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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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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新城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5 16:27 点击量:68
来源: 新城区人大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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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新城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4年1月12日在新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新城区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新城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十四五”承上启下关键一年,也是疫情防控转段的第一年。一年来,财政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全面落实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决议,聚焦聚力保障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全面做好稳增长、防风险、保稳定、惠民生等各项工作,财政运行稳中有进。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及平衡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2023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356,999万元,完成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352,800万元的101.19%。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29,3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2.27%;非税收入完成27,6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73%。

2023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372,649万元,比上年增加支出77,773万元,增长26.37%。

(二)一般公共预算超收收入安排情况

2023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数为352,800万元,实际完成356,999万元,超收4,199万元,形成超收财力1,428万元,已全部用于弥补未休假补贴调整为其他项工资补贴后增加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23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356,99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66,971万元,政府债券转贷收入50,86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29,9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72,64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60,263万元,调出资金3,46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0,861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117,497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上级下达我区政府性基金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973万元,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资金40,000万元,上年基金结转39,464万元,由一般公共预算调入资金3,461万元。2023年我区基金支出完成48,988万元,其余39,910万元结转2024年继续使用。

三、上级专项转移支付使用情况

2023年上级财政部门下达我区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转移支付54,370万元,下达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64,999万元,下达有使用方向的一般性转移支付17,242万元。到12月末已下达至项目单位124,554万元,专项资金拨付率91.17%。尚未拨付的专项资金结转到2024年继续使用。

四、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财政预算决议执行情况

2023年预算执行过程中,我区进一步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在库款紧张的情况下,通过科学合理调度统筹资金,有效保障了年度预算顺利执行。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897万元,主要用于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民生实事项目、开展全国经济普查等支出。

——国防支出183万元,主要用于基层武装部规范化建设、兵役征集、民兵训练、国防设施维护等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20,389万元,主要用于公安、司法部门机构运转、被装装备、信息化建设、案件侦办、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和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等支出。

——教育支出101,164万元,主要用于教育系统运行保障、中小学幼儿园新建改扩建、校园文化建设、困难学生资助补助、购买学位等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5,351万元,主要用于支持辖区科技企业开展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新引导等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748万元,主要用于敕勒川草原及周边区块文旅产业提升、长城文化博物馆和绥远城历史博物馆建设、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补助、全民健身设施及登山步道建设、文物保护、文化惠民活动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59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贴、社区工作人员经费、高校毕业生和灵活就业人员就业补助及社保补贴、优抚对象及现役退役军人补助、低收入群体和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等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20,109万元,主要用于卫生系统运转、新城区中医蒙医医院建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补助、城乡困难人群医疗救助等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9,120万元,主要用于大气污染防治、老旧小区建筑节能改造、燃煤散烧集中整治、尾矿库治理等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66,52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青城驿站维护、打通断头路、市政道路配套绿化、道路行道树补植补种、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PPP项目年度运营费等支出。

——农林水支出10,212万元,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村级公益事业奖补、绿色农畜产品发展、乡村人畜饮水安全提升、水利运行及水价改革、农村户厕改造、惠农补贴发放、大青山前坡土地流转等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1,227万元,主要用于代洲营旧村至府红学校旧路改造、圣水梁红色旅游生态公路改建、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等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403万元,主要用于科技城项目推进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等支出。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外贸发展支出。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46万元,主要用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村庄规划编制、标准气象观测场建设和气象防灾减灾等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8,563万元,主要用于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贴、老旧小区改造等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713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消防安全及模块化消防站建设等支出。

——其他支出5,000万元,主要用于国家草业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等支出。

——债务付息及发行费支出5,883万元,主要用于政府一般债券年度付息及发行费用支出。

2023年我区用于“三农”、教育、文化、科技、交通、社会保障、卫生健康、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住房保障等民生方面的支出达267,6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1.25%。

过去的一年,全体财税干部戮力同心、直面困难、勇于担当,实现了财政收支平稳运行。但财政工作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财政收入增长乏力,刚性支出逐年增加,收支矛盾日益加剧;二是全区历年来产生的存量债务基数较大,仍存在潜在债务风险;三是预算管理还需进一步强化,资金使用全过程绩效管理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解决和推进。


2024年预算草案


2024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按照十二届区委第八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持续加强财源建设,不断壮大财政实力;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深入贯彻过“紧日子”要求,按照轻重缓急统筹财政资金,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力量保障民生和重点支出;进一步健全预算制度,提升财政绩效,强化风险防范,增强保障能力;促进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和人民生活品质不断提高,为全面建设高质量“五宜”新城提供更加坚实的财力支撑。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

根据整体经济发展态势,结合我区产业结构和经济增长预期,经财税部门分析预测,确定我区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为6%,年度收入目标为378,42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构成

依据税收收入市区两级体制分成比例以及税收结构情况,预测我区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综合分成比例为35%,据此测算当年收入分成财力预计为132,447万元,加返还性收入和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50,197万元, 加上年结转117,497万元,减体制上解支出2,388万元,2024年我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预计为397,75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

按照《新城区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办法》中规定的分类办法和执行标准,经对各单位部门预算进行分类审核汇总,确定我区2024年支出结构为:基本支出预算安排159,65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安排238,098万元。

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149,920万元和按分类标准核定的公用经费9,7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中在职职工工资安排86,151万元,离休人员离休费及退休人员项目外补贴安排5,843万元,长聘人员工资、环卫工人、社区工作者、村干部和遗属补助安排22,487万元,养老保险等社保缴费安排23,650万元,住房公积金安排11,789万元。

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城乡各类社会保障人员补助支出、义务兵优待金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支出、城市环卫一体化政府购买服务支出、科技城产业发展建设资金、PPP项目年度运营支出、老旧小区改造支出、预留新增人员及调整工资支出、预留偿债还贷消化政府债务支出、预留民生实事项目支出、预留大青山前坡土地流转资金、预留弥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资金、预留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等民生支出。

根据《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功能科目的划分,确定我区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安排62,677万元;

2.国防支出安排148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安排21,312万元;

4.教育支出安排121,377万元;

5.科学技术支出安排677万元;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安排2,972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33,544万元;

8.卫生健康支出安排23,318万元;

9.节能环保支出安排7,573万元;

10.城乡社区支出安排56,042万元;

11.农林水支出安排3,500万元;

12.交通运输支出安排1,353万元;

1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安排1,758万元;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安排85万元;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安排150万元;

16.住房保障支出安排8,986万元;

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安排340万元;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安排3,115万元;

19.预备费安排5,000万元;

20.其他支出安排43,826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我区目前不涉及政府性基金收入项目,2024年基金支出预算全部为2023年上级下达政府性基金结转,基金支出安排39,91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

目前我区国有企业主要从事公益性项目,暂未实现利润收入,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全部为上级下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标,主要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支出,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809万元。

由于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采取全市统编模式,因此我区不单独编制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四、多措并举,抓紧抓实2024年各项工作

(一)筑牢“稳”的根基,夯基垒台打基础增信心

一是围绕全区经济工作重点,全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深入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持续推进助企纾困,倾力打造优渥营商环境,统筹用好各项政策资金,加强对企业的精准服务,着力促进市场主体释放活力,做大做强财源基础。二是加强与税务部门和各非税收入执收部门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强化税收征管和非税收入征收措施,加强土地出让跟踪管理,加快土地收益和成本返还进度。三是强化财政激励引导作用,进一步提升资金效益和政策效能,用足用好预算资金,把钱真正用到“刀刃上”。统筹财政金融两个“钱袋子”,进一步推动财政政策、金融政策、产业政策协同发力。四是大力盘活存量资金和存量资产,充分发挥国有资源使用效益。

(二)压实“保”的重点,节用裕民保基本兜底线

一是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继续严格执行零基预算,严控财政供养人员规模,严格资产配置标准,强化“三公”经费管理,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将财政资金更多的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二是打足打实“三保”预算,从源头上不留缺口,强化“三保”资金调度和监管,坚决兜牢“三保”底线。三是持续用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加快资金分配及预算执行进度,促进资金规范高效使用。四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力度,巩固民生改善成果,增进民生福祉。在推进“一条主线、五个示范链、一个保障”工作落地落实上体现财政作为。

(三)激发“进”的动能,千方百计促改革激活力

一是紧跟国家政策导向,紧盯事关我区振兴和长远发展的城乡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等重点领域政策,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缓解本级财政压力。二是全面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完善绩效运行监控机制,多层次开展绩效评价,加大预算绩效成果运用力度。三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优化资本布局,完善薪酬制度改革,不断推动区属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四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在2023年资产摸底的基础上,分类解决资产目前存在问题,建立可出让资产台账,推进资产化债措施,利用资产有效化解存量债务。

(四)提高“防”的能力,靠前发力防风险强统筹

一是坚持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按照“制止新债、摸清底数、明确责任、逐步化解”和“谁举债、谁偿还”的原则,着力在“控、降、提、督、防”上下功夫,稳妥化解债务存量,严控债务增量。二是推进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的贯通协同,进一步加强与纪委、审计等部门的协作,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进一步提升监督效率,提高财会监督的威慑力。三是将“三保”支出预算管理和财政运行监测全面纳入预算一体化管理,开展日常监测,提前研判形势,制定应对措施,切实从源头防范和降低财政运行风险。

各位代表:任重道远须策马,风正潮平好扬帆。2024年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加强组织收入为主攻方向,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积极担当作为的精气神,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努力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为推动我区“三高一绿”五宜新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1.新城区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

附件2.新城区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表

附件3.新城区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表

附件4.新城区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表

附件5.新城区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件6.新城区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表

附件7.新城区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表

附件8.新城区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表

附件9.新城区2024年各税种四级财政分成比例情况表

附件10.名词解释


附件1:

新城区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

单位:万元

预    算    科    目

预算数

累计完成数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352,800

356,999

一、税收收入

334,800

329,396

增值税

135,000

151,521

企业所得税

48,500

45,612

个人所得税

16,500

15,926

资源税

100

102

城市维护建设税

27,000

26,177

房产税

23,500

25,337

印花税

7,500

6,731

城镇土地使用税

11,000

6,576

土地增值税

27,000

18,607

车船税

19,000

23,213

耕地占用税

3,000

3,393

契税

16,600

5,779

环境保护税

100

54

其他税收收入


368

二、非税收入

18,000

27,603

专项收入

16,000

16,458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800

3,654

罚没收入

700

3,670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500

1,820

其他收入


2,001

附件2:

新城区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表

单位:万元

预  算  科  目

调整预算数

累计完成数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385,329

372,649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57,236

64,897

2、外交支出



3、国防支出

225

183

4、公共安全支出

23,305

20,389

5、教育支出

110,442

101,164

6、科学技术支出

5,488

5,351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971

2,748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0,558

42,596

9、卫生健康支出

15,093

20,109

10、节能环保支出

6,007

9,120

11、城乡社区支出

71,991

66,520

12、农林水支出

7,240

10,212

13、交通运输支出

323

1,227

1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5,189

5,403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25

16、金融支出



1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266

546

18、住房保障支出

4,298

8,563

1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3,659

2,713

21、预备费

5,000


22、其他支出

35,038

5,000

23、债务付息支出


5,883

附件3:

新城区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预算数

项  目

预算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356,999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372,649

二、上级补助收入

147,602

二、上解支出

260,263

(一)返还性收入

29,046

1、体制上解支出

1,584

1、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

1,808

2、专项上解支出

34,106

2、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

1,085

3、市级分成财力上解支出

224,573

3、营改增基数返还收入

26,153

三、债务还本支出

50,861

(二)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118,556

四、调出资金

3,461

1、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

52,063

五、结转下年

117,497

2、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

597



3、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

4057



4、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补助收入

6,205



5、调整工资转移支付补助收入

5,364



6、农村税费改革和取消农业特产税降低农业税税率转移支付补助

524



7、固定数额补助

16,470



8、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

15,109



9、结算补助收入

18,167



三、上级专项

119,369



四、债券转贷收入

50,861



五、上年结转

129,900



收入合计

804,731

支出合计

804,731


附件4:

新城区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表

单位:万元

预    算    科    目

预 算 数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378,420

一、税收收入

359,420

增值税

160,000

企业所得税

48,000

个人所得税

16,000

资源税

100

城市维护建设税

27,000

房产税

26,000

印花税

7,000

城镇土地使用税

10,000

土地增值税

15,000

车船税

24,000

耕地占用税

3,500

契税

22,720

环境保护税

100

其他税收收入


二、非税收入

19,000

专项收入

17,000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800

罚没收入

700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500

其他收入


附件5:

新城区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预  算  科  目

合   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397,753

159,655

238,098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62,677

33,137

29,540

2、外交支出




3、国防支出

148


148

4、公共安全支出

21,312

17,320

3,992

5、教育支出

121,377

76,305

45,072

6、科学技术支出

677

287

39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2,972

763

2,209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3,544

6,369

27,175

9、卫生健康支出

23,318

6,978

16,340

10、节能环保支出

7,573


7,573

11、城乡社区支出

56,042

14,532

41,510

12、农林水支出

3,500

2,019

1,481

13、交通运输支出

1,353


1,353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1,758

371

1,387

15、商品服务业等支出

85


85

16、金融支出




1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150


150

18、住房保障支出

8,986


8,986

1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340


340

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3,115

1,574

1,541

21、预备费

5,000


5,000

22、其他支出

43,826


43,826

附件6:

新城区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预算数

项  目

预算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378,420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397,753

二、上级补助收入

150,197

二、上解支出

248,361

(一)返还性收入

67,013

1.体制上解支出

1,584

1.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

1,808

2.专项上解支出

804

2.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

1,085

3.市级分成财力上解支出

245,973

3.营改增基数返还收入

64,120



(二)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83,184



1.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

51,900



2.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

597



3.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

3,409



4.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补助收入

5,841



5.调整工资转移支付补助收入

5,364



6.农村税费改革和取消农业特产税降低农业税税率转移支付补助

524



7.固定数额补助

18,659



8.2012年自治区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基数返还的结算

-5,110



9.国开行税收补助

2,000



三、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四、上年结转

117,497



收入合计

646,114

支出合计

646,114


附件7:

新城区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预算数

项  目

预算数

一、政府性基金收入


一、政府性基金支出

39,910

二、转移支付收入


二、上解支出


三、上年结转

39,910

三、调出资金


四、调入资金


四、专项债务还本支出


五、专项债务收入








































收入合计

39,910

支出合计

39,910

附件8:

新城区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预算数

项  目

预算数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809

二、转移支付收入


二、上解支出


三、上年结转

809

三、调出资金










































收入合计

809

支出合计

809


附件9:

新城区2024年各税种四级财政分成比例情况表

税种

每百元税收各级财政分成情况

备注

中央

财政

自治区

财政

市级

财政

区本级

财政

增值税

50.00

15.00

22.75

12.25

“营改增”前中央、自治区、呼市、区本级增值税分成比例为75:7.5:11.375:6.125

“营改增”前中央、自治区、呼市、区本级营业税分成比例为

0:10:58.5:31.5

消费税

100.00




全部为中央级收入

企业所得税

60.00

10.00

19.50

10.50


个人所得税

60.00

10.00

19.50

10.50


资源税


65.00

22.75

12.25


城市维护建设税



65.00

35.00


房产税



65.00

35.00


印花税



65.00

35.00


城镇土地使用税



65.00

35.00


土地增值税



65.00

35.00


车船税



65.00

35.00


耕地占用税



65.00

35.00


契税



100.00



教育费附加收入



71.00

29.00



附件10:

名  词  解  释


直达资金:中央财政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简称直达资金,是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支持基层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中央财政通过新增财政赤字、发行抗疫特别国债等渠道筹集资金,作为特殊转移支付将资金直接下达到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直达资金按照“中央切块、省级细化、备案同意、快速直达”的原则分配。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指财政通过超收收入和支出预算结余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下年度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或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安排使用接受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

一般性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为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根据下级政府在组织财政收入能力、必要支出需求、各地自然经济和社会条件差异等因素,按照基本标准和计算方法测算,将其无偿转作下级政府收入来源,并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的转移支付。

预算绩效管理:指在预算管理中融入绩效理念,将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以提高预算的经济、社会效益为目的的管理活动。预算绩效管理是一种以资金使用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成为实施行政问责制和加强政府效能建设的重要抓手,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政府购买服务: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等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

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是指地方政府在法定政府债务限额之外直接或者承诺以财政资金偿还以及违法提供担保等方式举借的债务,主要包括地方国有企事业单位等替政府举债,由政府提供担保或财政资金支持偿还的债务;地方政府在设立投资基金、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等过程中,通过约定回购投资本金、承诺保底收益等形成的政府中长期支出事项债务。

增值税留抵退税:其全称为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优惠,就是对现在还不能抵扣、留着将来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予以提前全额退还。简化的说,留抵退税就是把留抵税额退还给增值税纳税人。增值税实行链条抵扣机制,以纳税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其中,销项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进项税额是指购进原材料等所负担的增值税额。当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会形成留抵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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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新城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5 16:27点击量:

来源:新城区人大办公室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4年1月12日在新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新城区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新城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十四五”承上启下关键一年,也是疫情防控转段的第一年。一年来,财政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全面落实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决议,聚焦聚力保障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全面做好稳增长、防风险、保稳定、惠民生等各项工作,财政运行稳中有进。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及平衡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2023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356,999万元,完成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352,800万元的101.19%。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29,3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2.27%;非税收入完成27,6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73%。

2023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372,649万元,比上年增加支出77,773万元,增长26.37%。

(二)一般公共预算超收收入安排情况

2023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数为352,800万元,实际完成356,999万元,超收4,199万元,形成超收财力1,428万元,已全部用于弥补未休假补贴调整为其他项工资补贴后增加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23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356,99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66,971万元,政府债券转贷收入50,86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29,9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72,64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60,263万元,调出资金3,46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0,861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117,497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上级下达我区政府性基金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973万元,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资金40,000万元,上年基金结转39,464万元,由一般公共预算调入资金3,461万元。2023年我区基金支出完成48,988万元,其余39,910万元结转2024年继续使用。

三、上级专项转移支付使用情况

2023年上级财政部门下达我区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转移支付54,370万元,下达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64,999万元,下达有使用方向的一般性转移支付17,242万元。到12月末已下达至项目单位124,554万元,专项资金拨付率91.17%。尚未拨付的专项资金结转到2024年继续使用。

四、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财政预算决议执行情况

2023年预算执行过程中,我区进一步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在库款紧张的情况下,通过科学合理调度统筹资金,有效保障了年度预算顺利执行。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897万元,主要用于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民生实事项目、开展全国经济普查等支出。

——国防支出183万元,主要用于基层武装部规范化建设、兵役征集、民兵训练、国防设施维护等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20,389万元,主要用于公安、司法部门机构运转、被装装备、信息化建设、案件侦办、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和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等支出。

——教育支出101,164万元,主要用于教育系统运行保障、中小学幼儿园新建改扩建、校园文化建设、困难学生资助补助、购买学位等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5,351万元,主要用于支持辖区科技企业开展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新引导等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748万元,主要用于敕勒川草原及周边区块文旅产业提升、长城文化博物馆和绥远城历史博物馆建设、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补助、全民健身设施及登山步道建设、文物保护、文化惠民活动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59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贴、社区工作人员经费、高校毕业生和灵活就业人员就业补助及社保补贴、优抚对象及现役退役军人补助、低收入群体和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等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20,109万元,主要用于卫生系统运转、新城区中医蒙医医院建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补助、城乡困难人群医疗救助等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9,120万元,主要用于大气污染防治、老旧小区建筑节能改造、燃煤散烧集中整治、尾矿库治理等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66,52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青城驿站维护、打通断头路、市政道路配套绿化、道路行道树补植补种、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PPP项目年度运营费等支出。

——农林水支出10,212万元,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村级公益事业奖补、绿色农畜产品发展、乡村人畜饮水安全提升、水利运行及水价改革、农村户厕改造、惠农补贴发放、大青山前坡土地流转等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1,227万元,主要用于代洲营旧村至府红学校旧路改造、圣水梁红色旅游生态公路改建、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等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403万元,主要用于科技城项目推进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等支出。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外贸发展支出。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46万元,主要用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村庄规划编制、标准气象观测场建设和气象防灾减灾等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8,563万元,主要用于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贴、老旧小区改造等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713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消防安全及模块化消防站建设等支出。

——其他支出5,000万元,主要用于国家草业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等支出。

——债务付息及发行费支出5,883万元,主要用于政府一般债券年度付息及发行费用支出。

2023年我区用于“三农”、教育、文化、科技、交通、社会保障、卫生健康、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住房保障等民生方面的支出达267,6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1.25%。

过去的一年,全体财税干部戮力同心、直面困难、勇于担当,实现了财政收支平稳运行。但财政工作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财政收入增长乏力,刚性支出逐年增加,收支矛盾日益加剧;二是全区历年来产生的存量债务基数较大,仍存在潜在债务风险;三是预算管理还需进一步强化,资金使用全过程绩效管理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解决和推进。


2024年预算草案


2024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按照十二届区委第八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持续加强财源建设,不断壮大财政实力;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深入贯彻过“紧日子”要求,按照轻重缓急统筹财政资金,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力量保障民生和重点支出;进一步健全预算制度,提升财政绩效,强化风险防范,增强保障能力;促进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和人民生活品质不断提高,为全面建设高质量“五宜”新城提供更加坚实的财力支撑。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

根据整体经济发展态势,结合我区产业结构和经济增长预期,经财税部门分析预测,确定我区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为6%,年度收入目标为378,42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构成

依据税收收入市区两级体制分成比例以及税收结构情况,预测我区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综合分成比例为35%,据此测算当年收入分成财力预计为132,447万元,加返还性收入和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50,197万元, 加上年结转117,497万元,减体制上解支出2,388万元,2024年我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预计为397,75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

按照《新城区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办法》中规定的分类办法和执行标准,经对各单位部门预算进行分类审核汇总,确定我区2024年支出结构为:基本支出预算安排159,65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安排238,098万元。

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149,920万元和按分类标准核定的公用经费9,7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中在职职工工资安排86,151万元,离休人员离休费及退休人员项目外补贴安排5,843万元,长聘人员工资、环卫工人、社区工作者、村干部和遗属补助安排22,487万元,养老保险等社保缴费安排23,650万元,住房公积金安排11,789万元。

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城乡各类社会保障人员补助支出、义务兵优待金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支出、城市环卫一体化政府购买服务支出、科技城产业发展建设资金、PPP项目年度运营支出、老旧小区改造支出、预留新增人员及调整工资支出、预留偿债还贷消化政府债务支出、预留民生实事项目支出、预留大青山前坡土地流转资金、预留弥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资金、预留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等民生支出。

根据《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功能科目的划分,确定我区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安排62,677万元;

2.国防支出安排148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安排21,312万元;

4.教育支出安排121,377万元;

5.科学技术支出安排677万元;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安排2,972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33,544万元;

8.卫生健康支出安排23,318万元;

9.节能环保支出安排7,573万元;

10.城乡社区支出安排56,042万元;

11.农林水支出安排3,500万元;

12.交通运输支出安排1,353万元;

1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安排1,758万元;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安排85万元;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安排150万元;

16.住房保障支出安排8,986万元;

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安排340万元;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安排3,115万元;

19.预备费安排5,000万元;

20.其他支出安排43,826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我区目前不涉及政府性基金收入项目,2024年基金支出预算全部为2023年上级下达政府性基金结转,基金支出安排39,91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

目前我区国有企业主要从事公益性项目,暂未实现利润收入,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全部为上级下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标,主要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支出,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809万元。

由于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采取全市统编模式,因此我区不单独编制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四、多措并举,抓紧抓实2024年各项工作

(一)筑牢“稳”的根基,夯基垒台打基础增信心

一是围绕全区经济工作重点,全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深入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持续推进助企纾困,倾力打造优渥营商环境,统筹用好各项政策资金,加强对企业的精准服务,着力促进市场主体释放活力,做大做强财源基础。二是加强与税务部门和各非税收入执收部门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强化税收征管和非税收入征收措施,加强土地出让跟踪管理,加快土地收益和成本返还进度。三是强化财政激励引导作用,进一步提升资金效益和政策效能,用足用好预算资金,把钱真正用到“刀刃上”。统筹财政金融两个“钱袋子”,进一步推动财政政策、金融政策、产业政策协同发力。四是大力盘活存量资金和存量资产,充分发挥国有资源使用效益。

(二)压实“保”的重点,节用裕民保基本兜底线

一是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继续严格执行零基预算,严控财政供养人员规模,严格资产配置标准,强化“三公”经费管理,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将财政资金更多的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二是打足打实“三保”预算,从源头上不留缺口,强化“三保”资金调度和监管,坚决兜牢“三保”底线。三是持续用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加快资金分配及预算执行进度,促进资金规范高效使用。四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力度,巩固民生改善成果,增进民生福祉。在推进“一条主线、五个示范链、一个保障”工作落地落实上体现财政作为。

(三)激发“进”的动能,千方百计促改革激活力

一是紧跟国家政策导向,紧盯事关我区振兴和长远发展的城乡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等重点领域政策,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缓解本级财政压力。二是全面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完善绩效运行监控机制,多层次开展绩效评价,加大预算绩效成果运用力度。三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优化资本布局,完善薪酬制度改革,不断推动区属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四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在2023年资产摸底的基础上,分类解决资产目前存在问题,建立可出让资产台账,推进资产化债措施,利用资产有效化解存量债务。

(四)提高“防”的能力,靠前发力防风险强统筹

一是坚持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按照“制止新债、摸清底数、明确责任、逐步化解”和“谁举债、谁偿还”的原则,着力在“控、降、提、督、防”上下功夫,稳妥化解债务存量,严控债务增量。二是推进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的贯通协同,进一步加强与纪委、审计等部门的协作,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进一步提升监督效率,提高财会监督的威慑力。三是将“三保”支出预算管理和财政运行监测全面纳入预算一体化管理,开展日常监测,提前研判形势,制定应对措施,切实从源头防范和降低财政运行风险。

各位代表:任重道远须策马,风正潮平好扬帆。2024年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加强组织收入为主攻方向,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积极担当作为的精气神,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努力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为推动我区“三高一绿”五宜新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1.新城区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

附件2.新城区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表

附件3.新城区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表

附件4.新城区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表

附件5.新城区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件6.新城区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表

附件7.新城区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表

附件8.新城区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表

附件9.新城区2024年各税种四级财政分成比例情况表

附件10.名词解释


附件1:

新城区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

单位:万元

预    算    科    目

预算数

累计完成数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352,800

356,999

一、税收收入

334,800

329,396

增值税

135,000

151,521

企业所得税

48,500

45,612

个人所得税

16,500

15,926

资源税

100

102

城市维护建设税

27,000

26,177

房产税

23,500

25,337

印花税

7,500

6,731

城镇土地使用税

11,000

6,576

土地增值税

27,000

18,607

车船税

19,000

23,213

耕地占用税

3,000

3,393

契税

16,600

5,779

环境保护税

100

54

其他税收收入


368

二、非税收入

18,000

27,603

专项收入

16,000

16,458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800

3,654

罚没收入

700

3,670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500

1,820

其他收入


2,001

附件2:

新城区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表

单位:万元

预  算  科  目

调整预算数

累计完成数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385,329

372,649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57,236

64,897

2、外交支出



3、国防支出

225

183

4、公共安全支出

23,305

20,389

5、教育支出

110,442

101,164

6、科学技术支出

5,488

5,351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971

2,748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0,558

42,596

9、卫生健康支出

15,093

20,109

10、节能环保支出

6,007

9,120

11、城乡社区支出

71,991

66,520

12、农林水支出

7,240

10,212

13、交通运输支出

323

1,227

1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5,189

5,403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25

16、金融支出



1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266

546

18、住房保障支出

4,298

8,563

1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3,659

2,713

21、预备费

5,000


22、其他支出

35,038

5,000

23、债务付息支出


5,883

附件3:

新城区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预算数

项  目

预算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356,999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372,649

二、上级补助收入

147,602

二、上解支出

260,263

(一)返还性收入

29,046

1、体制上解支出

1,584

1、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

1,808

2、专项上解支出

34,106

2、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

1,085

3、市级分成财力上解支出

224,573

3、营改增基数返还收入

26,153

三、债务还本支出

50,861

(二)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118,556

四、调出资金

3,461

1、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

52,063

五、结转下年

117,497

2、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

597



3、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

4057



4、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补助收入

6,205



5、调整工资转移支付补助收入

5,364



6、农村税费改革和取消农业特产税降低农业税税率转移支付补助

524



7、固定数额补助

16,470



8、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

15,109



9、结算补助收入

18,167



三、上级专项

119,369



四、债券转贷收入

50,861



五、上年结转

129,900



收入合计

804,731

支出合计

804,731


附件4:

新城区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表

单位:万元

预    算    科    目

预 算 数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378,420

一、税收收入

359,420

增值税

160,000

企业所得税

48,000

个人所得税

16,000

资源税

100

城市维护建设税

27,000

房产税

26,000

印花税

7,000

城镇土地使用税

10,000

土地增值税

15,000

车船税

24,000

耕地占用税

3,500

契税

22,720

环境保护税

100

其他税收收入


二、非税收入

19,000

专项收入

17,000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800

罚没收入

700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500

其他收入


附件5:

新城区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预  算  科  目

合   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397,753

159,655

238,098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62,677

33,137

29,540

2、外交支出




3、国防支出

148


148

4、公共安全支出

21,312

17,320

3,992

5、教育支出

121,377

76,305

45,072

6、科学技术支出

677

287

39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2,972

763

2,209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3,544

6,369

27,175

9、卫生健康支出

23,318

6,978

16,340

10、节能环保支出

7,573


7,573

11、城乡社区支出

56,042

14,532

41,510

12、农林水支出

3,500

2,019

1,481

13、交通运输支出

1,353


1,353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1,758

371

1,387

15、商品服务业等支出

85


85

16、金融支出




1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150


150

18、住房保障支出

8,986


8,986

1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340


340

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3,115

1,574

1,541

21、预备费

5,000


5,000

22、其他支出

43,826


43,826

附件6:

新城区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预算数

项  目

预算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378,420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397,753

二、上级补助收入

150,197

二、上解支出

248,361

(一)返还性收入

67,013

1.体制上解支出

1,584

1.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

1,808

2.专项上解支出

804

2.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

1,085

3.市级分成财力上解支出

245,973

3.营改增基数返还收入

64,120



(二)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83,184



1.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

51,900



2.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

597



3.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

3,409



4.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补助收入

5,841



5.调整工资转移支付补助收入

5,364



6.农村税费改革和取消农业特产税降低农业税税率转移支付补助

524



7.固定数额补助

18,659



8.2012年自治区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基数返还的结算

-5,110



9.国开行税收补助

2,000



三、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四、上年结转

117,497



收入合计

646,114

支出合计

646,114


附件7:

新城区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预算数

项  目

预算数

一、政府性基金收入


一、政府性基金支出

39,910

二、转移支付收入


二、上解支出


三、上年结转

39,910

三、调出资金


四、调入资金


四、专项债务还本支出


五、专项债务收入








































收入合计

39,910

支出合计

39,910

附件8:

新城区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预算数

项  目

预算数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809

二、转移支付收入


二、上解支出


三、上年结转

809

三、调出资金










































收入合计

809

支出合计

809


附件9:

新城区2024年各税种四级财政分成比例情况表

税种

每百元税收各级财政分成情况

备注

中央

财政

自治区

财政

市级

财政

区本级

财政

增值税

50.00

15.00

22.75

12.25

“营改增”前中央、自治区、呼市、区本级增值税分成比例为75:7.5:11.375:6.125

“营改增”前中央、自治区、呼市、区本级营业税分成比例为

0:10:58.5:31.5

消费税

100.00




全部为中央级收入

企业所得税

60.00

10.00

19.50

10.50


个人所得税

60.00

10.00

19.50

10.50


资源税


65.00

22.75

12.25


城市维护建设税



65.00

35.00


房产税



65.00

35.00


印花税



65.00

35.00


城镇土地使用税



65.00

35.00


土地增值税



65.00

35.00


车船税



65.00

35.00


耕地占用税



65.00

35.00


契税



100.00



教育费附加收入



71.00

29.00



附件10:

名  词  解  释


直达资金:中央财政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简称直达资金,是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支持基层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中央财政通过新增财政赤字、发行抗疫特别国债等渠道筹集资金,作为特殊转移支付将资金直接下达到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直达资金按照“中央切块、省级细化、备案同意、快速直达”的原则分配。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指财政通过超收收入和支出预算结余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下年度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或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安排使用接受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

一般性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为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根据下级政府在组织财政收入能力、必要支出需求、各地自然经济和社会条件差异等因素,按照基本标准和计算方法测算,将其无偿转作下级政府收入来源,并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的转移支付。

预算绩效管理:指在预算管理中融入绩效理念,将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以提高预算的经济、社会效益为目的的管理活动。预算绩效管理是一种以资金使用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成为实施行政问责制和加强政府效能建设的重要抓手,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政府购买服务: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等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

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是指地方政府在法定政府债务限额之外直接或者承诺以财政资金偿还以及违法提供担保等方式举借的债务,主要包括地方国有企事业单位等替政府举债,由政府提供担保或财政资金支持偿还的债务;地方政府在设立投资基金、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等过程中,通过约定回购投资本金、承诺保底收益等形成的政府中长期支出事项债务。

增值税留抵退税:其全称为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优惠,就是对现在还不能抵扣、留着将来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予以提前全额退还。简化的说,留抵退税就是把留抵税额退还给增值税纳税人。增值税实行链条抵扣机制,以纳税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其中,销项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进项税额是指购进原材料等所负担的增值税额。当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会形成留抵税额。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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