒体监督,2025年我局未发生舆情案件;二是对外公布信访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落实《信访接待工作制度》,局领导班子多次召开关于化解信访人相关信访案件的会议,详细研究每件信访事项化解措施,确保群众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不合理的解释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全年共计化解信访案件41件。
二、诚信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信用体系基础建设
继续深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做好随机抽查结果公示和信息共享,成立双随机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领导岗位调整情况及时更新组成人员,确保工作连续性;建立并动态调整完善“一单两库”(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库),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供坚实基础。
(二)信用监管扎实推进
规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合理确定抽查比例与频次,及时公开抽查结果;积极推进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严格落实“十公示”制度,全面公开城市管理领域信用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强化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与执法监管、政策扶持等挂钩,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全年开展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4次,抽查市场主体14户,抽查结果全部向社会公示;联合市场监管、环保等部门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2次,实现“一次检查、综合会诊”,提升监管效能。
(三)信用服务与宣传强化
一是积极推动我局辖区内企业的信用体系建设,加快信用建设步伐,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开展“信易+”应用场景,加快推进城市管理相对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促使城市管理相对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有效提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公信力。在后勤保障办公用品采购、公共资源供应和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事前查询企业信用信息,对信用等级低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二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等文件,积极鼓励违法失信当事人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并依托“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举措,将处罚惩戒与正向激励相结合,既注重通过处罚促进被处罚对象积极履行义务,又注重全力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做到问计于企、献策为企、服务于企。今年以来,我局共计为5家企业出具15份《准予信用修复决定书》,并按照相关规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提前停止公示该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有效为企业消除不良影响,助力市场主体规范发展;三是加强诚信宣传教育,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宣传诚信典型案例,曝光失信行为,弘扬诚信文化,提升市场主体与群众的诚信意识,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今年,我局开展“诚实守信 做文明市民”主题宣传活动2场,发放调查问卷及宣传册100余份,利用全市LED广告屏设置宣传标语20余处。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部分执法人员对新修订法律法规理解不深,复杂案件办理能力不足。
2.普法宣传形式不够丰富,针对性和实效性需持续增强。3.信用体系建设与执法监管的融合度仍需深化。
四、2026年工作计划
1.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开展常态化、精准化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城市管理执法水平,为新城区城市管理工作持续优化提供坚实保障。
2.创新普法宣传方式,结合群众需求开展个性化宣传,增强普法实效。
3.深化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信用监管机制,提升协同监管水平。四是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
2026年,区城管局将持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收官要求,补短板、强弱项,全力打造“法治城管”品牌,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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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1-22 15:02点击量:
来源: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5年,新城区城管局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总体要求,紧紧围绕“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结合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实际,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现将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法治建设推进机制
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制定《新城区城管局2025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年召开法治建设专题会议4次,研究解决执法程序规范、疑难案件办理、裁量标准细化等重点问题。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组织局党组中心组法治专题学习2次,覆盖中层以上干部120人次。
(二)健全制度体系,夯实依法行政基础
一是完善权责清单管理。根据《纲要》“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要求,动态调整行政权力事项165项,其中行政处罚132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许可4项,行政监督23项,其他2项,通过政务网公开,实现“清单之外无权力”;
二是规范执法制度建设。制定《新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和《新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并按照工作职责落实相关责任,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三)深化执法改革,提升规范执法水平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通知》,以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为重点,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系。一是强化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公示执法主体、依据、流程、结果等信息,通过呼和浩特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监管平台及时、主动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自2025年以来,共录入行政许可信息2007条,行政处罚信息68条,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过程中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执法活动全过程进行跟踪记录,同时建立健全设备使用管理、文书管理和卷宗制作与保存相关制度,强化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和影音记录,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健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定1名班子成员分管法制工作,选任1名熟悉行政执法并具有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从事法制审核工作,明确法制审核范围、程序和标准,不断深化法制机构参与重大行政执法、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力度。全年累计归档执法案卷75余宗,合格率达98%。
(四)创新执法方式,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落实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的规定,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要求,准确把握轻微违法违规行为认定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或减轻处罚,做到事实清楚、依据充分、数据准确,全年共办理不予行政处罚案件3件,分别为共享单车乱停放、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运输建筑垃圾车辆未接入系统等事项,3起案件均得到规范整改,既维护了法律权威,又彰显了执法温度,得到了市场主体的广泛认可;二是执行城市管理领域自由裁量基准,明确不同违法情形的处罚标准,避免执法随意性,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准确适用处罚幅度,确保同类案件同标准处罚,全年我局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75件,均准确、适当地适用自由裁量权。
(五)深化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
立足城市管理执法职责,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法律六进”为抓手,通过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进商户、进工地、进机关等形式,开展多形式、全覆盖的针对性普法宣传活动。一是针对沿街商户,通过上门走访、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普及市容环境卫生、占道经营等相关法律法规;二是走进社区、学校,开展“城市管理法治宣传进基层”活动,宣讲生活垃圾分类、文明养犬的知识,宣传小区内拒绝私搭乱建等民生相关法律政策;三是聚焦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创新宣传载体,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法律宣讲活动,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2025年以来累计组织集中宣传活动3场,发放宣传资料12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500余人次,切实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和配合执法的自觉性,营造“人人懂法、人人守法”的良好氛围。
(六)强化科技赋能,规范适用执法信息平台
按照住建厅、司法局及市城管局要求,规范使用“智慧城管”网上办案系统,全面推广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实现案件受理、调查取证、审核审批、文书送达等执法全流程线上办理,安排专人负责平台操作及培训工作,确保执法人员熟练掌握平台功能,2025年通过平台录入案件59件,平台应用率、数据准确率、活跃人数均有所优化,有效提升了执法效率和城市管理智慧化水平。
(七)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全面履行工作职能,依法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我局严格遵循行政复议程序规定,高效办理复议案件,积极化解行政纠纷、回应群众诉求,全年办结2起行政复议案件;全面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推动“关键少数”直面争议、主动发声,今年以来行政诉讼案件1件,行政负责人出庭1件,出庭率100%,以出庭促规范、以应诉强履职,维护了本机关的合法权益,减少了争议的负面影响,保障了群众的救济渠道畅通。
(八)加强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
一是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舆论监督,建立健全舆情应对机制,做到早预警、早防范,通过我局公众号、视频号和官方抖音号等自媒体平台,大力宣传工作重点和工作举措,自觉接受群众和媒体监督,2025年我局未发生舆情案件;二是对外公布信访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落实《信访接待工作制度》,局领导班子多次召开关于化解信访人相关信访案件的会议,详细研究每件信访事项化解措施,确保群众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不合理的解释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全年共计化解信访案件41件。
二、诚信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信用体系基础建设
继续深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做好随机抽查结果公示和信息共享,成立双随机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领导岗位调整情况及时更新组成人员,确保工作连续性;建立并动态调整完善“一单两库”(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库),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供坚实基础。
(二)信用监管扎实推进
规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合理确定抽查比例与频次,及时公开抽查结果;积极推进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严格落实“十公示”制度,全面公开城市管理领域信用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强化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与执法监管、政策扶持等挂钩,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全年开展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4次,抽查市场主体14户,抽查结果全部向社会公示;联合市场监管、环保等部门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2次,实现“一次检查、综合会诊”,提升监管效能。
(三)信用服务与宣传强化
一是积极推动我局辖区内企业的信用体系建设,加快信用建设步伐,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开展“信易+”应用场景,加快推进城市管理相对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促使城市管理相对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有效提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公信力。在后勤保障办公用品采购、公共资源供应和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事前查询企业信用信息,对信用等级低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二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等文件,积极鼓励违法失信当事人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并依托“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举措,将处罚惩戒与正向激励相结合,既注重通过处罚促进被处罚对象积极履行义务,又注重全力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做到问计于企、献策为企、服务于企。今年以来,我局共计为5家企业出具15份《准予信用修复决定书》,并按照相关规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提前停止公示该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有效为企业消除不良影响,助力市场主体规范发展;三是加强诚信宣传教育,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宣传诚信典型案例,曝光失信行为,弘扬诚信文化,提升市场主体与群众的诚信意识,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今年,我局开展“诚实守信 做文明市民”主题宣传活动2场,发放调查问卷及宣传册100余份,利用全市LED广告屏设置宣传标语20余处。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部分执法人员对新修订法律法规理解不深,复杂案件办理能力不足。
2.普法宣传形式不够丰富,针对性和实效性需持续增强。3.信用体系建设与执法监管的融合度仍需深化。
四、2026年工作计划
1.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开展常态化、精准化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城市管理执法水平,为新城区城市管理工作持续优化提供坚实保障。
2.创新普法宣传方式,结合群众需求开展个性化宣传,增强普法实效。
3.深化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信用监管机制,提升协同监管水平。四是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
2026年,区城管局将持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收官要求,补短板、强弱项,全力打造“法治城管”品牌,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