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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法治政府建设 - 法治建设年度报告
新城区司法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10 17:11 点击量:68
来源: 新城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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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新城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区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决策部署,紧扣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筹法治建设,推进全面依法治区

切实发挥依法治区牵头抓总作用,对全区法治工作进行部署。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召开2022年中共新城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第一次主任办公会议,学习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精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第四次主任办公会议暨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议精神。二是加强组织机构建设。调整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成员、各协调小组成员,在保合少镇和各街道办事处建立全面依法治乡镇(街道)委员会,实现全面依法治乡镇(街道)组织机构全覆盖。印发《关于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制的指导意见》,明确法治建设任务,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三是推进领导干部“述法”全覆盖。制定《新城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述法”主体和重点,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整体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述职报告。四是落实2021年自治区、市级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自治区督察整改方案七个方面37个问题,整改措施76项;市督察整改方案8个问题,整改措施19项,截至目前,各项整改措施已全部完成。

(二)紧盯重点目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明确年度工作重点。印发《新城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制定工作台账,加强工作调度,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是继续深化行政复议改革工作。我局作为全自治区唯一入选单位,被司法部表彰为“复议为民促和谐”突出单位。2022年顺利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并完成调整机构设置、增加复议人员数量和编制、落实基础保障等,实现本级区政府“一级政府只设立一个行政复议机关”。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完成“四室一厅”建设。三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纠纷的主渠道作用。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在保合少镇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代办点”。全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3件, 已审结25件,其中经调解撤回2件,不予受理1件,维持原行政行为21件,撤销行政行为1件。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向市行政复议委员会作出答复2件,因复议被诉讼的案件2件,均胜诉。全年共办理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27起,已开庭审理7件,正在审理中20件,已审结1件,均胜诉。积极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四是完善合法性审查制度。建立法律顾问聘任、联络协调、日常工作管理和责任落实考核等制度,对区政府做出重大行政决策、实施重大行政措施、签署重大行政合同,进行前置合法性审查,全年共审查合同100余份,审查各部门权责清单6000余条。五是推进严格规范工作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持证上岗,为全区658名执法人员换发新版全国统一的行政执法电子证件。组织新《行政处罚法》线上培训,共55家单位794名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制定《新城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六是推行“柔性执法”。我局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联合发布《城市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涉及市容管理、停车场管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理、餐厨垃圾处理等方面19项轻微违法行为,教育引导当事人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不断提升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三)打造精准普法大格局,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

一是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机制。明确“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要求,编制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年度普法重点,精准定位普法对象,让普法真正做到“学有所用、惠及于民”。二是积极营造浓厚的普法氛围。全年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日、民法典宣传月、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等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活动,依托“一周两月”开展各类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宣传活动20余次,向群众发放各类宣传册共2万余份,联合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开展各类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普法宣传活动40余场。三是创新普法形式。联合三角线社区开展“悠悠剪纸韵,浓浓民族情”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通过手工剪纸的方式,增强各民族群众的交往交流交融,组织开展“民族法治宣传周”法律知识讲座活动。制作“新城区司法局普法课堂”“疫情防控期间法律知识解读”等系列普法宣传小视频,将微信视频号转发至各街道办事处、居民微信群内,向居民群众线上普及法律知识。

(四)坚持纠纷化解,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乡镇街道一月一次调解员例会,交流经验、互动学习,不断健全完善律师事务所联系村(社区)工作机制。我区调委会共110个,其中街道8个,乡镇1个,社区48个,村镇31个,法院诉调1个,商会调委会21个,共有306名调解员。全年共调解纠纷689件,成功调解686件,调解成功率99%,涉及金额1800余万余元。二是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各司法所结合社会调查情况,将社区服刑人员分成严管、普管和宽管三个等级,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严格落实矫正对象跟踪管理和请销假制度,聘用专业心理咨询师为矫正对象提供日常咨询,通过谈心家访等方式有效掌握矫正对象的行踪和思想动态,确保无脱管、漏管现象。2022年共接收矫正对象95人,解除135人;全部累计接收1425人,累计解除1248人。目前在册矫正对象177人,其中缓刑176人,暂予监外执行1人。

(五)优化法律服务,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区工商联、区法院制定《新城区民营企业家法律维权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为民营企业解决发展面临的法律困境和难题。二是多举措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组建“律师法律服务团”,“问诊”民营企业法治漏洞,“对症”提出法治“药方”,促进企业依法决策、经营、管理和维权。先后走访企业调研8次,开展法治体检4次,开展法治大讲堂3次,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4次,开展普法宣传2次,发放宣传材料500余册。三是提供精准法律服务。依托一村(社区)一律师法律服务结对帮扶全覆盖工作,为辖区内企业解决法律需求,重点从法治宣讲、防范法律风险、完善公司治理、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为民营企业提供形式多样的免费法律服务,引导民营企业守法诚信经营,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六)强化服务质量,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一是不断提升管理水平。目前我区注册律师事务所7家,共有68名注册律师,专职律师67名,兼职律师1名。开展2022年度律师事务所检查和律师执业考核,按时审核年检材料,及时上报审批,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均已通过审批备案。二是不断优化法律援助水平。2022年法律援助中心共代理民事诉讼159件,刑事辩护27件,行政诉讼2件,共188件,其中大多为农民工讨薪、妇女和残疾人案件,咨询人数达420余人,无错案发生。三是不断提升便民服务质量。区退役军人法律援助中心和一镇八办退役军人法律援助站同日挂牌成立,实现退役军人法律援助机制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运行。针对农牧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军人军属等困难特殊群体,落实“最多跑一次”、一次性告知制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等,如遇紧急情况可先行受理、事后补办。

二、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2年我局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距离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较大差距。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社会整体法治意识不强,法治氛围不足,基层公共法律服务资源配置有待整合优化,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一)发挥依法治区统筹协调作用,加快法治建设进程。

对标“一规划两方案”,积极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通过定期召开调度会、专题会、督导督查等方式,凝聚工作合力,构建委员会总揽、办公室统筹、协调小组归口、部门承办的依法治区工作体系,形成统筹协调、上下联动、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推进依法治区各项任务落地。

(二)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加强与编制部门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沟通,厘清市、区执法边界,建立行政执法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对行政执法领域实施精准问责、容错免责,减少执法人员后顾之忧。建立乡镇(街道)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间协调配合、跨部门执法协作及案件移送及协调机制,加强对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队伍的业务指导,在保合少镇政府和成吉思汗大街街道办事处开展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试点工作,发挥司法所对乡镇(街道)综合执法的协调监督和法治保障功能。

(三)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强化普法宣传力度。

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纳入普法重点任务,发挥“关键少数”引领作用,健全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会前学法、干部任职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贯彻到依法行政各个环节。制定《“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清单》,明确各机关普法责任,扎实推进精准普法。加强新媒体在普法宣传中的运用,落实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定期发布行政执法典型案例,以身边的案例来增强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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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司法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3-03-10 17:11点击量:

来源:新城区司法局

2022年新城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区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决策部署,紧扣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筹法治建设,推进全面依法治区

切实发挥依法治区牵头抓总作用,对全区法治工作进行部署。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召开2022年中共新城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第一次主任办公会议,学习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精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第四次主任办公会议暨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议精神。二是加强组织机构建设。调整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成员、各协调小组成员,在保合少镇和各街道办事处建立全面依法治乡镇(街道)委员会,实现全面依法治乡镇(街道)组织机构全覆盖。印发《关于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制的指导意见》,明确法治建设任务,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三是推进领导干部“述法”全覆盖。制定《新城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述法”主体和重点,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整体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述职报告。四是落实2021年自治区、市级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自治区督察整改方案七个方面37个问题,整改措施76项;市督察整改方案8个问题,整改措施19项,截至目前,各项整改措施已全部完成。

(二)紧盯重点目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明确年度工作重点。印发《新城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制定工作台账,加强工作调度,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是继续深化行政复议改革工作。我局作为全自治区唯一入选单位,被司法部表彰为“复议为民促和谐”突出单位。2022年顺利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并完成调整机构设置、增加复议人员数量和编制、落实基础保障等,实现本级区政府“一级政府只设立一个行政复议机关”。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完成“四室一厅”建设。三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纠纷的主渠道作用。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在保合少镇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代办点”。全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3件, 已审结25件,其中经调解撤回2件,不予受理1件,维持原行政行为21件,撤销行政行为1件。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向市行政复议委员会作出答复2件,因复议被诉讼的案件2件,均胜诉。全年共办理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27起,已开庭审理7件,正在审理中20件,已审结1件,均胜诉。积极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四是完善合法性审查制度。建立法律顾问聘任、联络协调、日常工作管理和责任落实考核等制度,对区政府做出重大行政决策、实施重大行政措施、签署重大行政合同,进行前置合法性审查,全年共审查合同100余份,审查各部门权责清单6000余条。五是推进严格规范工作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持证上岗,为全区658名执法人员换发新版全国统一的行政执法电子证件。组织新《行政处罚法》线上培训,共55家单位794名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制定《新城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六是推行“柔性执法”。我局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联合发布《城市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涉及市容管理、停车场管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理、餐厨垃圾处理等方面19项轻微违法行为,教育引导当事人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不断提升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三)打造精准普法大格局,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

一是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机制。明确“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要求,编制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年度普法重点,精准定位普法对象,让普法真正做到“学有所用、惠及于民”。二是积极营造浓厚的普法氛围。全年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日、民法典宣传月、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等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活动,依托“一周两月”开展各类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宣传活动20余次,向群众发放各类宣传册共2万余份,联合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开展各类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普法宣传活动40余场。三是创新普法形式。联合三角线社区开展“悠悠剪纸韵,浓浓民族情”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通过手工剪纸的方式,增强各民族群众的交往交流交融,组织开展“民族法治宣传周”法律知识讲座活动。制作“新城区司法局普法课堂”“疫情防控期间法律知识解读”等系列普法宣传小视频,将微信视频号转发至各街道办事处、居民微信群内,向居民群众线上普及法律知识。

(四)坚持纠纷化解,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乡镇街道一月一次调解员例会,交流经验、互动学习,不断健全完善律师事务所联系村(社区)工作机制。我区调委会共110个,其中街道8个,乡镇1个,社区48个,村镇31个,法院诉调1个,商会调委会21个,共有306名调解员。全年共调解纠纷689件,成功调解686件,调解成功率99%,涉及金额1800余万余元。二是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各司法所结合社会调查情况,将社区服刑人员分成严管、普管和宽管三个等级,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严格落实矫正对象跟踪管理和请销假制度,聘用专业心理咨询师为矫正对象提供日常咨询,通过谈心家访等方式有效掌握矫正对象的行踪和思想动态,确保无脱管、漏管现象。2022年共接收矫正对象95人,解除135人;全部累计接收1425人,累计解除1248人。目前在册矫正对象177人,其中缓刑176人,暂予监外执行1人。

(五)优化法律服务,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区工商联、区法院制定《新城区民营企业家法律维权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为民营企业解决发展面临的法律困境和难题。二是多举措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组建“律师法律服务团”,“问诊”民营企业法治漏洞,“对症”提出法治“药方”,促进企业依法决策、经营、管理和维权。先后走访企业调研8次,开展法治体检4次,开展法治大讲堂3次,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4次,开展普法宣传2次,发放宣传材料500余册。三是提供精准法律服务。依托一村(社区)一律师法律服务结对帮扶全覆盖工作,为辖区内企业解决法律需求,重点从法治宣讲、防范法律风险、完善公司治理、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为民营企业提供形式多样的免费法律服务,引导民营企业守法诚信经营,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六)强化服务质量,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一是不断提升管理水平。目前我区注册律师事务所7家,共有68名注册律师,专职律师67名,兼职律师1名。开展2022年度律师事务所检查和律师执业考核,按时审核年检材料,及时上报审批,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均已通过审批备案。二是不断优化法律援助水平。2022年法律援助中心共代理民事诉讼159件,刑事辩护27件,行政诉讼2件,共188件,其中大多为农民工讨薪、妇女和残疾人案件,咨询人数达420余人,无错案发生。三是不断提升便民服务质量。区退役军人法律援助中心和一镇八办退役军人法律援助站同日挂牌成立,实现退役军人法律援助机制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运行。针对农牧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军人军属等困难特殊群体,落实“最多跑一次”、一次性告知制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等,如遇紧急情况可先行受理、事后补办。

二、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2年我局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距离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较大差距。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社会整体法治意识不强,法治氛围不足,基层公共法律服务资源配置有待整合优化,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一)发挥依法治区统筹协调作用,加快法治建设进程。

对标“一规划两方案”,积极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通过定期召开调度会、专题会、督导督查等方式,凝聚工作合力,构建委员会总揽、办公室统筹、协调小组归口、部门承办的依法治区工作体系,形成统筹协调、上下联动、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推进依法治区各项任务落地。

(二)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加强与编制部门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沟通,厘清市、区执法边界,建立行政执法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对行政执法领域实施精准问责、容错免责,减少执法人员后顾之忧。建立乡镇(街道)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间协调配合、跨部门执法协作及案件移送及协调机制,加强对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队伍的业务指导,在保合少镇政府和成吉思汗大街街道办事处开展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试点工作,发挥司法所对乡镇(街道)综合执法的协调监督和法治保障功能。

(三)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强化普法宣传力度。

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纳入普法重点任务,发挥“关键少数”引领作用,健全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会前学法、干部任职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贯彻到依法行政各个环节。制定《“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清单》,明确各机关普法责任,扎实推进精准普法。加强新媒体在普法宣传中的运用,落实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定期发布行政执法典型案例,以身边的案例来增强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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