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城区司法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职责定位,推进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推进依法治区
一是强化统筹部署。起草《新城区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职责。制定《新城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坚持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二是落实述法制度。采取书面与现场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区党政主要负责人书面述法,3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现场述法,区委书记现场点评,压实法治建设责任。三是开展法治建设督查。结合法治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普法责任制落实、执法工作落实、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开展2024年度法治建设督查,以督考促进责任落实。
(二)规范行政决策流程
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制定《新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效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公布《2024年新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动态调整目录,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程序规定。二是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公布、备案、监督以及清理开展工作,2024年未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对以新城区人民政府和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清理后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4件,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三是加强合法性审查。对区政府做出重大行政决策、实施重大行政措施、签署重大行政合同,进行前置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2024年已审核合同70份。
(三)持续强化行政执法
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开展赋予镇(街道)行政执法权力工作,多次召开赋权座谈会,按照“一地一策,精准赋权”,确定保合少镇及各涉农街道行政执法权力事项,并向社会公布。二是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出台《新城区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工作办法(试行)》,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采用“伴随式”执法监督方式,推动涉企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法治化。三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6家执法单位的18份案卷,从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和执行、卷宗档案等方面进行评查,并将案卷评查结果予以通报,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质量和水平。四是严格执法人员管理。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印发《新城区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方案》,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900余名执法人员及辅助人员开展全员培训,持续强化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
(四)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一是稳步推进办案质效。贯彻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今年共接收行政复议案件260件,同比增长202.3%,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采取调解和解案件共32件。建立覆盖线上线下、城乡全域的行政复议受理网络,以司法所为依托设立行政复议代办点,借助“掌上复议”小程序,进一步扩大行政复议吸纳入口。二是打造规范化司法所。以呼伦贝尔北路司法所为试点,以“司法+综合治理”“司法+治安管理”“司法+公共法律”“司法+法律援助”为亮点,将矛盾纠纷化解、治安管理联动配合、辖区30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司法所与法律援助中心“双向”对接等多种功能集聚整合,探索新时代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新路径。三是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不断筑牢镇、村、社区调解三道防线,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健全律师事务所联系村(社区)工作机制,做好专业性调委会入驻工作,增强调解工作水平。目前,新城区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147个,2024年,共调解纠纷1484件,涉及人数2516人,涉及金额1120万余元,成功调解1458件,调解成功率达98.2%。四是抓实社区矫正管理工作。出台《关于预防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的制度》《关于学习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的计划》等制度规范,对在册社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地毯式”全面排查。充分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帮扶活动,2024年已开展集中教育讲座33次,现场测量评估641人次,线上评估364人次,利用“心理导航工作室”工作模式开展个案咨询帮扶21人次,了解访谈135人次。截至目前,社区矫正大队在册社区矫正对象243人,无脱漏管和负面舆情事件,社区矫正形势总体安全稳定,风险隐患可防可控。
(五)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一是扩大学法普法覆盖面。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今年累计举办法治讲座60场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2万余份。组织全区24个行政村共培育“法律明白人”348人,有效增强公民法律意识、推动法治社会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促进营商环境优化。二是优化法律服务供给。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水平,今年法律援助中心共代理各类案件340件,法律援助窗口咨询人数1123人次,在2024年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评查中,新城区是唯一参评案件合格率达100%的旗县区,也是唯一案件质量平均分高于全市平均分的旗县区。三是积极开展“万名律师进乡村”活动。引导结对律师围绕征地拆迁、土地权属、婚姻家庭、物业纠纷等嘎查村(居)治理重点环节,普及法律知识,及时解答群众法律问题,提供专业法律意见。截至目前,已有41名结对律师覆盖99个村(居),进一步巩固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成果,覆盖率达100%,切实提升法治乡村建设水平。
(六)扎实开展诚信建设
一是高效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区诚信建设工程牵头作用,抓实“1+4+12+N”工作推进机制,组织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与推进会,每半月全区诚信建设工程工作情况进行调度,形成全区上下诚信建设“一盘棋”的工作格局,推动诚信建设工程落地落实。二是强化政务诚信。制定《新城区政务诚信建设提升工作方案》,开展政府不兑现承诺、违约毁约等失信行为大排查、大起底,全面提升政务诚信建设水平。出台《新城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以有效措施有效提高行政执法精细化水平。三是助推司法公信。全面推行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开通“掌上复议”小程序。对辖属律所、法律服务所开展信用查询,引导辖区内的10家律师事务所的全体律师、2家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全体法律服务工作者签订了诚信执业承诺书,增强法律服务行业诚信意识。
二、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4年尽管我局工作在一些方面取得了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方面,行政执法专业性有待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需进一步优化,基层执法人员需要丰富相应经验和专业知识,以应对实际执法中的问题。另一方面,法治宣传的普惠性创新性有待提升,传播渠道相对较为单一,普法工作需要更具差异化和个性化。
针对这些问题和不足,司法局将在新的一年中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以改进。一是提升理论学习质效。完善理论学习长效机制,充分发挥领导干部领学带学促学作用,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工作的实际行动。二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探索建立“镇街+主管部门+司法行政”的执法监督方式,全面铺开行政执法“伴随式”活动,将“伴随式”行政执法监督延伸至城市管理、市场监管、公共卫生等与群众利益切身相关的重点领域。三是强化普法宣传力度。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发挥“关键少数”引领作用,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贯彻到依法行政各个环节。推动新媒体在普法宣传中的运用,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手段,开展丰富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宣传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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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1-21 16:00点击量:
来源:新城区司法局
2024年,新城区司法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职责定位,推进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推进依法治区
一是强化统筹部署。起草《新城区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职责。制定《新城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坚持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二是落实述法制度。采取书面与现场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区党政主要负责人书面述法,3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现场述法,区委书记现场点评,压实法治建设责任。三是开展法治建设督查。结合法治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普法责任制落实、执法工作落实、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开展2024年度法治建设督查,以督考促进责任落实。
(二)规范行政决策流程
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制定《新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效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公布《2024年新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动态调整目录,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程序规定。二是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公布、备案、监督以及清理开展工作,2024年未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对以新城区人民政府和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清理后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4件,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三是加强合法性审查。对区政府做出重大行政决策、实施重大行政措施、签署重大行政合同,进行前置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2024年已审核合同70份。
(三)持续强化行政执法
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开展赋予镇(街道)行政执法权力工作,多次召开赋权座谈会,按照“一地一策,精准赋权”,确定保合少镇及各涉农街道行政执法权力事项,并向社会公布。二是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出台《新城区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工作办法(试行)》,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采用“伴随式”执法监督方式,推动涉企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法治化。三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6家执法单位的18份案卷,从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和执行、卷宗档案等方面进行评查,并将案卷评查结果予以通报,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质量和水平。四是严格执法人员管理。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印发《新城区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方案》,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900余名执法人员及辅助人员开展全员培训,持续强化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
(四)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一是稳步推进办案质效。贯彻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今年共接收行政复议案件260件,同比增长202.3%,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采取调解和解案件共32件。建立覆盖线上线下、城乡全域的行政复议受理网络,以司法所为依托设立行政复议代办点,借助“掌上复议”小程序,进一步扩大行政复议吸纳入口。二是打造规范化司法所。以呼伦贝尔北路司法所为试点,以“司法+综合治理”“司法+治安管理”“司法+公共法律”“司法+法律援助”为亮点,将矛盾纠纷化解、治安管理联动配合、辖区30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司法所与法律援助中心“双向”对接等多种功能集聚整合,探索新时代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新路径。三是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不断筑牢镇、村、社区调解三道防线,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健全律师事务所联系村(社区)工作机制,做好专业性调委会入驻工作,增强调解工作水平。目前,新城区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147个,2024年,共调解纠纷1484件,涉及人数2516人,涉及金额1120万余元,成功调解1458件,调解成功率达98.2%。四是抓实社区矫正管理工作。出台《关于预防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的制度》《关于学习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的计划》等制度规范,对在册社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地毯式”全面排查。充分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帮扶活动,2024年已开展集中教育讲座33次,现场测量评估641人次,线上评估364人次,利用“心理导航工作室”工作模式开展个案咨询帮扶21人次,了解访谈135人次。截至目前,社区矫正大队在册社区矫正对象243人,无脱漏管和负面舆情事件,社区矫正形势总体安全稳定,风险隐患可防可控。
(五)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一是扩大学法普法覆盖面。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今年累计举办法治讲座60场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2万余份。组织全区24个行政村共培育“法律明白人”348人,有效增强公民法律意识、推动法治社会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促进营商环境优化。二是优化法律服务供给。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水平,今年法律援助中心共代理各类案件340件,法律援助窗口咨询人数1123人次,在2024年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评查中,新城区是唯一参评案件合格率达100%的旗县区,也是唯一案件质量平均分高于全市平均分的旗县区。三是积极开展“万名律师进乡村”活动。引导结对律师围绕征地拆迁、土地权属、婚姻家庭、物业纠纷等嘎查村(居)治理重点环节,普及法律知识,及时解答群众法律问题,提供专业法律意见。截至目前,已有41名结对律师覆盖99个村(居),进一步巩固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成果,覆盖率达100%,切实提升法治乡村建设水平。
(六)扎实开展诚信建设
一是高效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区诚信建设工程牵头作用,抓实“1+4+12+N”工作推进机制,组织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与推进会,每半月全区诚信建设工程工作情况进行调度,形成全区上下诚信建设“一盘棋”的工作格局,推动诚信建设工程落地落实。二是强化政务诚信。制定《新城区政务诚信建设提升工作方案》,开展政府不兑现承诺、违约毁约等失信行为大排查、大起底,全面提升政务诚信建设水平。出台《新城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以有效措施有效提高行政执法精细化水平。三是助推司法公信。全面推行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开通“掌上复议”小程序。对辖属律所、法律服务所开展信用查询,引导辖区内的10家律师事务所的全体律师、2家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全体法律服务工作者签订了诚信执业承诺书,增强法律服务行业诚信意识。
二、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4年尽管我局工作在一些方面取得了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方面,行政执法专业性有待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需进一步优化,基层执法人员需要丰富相应经验和专业知识,以应对实际执法中的问题。另一方面,法治宣传的普惠性创新性有待提升,传播渠道相对较为单一,普法工作需要更具差异化和个性化。
针对这些问题和不足,司法局将在新的一年中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以改进。一是提升理论学习质效。完善理论学习长效机制,充分发挥领导干部领学带学促学作用,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工作的实际行动。二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探索建立“镇街+主管部门+司法行政”的执法监督方式,全面铺开行政执法“伴随式”活动,将“伴随式”行政执法监督延伸至城市管理、市场监管、公共卫生等与群众利益切身相关的重点领域。三是强化普法宣传力度。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发挥“关键少数”引领作用,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贯彻到依法行政各个环节。推动新媒体在普法宣传中的运用,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手段,开展丰富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宣传的时效性和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