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新城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精心指导下,大力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持续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推动法治新城建设。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党委(党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举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线上专题培训班,共计4600余人次参加学习。各地区各部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70余次。二是建立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将学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学习违反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三是明确年度工作重点。印发《新城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制定工作台账,加强工作调度,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是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对全区28家单位权责清单进行梳理,共梳理3623项。其中依申请六类523项(行政许可202项,行政确认133项,行政给付40项,行政奖励44项,行政裁决4项,其他行政权力100项)),依职权四类3100项(行政处罚2752项,行政强制措施79项,行政强制执行4项,行政监督检查265项),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二是推动实现“一网办理”。推动实体大厅与网上大厅线上线下一体化融合,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统一在内蒙古政务服务网办理。目前网办率达到97.63%,即办件比率73.29%、承诺时限压缩比率70.7%、综合一窗受理平台已配置事项801项。三是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推进“容缺受理”制度,制定第一批容缺受理告知承诺事项清单,87项业务39个材料实行容缺办理、承诺发证,共容缺办理各类业务141件。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梳理94项主题式服务事项,设置专门窗口,实现只“填一个表”“交一次材料”,就能“一次办好”。将一个行业多个许可证件整合为一个流程、一套材料,现已办理涉及5个行业的60件套餐。实现线上“好差评”全覆盖。接入自治区“好差评”系统,共对96124次服务进行评价,评价率100%。
(三)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决策,
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制定《新城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二是完善合法性审查制度。建立法律顾问聘任、联络协调、日常工作管理和责任落实考核等制度,对区政府做出重大行政决策、实施重大行政措施、签署重大行政合同,进行前置合法性审查,全年共审查合同100余份,审查各部门权责清单6000余条。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立项管理、合法性审查、备案监督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究,我区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5件,均按法定程序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报市司法局及区人大两级备案,同步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四)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印发《新城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的若干意见》,明确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主体和主要工作任务。落实持证上岗,为全区658名执法人员换发新版全国统一的行政执法电子证件。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定《新城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建立分级培训制度,组织新《行政处罚法》线上培训,全区55家单位794名执法人员参加学习。制定《新城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三是推行“柔性执法”。区司法局会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联合向社会发布《城市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涉及市容管理、停车场管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理、餐厨垃圾处理等方面19项轻微违法行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推行柔性执法实施方案》,在商事主体注册登记管理、食品安全监管、广告监管等10大领域92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城管局适用免罚清单案件共12件,市场局共下发“柔性执法文书”2300余份。四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推进随机抽查全覆盖、常态化,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2022年共组织开展双随机抽查112批次,检查市场主体1436户次,部门联合抽查检查任务22批次,检查市场主体数102户次。
(五)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
一是继续深化行政复议改革工作。区司法局作为全自治区唯一入选单位,被司法部表彰为“复议为民促和谐”突出单位。在我区召开“全自治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现场会”。顺利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现本级区政府“一级政府只设立一个行政复议机关”。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完成“四室一厅”建设。二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纠纷的主渠道作用。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在保合少镇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代办点”。全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3件, 已审结25件,其中经调解撤回2件,不予受理1件,维持原行政行为21件,撤销行政行为1件。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向市行政复议委员会作出答复2件,因复议被诉讼的案件2件,均胜诉。全年共办理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27起,已开庭审理7件,正在审理中20件,已审结1件,均胜诉。积极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三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乡镇街道一月一次调解员例会,交流经验、互动学习,不断健全完善律师事务所联系村(社区)工作机制。我区调委会共110个,其中街道8个,乡镇1个,社区48个,村镇31个,法院诉调1个,商会调委会21个,共有306名调解员。全年共调解纠纷689件,成功调解686件,调解成功率99%,涉及金额1800余万余元。
(六)落实普法责任制,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一是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机制。明确“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要求,编制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年度普法重点,精准定位普法对象,让普法真正做到“学有所用、惠及于民”。二是推动实现宪法宣传常态化。在“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线上培训。组织对新任命领导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三是积极营造浓厚的普法氛围。全年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日、民法典宣传月、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等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活动,依托“一周两月”开展各类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宣传活动500余次。
二、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2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法治政府建设总体目标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普法针对性不强,形式缺少创新;综合行政执法体制还不完善,行政执法配套和保障机制还不健全;基层公共法律服务资源配置有待整合优化,
2023年,我区将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深入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一是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纳入普法重点任务,发挥“关键少数”引领作用,健全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会前学法、干部任职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贯彻到依法行政各个环节。制定《“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清单》,明确各机关普法责任,扎实推进精准普法。加强新媒体在普法宣传中的运用,落实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定期发布行政执法典型案例,以身边的案例来增强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强化执法保障。加强与编制部门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沟通,合理设置编制,厘清市、区执法边界。建立行政执法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对行政执法领域实施精准问责、容错免责,减少执法人员后顾之忧。深入推进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试点工作,加强对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队伍的业务指导。三是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整合法律援助、公证服务、行政复议等法律服务资源,坚持以社会需求和群众满意为导向,立足设施便民、业务惠民,积极向群众提供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着力打造服务群众“零距离”的法律服务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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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3-10 11:45点击量:
来源:新城区司法局
2022年,新城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精心指导下,大力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持续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推动法治新城建设。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党委(党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举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线上专题培训班,共计4600余人次参加学习。各地区各部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70余次。二是建立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将学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学习违反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三是明确年度工作重点。印发《新城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制定工作台账,加强工作调度,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是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对全区28家单位权责清单进行梳理,共梳理3623项。其中依申请六类523项(行政许可202项,行政确认133项,行政给付40项,行政奖励44项,行政裁决4项,其他行政权力100项)),依职权四类3100项(行政处罚2752项,行政强制措施79项,行政强制执行4项,行政监督检查265项),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二是推动实现“一网办理”。推动实体大厅与网上大厅线上线下一体化融合,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统一在内蒙古政务服务网办理。目前网办率达到97.63%,即办件比率73.29%、承诺时限压缩比率70.7%、综合一窗受理平台已配置事项801项。三是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推进“容缺受理”制度,制定第一批容缺受理告知承诺事项清单,87项业务39个材料实行容缺办理、承诺发证,共容缺办理各类业务141件。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梳理94项主题式服务事项,设置专门窗口,实现只“填一个表”“交一次材料”,就能“一次办好”。将一个行业多个许可证件整合为一个流程、一套材料,现已办理涉及5个行业的60件套餐。实现线上“好差评”全覆盖。接入自治区“好差评”系统,共对96124次服务进行评价,评价率100%。
(三)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决策,
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制定《新城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二是完善合法性审查制度。建立法律顾问聘任、联络协调、日常工作管理和责任落实考核等制度,对区政府做出重大行政决策、实施重大行政措施、签署重大行政合同,进行前置合法性审查,全年共审查合同100余份,审查各部门权责清单6000余条。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立项管理、合法性审查、备案监督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究,我区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5件,均按法定程序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报市司法局及区人大两级备案,同步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四)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印发《新城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的若干意见》,明确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主体和主要工作任务。落实持证上岗,为全区658名执法人员换发新版全国统一的行政执法电子证件。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定《新城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建立分级培训制度,组织新《行政处罚法》线上培训,全区55家单位794名执法人员参加学习。制定《新城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三是推行“柔性执法”。区司法局会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联合向社会发布《城市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涉及市容管理、停车场管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理、餐厨垃圾处理等方面19项轻微违法行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推行柔性执法实施方案》,在商事主体注册登记管理、食品安全监管、广告监管等10大领域92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城管局适用免罚清单案件共12件,市场局共下发“柔性执法文书”2300余份。四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推进随机抽查全覆盖、常态化,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2022年共组织开展双随机抽查112批次,检查市场主体1436户次,部门联合抽查检查任务22批次,检查市场主体数102户次。
(五)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
一是继续深化行政复议改革工作。区司法局作为全自治区唯一入选单位,被司法部表彰为“复议为民促和谐”突出单位。在我区召开“全自治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现场会”。顺利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现本级区政府“一级政府只设立一个行政复议机关”。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完成“四室一厅”建设。二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纠纷的主渠道作用。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在保合少镇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代办点”。全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3件, 已审结25件,其中经调解撤回2件,不予受理1件,维持原行政行为21件,撤销行政行为1件。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向市行政复议委员会作出答复2件,因复议被诉讼的案件2件,均胜诉。全年共办理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27起,已开庭审理7件,正在审理中20件,已审结1件,均胜诉。积极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三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乡镇街道一月一次调解员例会,交流经验、互动学习,不断健全完善律师事务所联系村(社区)工作机制。我区调委会共110个,其中街道8个,乡镇1个,社区48个,村镇31个,法院诉调1个,商会调委会21个,共有306名调解员。全年共调解纠纷689件,成功调解686件,调解成功率99%,涉及金额1800余万余元。
(六)落实普法责任制,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一是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机制。明确“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要求,编制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年度普法重点,精准定位普法对象,让普法真正做到“学有所用、惠及于民”。二是推动实现宪法宣传常态化。在“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线上培训。组织对新任命领导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三是积极营造浓厚的普法氛围。全年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日、民法典宣传月、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等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活动,依托“一周两月”开展各类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宣传活动500余次。
二、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2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法治政府建设总体目标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普法针对性不强,形式缺少创新;综合行政执法体制还不完善,行政执法配套和保障机制还不健全;基层公共法律服务资源配置有待整合优化,
2023年,我区将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深入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一是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纳入普法重点任务,发挥“关键少数”引领作用,健全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会前学法、干部任职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贯彻到依法行政各个环节。制定《“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清单》,明确各机关普法责任,扎实推进精准普法。加强新媒体在普法宣传中的运用,落实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定期发布行政执法典型案例,以身边的案例来增强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强化执法保障。加强与编制部门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沟通,合理设置编制,厘清市、区执法边界。建立行政执法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对行政执法领域实施精准问责、容错免责,减少执法人员后顾之忧。深入推进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试点工作,加强对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队伍的业务指导。三是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整合法律援助、公证服务、行政复议等法律服务资源,坚持以社会需求和群众满意为导向,立足设施便民、业务惠民,积极向群众提供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着力打造服务群众“零距离”的法律服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